承租人拆迁损失无处主张,是否有资格提起相关的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06:20:22 353 人看过

承租人具有获得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及装饰装饰补偿的权利。因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过程中未赋予承租人评估机构选定权、评估报告复核权、复核结果申请鉴定权,亦即承租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没有参与权与话语表达权。

同样作为有权获得政府征收补偿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享有救济权,而且还享有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如若不赋予承租人诉讼救济权,会造成“无救济则无权利”成为一句空谈,也会造成同等的权利不受到同等保护,也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

具体到用于出租的经营性房屋而言,房屋价值的补偿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无疑;但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及停产停业损失显然应归属于承租人;同时若承租人进行了装饰装修,则构成对装饰装修有添附的承租人权益的实质影响,承租人亦有权获得装饰装修价值补偿。亦即承租人存在因国家征收获得上述损失补偿的权利,而房屋征收部门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或县级政府直接向房屋所有权人作出补偿决定,会导致前述的承租人应当获得补偿之权利可能受到侵害。因此,承租人与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具有利害关系。

二、承租人有没有权利来质疑执法程序问题

在实务当中,承租人作为一个利害相关人,原则上这个执法程序好像对承租人没有产生作用,因为这个执法程序所应对的对方就是行政相对人,把这个限期拆除决定书给谁就跟谁产生这种程序的执法程序的问题。好像跟承租人之间不产生关系。例如,我把这个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给我的行政相对人,不需要送达给利害相关人,这是一个问题。又如,谁具有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呢?是行政相对人。我下达给谁,谁才有这个权利来提,你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但是你一旦拿到了法庭上、法院上,你有没有权利来质疑他这个程序的执法错误呢?同样具有!你这个利害相关人同样有这个权利来质疑。比如,利害相关人没有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的权利?这也是对方执法错误的一个方面,行政执法程序的错误,这是一个统一相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是否有资格主张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相关法律解释“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工伤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赔偿项目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劳动者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
    2023-07-05
    410人看过
  • 拆迁的营业损失有没有承租人的
    一、拆迁的营业损失有没有承租人的拆迁时补偿承租人是需要与出租人协商解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商铺拆迁,租户就一定会有赔偿的,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任何地方进行拆迁,都要将拆迁补偿办法进行公示。对于拆迁中的装修费补偿,承租人是能够得到一部分的,拆迁办应与房东或承租人商量装修补偿费,双方进行评估,评估下来,应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当初装修的花费,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协议怎么履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
    2023-05-06
    52人看过
  • 被拆迁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
    仅仅根据以上的规定不能简单的确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所有资格的认定。在一般情况下,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应以房屋产权证明上所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是还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出现。因财产分割导致的房屋产权或者附属物归属不明确的情况,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因房屋的原产权人死亡所引起房屋产权不明的,以被继承人之间订立的遗嘱或者继承人之间的财产分割书面协议为准,或者以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为准;因房屋买卖所引起的产权纠纷,以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或者是法院的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对于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依法正在办理有关抵押房屋的过户手续的,可以以抵押权人为产权人,如果仍然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抵押期间的,应当以抵押人为产权人;改建、翻建、扩建或者新建的房屋,应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但因有关的原因,产权没有在法定的期间各有关部门申请登记的,应当以经规
    2023-02-22
    265人看过
  • 是否有资格提起离婚诉讼?
    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
    2023-07-04
    171人看过
  • 拆迁事件中承租人应该向谁提起诉讼?
    动迁补偿可以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以人民政府为被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
    2023-07-04
    456人看过
  • 承租人可否起诉房屋拆迁
    一、承租人可否起诉房屋拆迁征收的房屋被拆迁时,承租人有相应经济补偿,如果因征收补偿产生争议的,可以起诉房屋拆迁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023-05-18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沿街房拆迁,承租人能否主张停业损失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2
      沿街房拆迁,承租人能主张停业损失的,因为在我们国家对于拆迁的房屋本的原则就是弥补他的损失,而沿街的房屋他如果是属于商业房的话,那么其中就会涉及到一个停产所造成的营业损失,因此是可以向拆迁方来进行一个方关费用的主张的。
    • 承租人住楼拆迁能主张停业损失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8
      沿街房拆迁,承租人能主张停业损失的,因为在我们国家对于拆迁的房屋本的原则就是弥补他的损失,而沿街的房屋他如果是属于商业房的话,那么其中就会涉及到一个停产所造成的营业损失,因此是可以向拆迁方来进行一个方关费用的主张的。
    • 拆迁财产损失怎样提起民事诉讼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30
      拆迁财产损失不能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 房屋承租人违约定金能否提起强制拆迁诉讼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9
      1、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承租不动产的,对不动产享有用益物权,所以是不动产的权利之一,因承租不动产与相邻不动产产生纠纷的,承租人可以起诉相邻权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
    • 租赁合同已经解除,承租人是否有权主张拆迁补偿款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
      无权主张。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