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员工跟顾客发生口角导致顾客心脏病发,将根据双方口角在致病中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1)如果店里员工是因为工作原因才和顾客发生口角,店主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营业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可以在承担赔偿顾客的责任后,向营业员追偿全部或部分赔偿金额。
(2)如果店里员工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是因为个人原因与顾客口角打架,店主不承担相关责任,由营业员自己承担。
一、酒店无偿代驾责任是什么责任
不少酒店都会推出无偿代驾服务,以此来吸引顾客到场消费。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酒店不但不能免责,还应该负主要责任。
一般而言,酒店为客人提供的酒后免费代驾服务,多被认为是餐饮消费服务的延伸,是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延续,属于消费者与酒店之间消费服务合同的一部分。这一情况下,虽然酒店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但这一免费的服务是商家为吸引顾客的营销策略,其代驾费用也应早已算入了消费的价格中。
如果在代驾途中发生事故,就意味着酒店没有尽到将消费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消费服务合同,如果发生事故的车辆没有投保或保险额度不够,这部分赔偿应由提供免费服务的酒店承担。如果酒店提供的代驾司机不是自身的员工,而是在需要时由与其合作的代驾公司提供的专职代驾,代驾司机属于受指派履行代驾职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应由代驾人所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代驾司机有责任时,酒店作为受托方,对客人及第三人由此发生的损失,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代驾司机存在重大过失时,酒店可以承担赔偿责任后向代驾司机追偿。
二、在饭店受伤饭店能免责吗
顾客在饭店吃饭,饭店有提供安全保障的的义务,如果是因为饭店本身安全设施不完善,饭店也没有采取任何的警示措施导致顾客受伤,那么饭店就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此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饭店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了注意义务,那么受害者只能向侵权者要求赔偿,饭店免责。饭店未尽其责,存在过错的,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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