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9:51:19 95 人看过

一、法院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撒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人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二、执行终结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条258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协助执行人的,终结的裁定也应对其送达。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

(二)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

三、执行程序终结和执行终结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执行终结是指: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2、后果不同

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可以恢复执行。

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程序,不再恢复。

3、法律效力不同

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实际上是法律上的执行中止,主要是因为法院为了避免未结案数字久高不下,而想出的一个办法。

而执行程序的终结等于案件的实质性终结。

法院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一般来说,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案件短期执行不能而造成的。

对于这类的案件,一般要申请恢复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才能恢复。

你上面所说的被执行人写出保证,并不是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你和法院都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使案件在法定6个月执行期内无法完全执行完毕造成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法院是可以行使终结执行的这个权利,但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办理,所以,在终结执行的时候一定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而且还要有一个说服的理由,这样才会对当事人有利,审理出来的结果才会更具合法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结执行相关文章
  • 法院强制执行何时可以终结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民事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总的来说,在人民法院已经开始采取强制措施以后,法院当然不会无故中止执行,而且中止执行是暂时的,等到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之后,人民法院还是要恢复强制执行措施的。一般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法院会在6个月之内完成相应的执行工作。《中华人民
    2023-07-06
    69人看过
  • 信访三级终结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信访三级终结是批同一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依次做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终止受理该信访事项,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根据逐级信访的信访原则,作出信访三级终结的机关一般是指从设有专门信访机构的行政机关开始上延至三级,比如:从乡镇开始则是县、市即终结了。《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第一个受理信访案件的单位或部门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如果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同意,就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均注明“如不同意本答复意见,可在30日内向xxxx提出复查”)。复查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为什么不同意答复意见及相应的政策依据,以及有什么要求。复查单位受理后,30日内应出具复查意见。如果对复查意见仍不同意,按照同样的
    2023-06-11
    178人看过
  • 法院终结执行的案件能否恢复执行
    一、法院终结执行的案件能否恢复执行法院终结执行的案件一般不能恢复执行,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一般不能恢复执行;如果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重新执行的;注意,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二、法院恢复执行需要多长时间法院恢复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三、强制执行怎么恢复执行强制执行恢
    2023-04-25
    107人看过
  • 法院是不是可以终结执行
    所谓“终结执行”是在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法定的事由,导致已经没有必要或者没有可能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一般来说,终结执行就是执行结案的一种形式。已经终结执行的案件不会再次启动执行。但要注意,执行结案的方式不止终结执行一种。还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一、终结本次执行后怎么办终结本次执行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的制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中,提出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二、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
    2023-06-27
    120人看过
  •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意思是什么?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意思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替别人担保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多久撤销五年。贷款人或担保人依法还清货款后,可联系法院撤销,即可解除黑名单。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失信指的是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导致个人征信报告有污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
    2023-08-03
    437人看过
  • 法院已经执行终结裁定怎么办?
    就法院执行终结裁定书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制作的终结执行裁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执行终结裁定书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不同,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在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执行程序恢复,执行工作继续进行;而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第二,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人民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
    2023-02-11
    176人看过
  •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诉讼程序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意思是执行程序进行终结。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怎么写申请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案号:请求事项: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由于被申请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自愿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申请人再申请恢复执行。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法院对清理积案活动以来已经报结的执行案件要重新进行核查,
    2023-07-08
    86人看过
  • 法院终结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目前,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终结执行的期限暂无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应该在终结执行事由出现之后,及时终结执行。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民事执行工作的目标,我们有必要对那些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裁定终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
    2023-06-01
    120人看过
  • 法院终结执行还是失信人吗
    根据法律条文规范,案件进入终本库后,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确实可以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一、法院的黑名单多久才能消除法院黑名单多久能消除要看具体情况。一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但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法院可以决定提前消除黑名单。二、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情形有哪些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情形为:1、蓄意编造虚假数据;2、虚报数据数额比较大或者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概率较高的;3、其他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对这几类企业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根据相关规定限制取得财政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根据相关规定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期限为1年。在公示
    2023-02-28
    340人看过
  • 终结罚金刑执行的情形——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被执行人龙x罚金案
    裁判规则:基本案情:被申请执行人因犯抢夺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家庭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所居住房屋全部毁损、现居住于政府救济的过渡房内。争议要点:现无力缴纳罚金,提出终结执行罚金刑的申请是否成立。裁判理由:被申请执行人家庭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无经济收入,已经丧失履行罚金的经济能力和客观条件,属于《刑法》第53条规定的“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的情形,故被申请执行人提出终结执行罚金刑的申请成立。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
    2023-06-04
    434人看过
  • 工伤医疗终结是什么意思
    工伤医疗终结是指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之后,本次工伤已经赔偿完毕,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因为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工伤保险关系也已经终止。职工再次就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之后,恢复工伤保险关系,但之前的工伤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一、菏泽工伤5级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菏泽五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8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五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五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2023-03-27
    56人看过
  • 债权债务终结是什么意思
    只要企业申请破产就会涉及债权债务终结,那么,债权债务终结是什么意思,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来说,业务上的债权债务是企业经营必不可少的环节,只要自己的资金出现问题,除了融资,就剩下借贷,只要自己一借贷就会出现债权债务的问题。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所以,债权债务终结是什么意思对于公司经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破产程序的终结,是指当债权人的债权通过破产程序的实施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或者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使破产的继续已无意义,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最终结束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
    2023-06-01
    229人看过
  • 终结执行后法院判决执行人还是老赖吗
    法院终本执行,不会取消对老赖的限制。终本,也就是终结本次案件。一般来说,六个月不能执结的案件,执行局会做申请人的工作,要求申请终本案件。终本,也就是执行案件的暂停。今后申请执行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申请恢复申请。再说终结执行,终结执行就是永久结束执行。债务人无清偿能力法院会终结执行吗债务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包括:(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禁止转移的债务之外,其他普通的债务是可以转移的,只不过债务转移不是自动的。对于债务人来讲,
    2023-07-21
    126人看过
  • 监外执行是什么,监外执行到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到检察院是是指监外执行的具体适用过程当中存在着一些错误,需要检察机关予以纠正。检察机关可以监察的范围如下所述。1、对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交付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变更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终止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暂予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大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如下: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
    2023-08-15
    24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结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法院证明被执行已结案是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7
      我对您法院显示被执行已结案是什么意思问题做出以下回答 法院网被强制执行人查询中显示案件状态为已结,即已经了结或已经全部履行了法定义务,或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 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
    • 终结执行被执行人不服法院能终结执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
    • 什么是执行终结为什么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终结的案件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2
      1.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
    • 法院强制执行终结同意书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 法院执行中关于法院终止本次执行有什么意义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2
      为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终止本次执行,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