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无效的能力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09:50:30 478 人看过

赠与合同无效的条件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赠与的财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赠与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赠与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一、赠与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赠与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所赠与的财产拥有处分权、自愿赠与他人,双方签的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经过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名确认后,该赠与合同即具有民事法律效力。赠与协议与赠与合同的区别如下:

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面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赠与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经双方签字,即发生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赠送房子不是亲属可以吗

不论是不是亲属,都可以赠与房屋,赠与合同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慈善捐助可以附加条件吗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赠与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赠与必须有特定的对象,是赠与人与特定受赠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如果仅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受赠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而慈善捐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或资助不特定的社会成员,而无偿地向公益性社团法人和事业法人或代表受资助不特定人利益的临时机构捐赠资金或实物的行为。由于慈善捐助针对的是不特定人,因此与一般的赠与行为不同,属于特殊的赠与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慈善捐助作为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可以是无条件的,也可以是附条件的,只要所附条件不违背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应得到双方的尊重和遵守。即使捐助双方并没有明确的附条件约定,但根据捐助行为的性质,双方之间亦存在隐性的条件,如助学捐助,捐助人的目的无疑是要求善款要用于完成学业而不能用作投资等,对此,捐助人有权请求受助人实现或请求有关慈善机构督促受助人实现其捐助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2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赠与不能撤销的情形,赠与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赠与不能撤销的情形赠与不能撤销的情形如下: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三种情况可以撤销,其他都不能撤销。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二、赠与的生效条件赠与的生效条件包括: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在哪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的任意撤销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
    2023-05-06
    274人看过
  • 撤销赠与合同是给付之诉吗,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撤销赠与合同是给付之诉吗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不是给付之诉,撤销赠与合同是撤销财产给付行为,赠与合同撤销后,赠与人不需要给付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二、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
    2023-04-18
    376人看过
  •  合同赠与哪些情况无效?
    赠与合同是一种单方允诺合同,只要赠与人和受赠人达成一致意见,赠与合同即告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然而,赠与合同也受到合同无效情形的约束。无效合同自然能够约束赠与合同。如果赠与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该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单方允诺,即只要赠与人和受赠人达成一致意见,赠与合同即告成立,同时产生法律效力。那么赠与合同显然受合同无效情形约束。合同中的无效自然能够约束赠与合同。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赠与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赠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赠与财产的义务的合同。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件和法律程序。首先,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要件1,即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存在赠与的合意。这意味着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必须有明确的赠与意愿,并且双方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赠与合同中未明确表达赠与意愿或者赠
    2023-08-21
    455人看过
  • 赠与条件不成立赠与合同有效吗?
    附条件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的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的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所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而且所附义务是在合同形成时就可以履行的义务,二不是合同生效后形成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法律上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一般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
    2023-06-28
    56人看过
  • 合同赠与所需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的合法财产,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或者非法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合同无效,以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其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达;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含义。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转移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房屋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
    2023-07-11
    317人看过
  • 附义务赠与合同有哪些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一、赠送股份协议怎样才有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
    2023-03-06
    406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效力能起诉吗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一章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二、赠与合同的效力能起诉吗可以通过起诉来确立赠与合同的效力。民事诉讼分为三种: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某物的所有权人为原告、确认某法人的代表人为原告、确认某合同的效力等等就是确认之诉的例子。确认之
    2023-03-21
    76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效力包括哪些内容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下: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一、赠与人能撤销赠与合同吗法律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此外,附条件赠予满足撤销条件的也能撤销: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房屋没过户赠与协议还有法律效力么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赠与协议仍然有效,但并非物权效力而是债权效力。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
    2023-06-23
    276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有关法条规定,及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赠与合同的有关法条规定赠与合同的有关法条规定如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二、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
    2023-05-03
    455人看过
  • 因赠与人行为能力欠缺而导致赠与合同无效
    张女士与丈夫育有一子一女,丈夫多年前已去世,现张女士名下有个人住房一套。2004年,张女士患脑血管病及脑栓塞等疾病。2005年2月份,张女士与女儿张甲签署赠与合同一份,表示将名下房屋赠与女儿张甲,并办理了赠与公证,同年6月,张甲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2009年8月,张女士去世。张女士的儿子张乙在张女士去世后对该赠与合同提出异议,并表示,张女士在2006年的时候即被法院判决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且在案件审理期间经过司法鉴定也被确认于2005年全年为限制行为能力,因此张女士与张甲所签署的赠与合同无效。法院认为,张女士在2005全年期间被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故2005年全年范围内,张女士可以进行与她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张女士与张甲签署《赠与合同》及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民事行为,均已超出张女士当时的精神健康状况可适应的民事活动范围,故张女士独立实施的上述民事行为无效,其所签订的赠与
    2023-04-23
    495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有效规定有哪些?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3、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效力怎么规定的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的,认定合同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3-08-06
    6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效力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2、仲裁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合司争议的仲裁是各国商贸活动中通行的惯例。3、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4、诉讼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后.解决争议的方式有4种: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方法由于比较灵活、简便,解决纠纷比较快,费用又比较低,所以很受当
    2023-06-24
    75人看过
  • 附有法律效力的赠与合同不能算口头赠与吗
    生效,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在法律上均具有合同属性,口头协议约定的合同,也属于合同,行为人的行为只要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均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再依照我国刑法规定进行定罪处罚。一、合同诈骗罪主体是否可以是单位合同诈骗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合同诈骗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以及他人财产的所有权;2、合同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通过虚假的事实、或掩盖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金额较大的行为;3、合同诈骗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是单位构成;4、合同诈骗罪
    2023-03-23
    246人看过
  •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区别?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一、如何处理无权代理的合同?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发生效力。无权
    2023-03-06
    35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无效怎么办?哪些赠与合同无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
    •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合同无效能撤销吗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 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 2〕道德义务性质的; 3〕公证的。 二、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合同生效合同无效可变更、撤销合同合同效力纠纷效力待定合同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
    •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是哪些,赠与人可以收回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6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成为赠与人。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赠与,无民事能力的公民不能成为赠与人,但可以成为受赠人。一般对法人做赠与人没有限制,但国有法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
    • 赠与合同中不能约定赠与无效的条件,赠与合同的善意取得有什么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善意取得制度又叫即时取得制度。即时取得,顾名思义就是在交易中须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约定一方在交了钱之后标的物(给付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即用来交易的物)的所有权过一段期限后发生转移,则在此情况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须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标的物必须是动产; 2交易必须是有偿(赠与,继承均为无偿); 3须有所有权人脱离所有物的意思,即无权处分人须获得他人财产并处分之,在此前提下才
    • 无权代理合同的合同效力与效力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0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是如果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该代理行为属于有效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