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5:00:06 466 人看过

遗嘱生效要符合下列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内容不得违返法律规定,不得剥夺有抚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4.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遗嘱包括下列内容: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2.指定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

口头遗嘱生效要件

立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称为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是:

(一)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

(二)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

(三)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四)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义务相关文章
  • 公证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一、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的法定形式有: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同时,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3、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口头遗嘱的方式,口头遗嘱应当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需要注意的是,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能够
    2023-03-24
    205人看过
  • 订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二、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但实际生活中,有些遗嘱往往很笼统地说谁来继承遗产,而没有说明谁来继承多少,遗产如何分配,一旦进入遗产分配,难免因为谁分多谁分少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时候,遗嘱往往也就很难有实际执行的意义。三、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这一点,在夫妻一方订立遗嘱时特别应当注意,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很多财产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这时候,订立遗嘱的一方应先将共有财产分开,只对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嘱处分。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一方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不能将整套房屋进行遗产分配,而应当先将此房
    2023-06-17
    209人看过
  •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
    2023-04-29
    459人看过
  • 自书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自书遗嘱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2、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等等。一、自书遗书怎么写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被继承人可以拟定自书遗嘱对自己的遗产做出合理分配。自书遗嘱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对有权属的房产做出分配;2、对享有的财产做出分配;3、对其余财产做出分配。自书遗嘱需要被继承人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才有效。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自书遗嘱都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二、父母立遗嘱需要什么手续父母一方立遗嘱时,在场人员的规定:(1)父母一方如果是自己亲自写遗嘱的,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不需要任何人在场;(2)以自书以外的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则应当需要至少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3)见证人必须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以外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一千
    2023-04-10
    108人看过
  • 立遗嘱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一
    2023-03-14
    80人看过
  • 写自书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二、签名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三、注明年、月、日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项都得写清楚,漏掉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行。常见的错误是只写年、月而没写日,这样的遗嘱也是无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遗嘱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
    2023-06-03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义务不能放弃。能放弃的通常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父母所承担的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可以放弃。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子女的,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更多>

    #抚养义务
    相关咨询
    • 执行遗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1、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
    • 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立遗嘱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遗嘱订立人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对遗嘱指定的财产具有处分权; 2、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3、遗嘱应当在遗嘱订立人生前且精神正常时订立。
    • 公民制定遗嘱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9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 进行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6
      进行遗嘱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有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等。
    • 立遗嘱需注意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7
      立遗嘱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是否需要立遗嘱。 第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 第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 第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