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对于监护人资格的剥夺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6:11:50 471 人看过

一、什么是监护人

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最新法律对于监护人资格的剥夺是如何规定的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剥夺或变更监护人的监护权。法院进行审理时有如下情况:

1、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2、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3、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二)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三)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四)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果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的监护权可转给收养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进行收养,否则关系无效。

三、监护人的义务

(一)、保护监护人的人身安全:

1、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2、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因此,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职责。

(二)、对子女进行管理教育:

1、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3、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4、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

5、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

6、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7、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

8、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9、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

(三)、按照《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父母或者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要依法明确其他有监护能力和监护系件的人承担监护责任,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民法典父母监护人资格能否剥夺,法定监护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父母监护人资格能否剥夺民法典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剥夺监护人资格,如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
    2023-04-19
    500人看过
  • 民法典父母监护人资格能否剥夺
    一、民法典父母监护人资格能否剥夺民法典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剥夺监护人资格,如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
    2023-05-03
    465人看过
  • 法律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是如何规定的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是:(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自判决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同时执行。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4)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自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一、死缓变成无期了还能减刑吗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
    2023-02-19
    272人看过
  • 剥夺孩子监护权的法律
    一、剥夺孩子监护权的法律剥夺孩子监护权的法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二、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有哪些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子女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
    2023-04-24
    114人看过
  • 法律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别不同情形作了如下规定:(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3)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2、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起算,因主刑不同或者是否独立适用而有所不同:(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刑期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2)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夸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成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起算也适用该规定。此处注意两点:一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不是
    2023-04-16
    477人看过
  • 最新法律对于见义勇为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四条【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
    2023-05-05
    15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剥夺监护权法律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3
      按常理说未成年人的父母理所当然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少数父母具有监护能力,但因种种原因而不履行应尽的监护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该条进一步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述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 监护人资格会被剥夺的原因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6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监护资格会被剥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 什么人有监护人资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30
      有监护人的资格的是: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再是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
    • 监护人资格为什么会被剥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3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监护资格会被剥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 法律对于再婚的监护人的法律如何规定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9
      在继父和继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前提下,继父是继女的合法监护人,继女对继父有遗产继承权。否则,继父和继女间的监护人和继承权都不成立。 继父与继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时,继父是未成年继女的合法监护人,继女成年后对年老的继父有赡养义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