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52:56 450 人看过

客运合同的内容: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旅客有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一、公交车急刹车免票搭乘的大爷摔伤医药费由谁承担

首先,公交车急刹车免费搭乘的大爷摔伤医药费,应该由公交公司来赔偿。《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不论是买票乘客还是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达成的无票旅客。

有两种情况公交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1、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

2、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因此,大爷是公交急刹车摔伤的,公交公司不存在免责情形,理应赔偿。

二、旅客能否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旅客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有解除或者变更期限的限制,超出一定时间,解除合同的,不予退还票价,也不可以无偿变更乘坐时间。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六条规定,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三、需要运输的标的物的风险谁承担?

一般由承运人承担运输标的物的风险,但如果是因旅客的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旅客有故意、重大过失的,则由旅客承担风险。如果运输的是货物的,则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等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的,承运人也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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