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9:22:07 321 人看过

一、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二、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款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款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绍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绍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预告登记的约定协议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二、绍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受理条件当事人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对已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以按照约定持房屋销售合同申请预告登记。三、绍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定依据●国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2016-01-01第三节预告登记第八十五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二)不动产买卖、抵押的(三)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款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第三款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自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
    2023-05-25
    137人看过
  • 绍兴非机动车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绍兴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车辆查验,对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查验。3.受理审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核。4.制证,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制作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5.送达,当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二、绍兴非机动车登记需要什么材料1.车辆的来历证明2.车辆出厂合格证三、绍兴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条件列入省经信委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四、绍兴非机动车登记办理依据《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交验车辆。第二款对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车辆和相关资料。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国家标准,且申请资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号牌、行驶证。
    2023-05-13
    470人看过
  • 绍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需要什么材料
    一、绍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需要什么材料1、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3、机动车来历凭证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5、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二、绍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
    2023-05-13
    305人看过
  • 绍兴非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绍兴非机动车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交验车辆。第二款对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车辆和相关资料。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国家标准,且申请资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号牌、行驶证。二、绍兴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条件列入省经信委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温馨提示:需交验电动自行车。三、绍兴非机动车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车辆查验,对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查验。3.受理审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核。4.制证,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制作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5.送达,当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四、绍兴非机动车登记需要什么材料1.车辆
    2023-05-25
    374人看过
  • 绍兴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
    一、绍兴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医疗机构体检证明的联网核查3.驾驶人照片二、绍兴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绍兴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驾驶人申请条件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
    2023-05-18
    446人看过
  • 绍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需要什么材料
    一、绍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需要的材料1、机动车行驶证2、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票据二、绍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的办理流程1、申请,提前申请材料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3、审核,对车辆进行检测,各项标准达到要求的通过审核4、办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三、绍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2023-05-13
    218人看过
  • 绍兴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绍兴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1.迁入地居民户口簿,原件1份;2.退伍证、转业证或复员证,原件1份;3.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或者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部队相关文件,原件1份;4.迁入地的房屋权属证明,原件1份;5.户籍注销证明,原件1份;6.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份。7.异地安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落户确认审批表。原件1份二、绍兴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二)《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六十条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相关文件向原户口注销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2023-05-13
    305人看过
  • 绍兴社会保险登记材料
    绍兴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社会社会保险登记所需材料清单: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仅事业单位);7、经市人力社会局医疗工伤生育处及市财政局社保处审批同意的《绍兴市区可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登记表(仅可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8、《绍兴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9、《社会保险立户申请表(一式三份,盖单位公章)。
    2023-05-29
    312人看过
  • 机动车报废后是否需要及时办理何种登记
    一、对于机动车报废后是否需要及时办理何种登记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二、机动车报废年限是多久机动车报废年限如下: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
    2023-12-24
    180人看过
  • 绍兴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绍兴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列入省经信委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2、需交验电动自行车。二、绍兴非机动车登记流程是什么(一)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车主本人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详实信息。(二)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三)登记审核登记录入人员根据查验民警已确认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合格证原件,录入登记信息,准备打印受理凭证。打印出受理凭证的同时,在微机号牌库中确定一个六位数号牌。三、绍兴非机动车登记内容(1)电动自行车登记编号。(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
    2023-05-25
    331人看过
  • 绍兴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
    一、绍兴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第一步: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第二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第三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第四步: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第五步: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二、绍兴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时限(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三、绍兴机动车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35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
    2023-05-18
    384人看过
  •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收养登记证
    一、怎么申请办理收养(1)申请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上述证件后,应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2)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因为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这样便于登记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意愿的真实性和收养人资格的审查。(3)办理收养登记证的申请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申请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有效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有人
    2023-06-08
    345人看过
  • 绍兴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绍兴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表二、绍兴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三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第二款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四)其他必要材料第二款前款规定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权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
    2023-05-25
    489人看过
  • 绍兴校车标牌办理带什么材料
    一、绍兴校车标牌办理带什么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校车驾驶人驾驶证3、机动车行驶证二、绍兴校车标牌的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同意初审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2、审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3、审批,对本期申请办证受理人员材料进行过程和条件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作出审批决定,出具受理单。4、办结,进入制证环节,按照申请的业务类型制作证照。5、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证件。三、绍兴校车标牌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
    2023-05-13
    45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济南机动车申请报废、注销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及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9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
    •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怎么办?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什么材料?发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6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并交验车辆:(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 机动车强制报废、报废、报废机动车所有人要提交什么材料申请注销?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
      向车管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要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
    • 东莞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的?注销机动车登记证明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5
      东莞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1、在东莞车管所填写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2、在东莞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3、携带上述资料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号牌;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带齐这些资料后到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交回机动车,等该公
    • 济南机动车强制报废、报废、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