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处理没有产权的房屋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8 14:01:28
390 人看过
在涉及离婚案件中,关于未取得完产权证的物业,法院会基于相关法律条文,对房屋应享有的使用权益作出判断和分配。
参照法律之道,当夫妻离婚之际,尚无完全所有权的房产,法院将依据个案具体情况,决定住宅使用权的归属所在。
此时,获得房屋者仅能享有使用权利及一定数额的收益权;
而未获房屋者,则可获得相应款项补偿。
若在日后物业所有权得到明确之时,双方仍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可以选择自行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各自的房屋产权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如何在房屋确权后处理离婚产生的房屋问题?
90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时,如何处理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63人看过
-
拆迁补偿问题: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处理
109人看过
-
房产纠纷:离婚前的房屋处理问题
6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房产证上单独所有房屋的处理问题
152人看过
-
离婚时分割房屋的权益问题
10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所有权涉及到哪些问题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如何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离婚时关于房屋所有权会涉及到很多因素。(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
-
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11.公民之间因房屋产权登记而引起的产权纠纷的处理。 如果双方或多方出资或以合伙经营期间的资金共同购买房屋,产权共同登记过户后,应由出资人共同所有。主张产权为个人所有但均提不出有力证据的,不予支持。但如一方在产权过户时主动放弃登记,又无其他约定,在他方已登记过户后才反悔而主张产权共有的,应认定产权归登记过户一方所有,并由登记方退回放弃登记一方的买房款。 2.因换房引起的产权纠纷的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
-
关于房屋产权问题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9房屋产权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时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如何处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0离婚时房屋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情况 离婚时双方对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不同的情形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取得房屋的一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不应当以当初买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对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
-
婚前房屋产权的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在我国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因此既然你们在婚前已经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权属比例作了明确的规定,那么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