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局的工作安排:上班时间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0:13:10 399 人看过

劳动监察大队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周一到周五上班,除遇到节假日调休外。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节假日包括三类,其中有两类为法定节假日。

劳动监察局是什么职责

劳动监察局的职责主要有:

1、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健康运行。

4、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务派遣、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

5、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并且政府部门是正常休周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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