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公安机关移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
一、拘留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和羁押的区别如下:
1、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对人犯采取的紧急强制措施。羁押则是在批准逮捕后,在宣布判刑前这段期间,对人犯采取的滞留措施;
2、拘留的执行机关只有公安局,而羁押的执行机关可以是公安局也可以是检察院和法院;
3、刑事拘留的拘押场所是拘留所,羁押的场所则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4、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拘留的时间则不可以抵刑期;
5、刑事拘留不属于处罚而是一种强制手段,羁押则是处罚手段。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到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
羁押,指因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等候法院审判的期间。法院如果判决无罪,立即释放,并赔偿被羁押人经济损失。法院如果判决有罪,羁押期间折抵刑期。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拘押场所就是看守所。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二、监狱和拘留所的区别
1、性质不同。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拘留所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2、职能不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拘留所的职能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监狱的职能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3、关押人群不同。看守所关押人群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拘留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监狱关押的人群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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