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22:34:46 409 人看过

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混同的法律规定,债务混同的原因
    债务混同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债务混同的法律规定,债务混同的原因包括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概括承受又包括企业合并、债权债务的相互继承、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特定承受又包括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和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两种方式。一、债务混同的法律规定债务混同的法律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混同是一种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权利义务消灭的后果,即当发生债权债务混同之后,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等同归消灭。二、债务混同的原因债务混同的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两种,具体如下:1.概括承受(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3)债务人继承债
    2023-06-04
    145人看过
  • 债权债务混同法律后果有哪些
    债权债务混同有下列法律后果: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以及当事人需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一、终止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要看情况。如果一方有违约情形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要赔偿,合同终止后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终止函的性质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
    2023-04-03
    430人看过
  •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6-18
    172人看过
  •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当发生债权债务混同之后,原则上原来的债权债务消灭。一、公司解散清算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公司解散后,清算义务人未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如下:(1)清算资料缺失导致清算不能,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的情况下,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抗辩,而应当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能,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逾期不清算、法院判决清算仍不清算,由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贬值或无法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侵权为由,要求清算义务人在上述权益能够实现的价值范围内,或者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编造已清算完毕的虚假事实注销公司。清算义务人未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而是伪造清算资料,虚报公司已清算完毕,或以公司对外无债权债务等理由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2023-03-21
    205人看过
  •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效力
    一、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效力债权债务混同的,债权债务终止,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债权债务混同的例外情形有哪些债权为他人权利的标的或法律另有规定时,债权与债务虽然同归于一人,但不发生混同的效力。(一)涉及第三人利益。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此所谓涉及第三人利益不发生混同效力,主要包括两种情形,①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时。例如,债权人为他人质权
    2023-06-04
    150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混为同一人的
    混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成为同一人的情形。例如两个企业的合并,如发生这种情况,债务的履行已无意义,债即自行消灭。由上可知,债权人主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也是具有效力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应当主动履行债务。综上,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发生相关会使债务消灭的情况时,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务人履行完毕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务互相抵消,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特别情况下的行政命令免除债务承担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双方就债的消灭协商一致,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因特定物灭失或债务履行带有人身属性等原因,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务人进行提存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承担责任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权人与债务人混为同一人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2023-03-07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5
      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
    •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定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二种。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
    •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4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为:债权债务消灭,因为一般债权债务混同包括的情形为,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一人等。
    • 债权债务混同合同是什么,债权债务混同的原因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债权债务混同合同是什么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 1、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 2、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 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狭义的混同,也即合同法上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情况。混同是一种事实,即因某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 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债务人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8
      债务人,是指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creditor)相对. 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债权本质上是对特定人的请求权, 区别于本质上为对物的支配权的物权.拥有债权的"人"(这个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如:银行等)就是债权人. 假设你为了借款,将房屋抵押给了他人(这个人就是债权人) 作为担保物,如果你无法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