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故意受损害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31 15:00:27 340 人看过

一、对于受害者故意受损害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对于受害者故意受损害行为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所谓受害人故意,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发生。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可以免除行为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哪些类型

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认为是工伤的受害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申请伤残鉴定流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二、工伤举证应向谁举证用人单位对认为不是工伤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用人单位不举证的,人保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在工伤认定中实
    2023-04-10
    1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谁应当为受害者的损失承担风险?
    没有走人行道被车撞,需要行人承担责任。行人乱穿马路被撞,如机动车没有违规行为,行人应负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如何行走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应该靠路边1.5米。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2、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3、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2、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
    2023-07-10
    498人看过
  • 学生在校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学生在校发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归责原则,即学校有过错,未尽到安全监管职责的,应当对受害学生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无过错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侵权责任。一、学生校内打架受伤谁负责赔偿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义务致使未成年人受伤,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由于学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不是因为学校设施等问题,学校平时又有教育学生安全,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救助学生,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行为不当而对自己造成伤害,其责任应由家长负责。二、民法典学校是否具有侵权责任民法典学校具有侵权责任。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如果
    2023-03-19
    271人看过
  • 受托人损害赔偿的责任如何承担
    一、受托人损害赔偿的责任如何承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而造成损害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2.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因转委托而受到损害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因此办理委托事务便成为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受托人在履行这一义务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亲自办理委托事务。2.报告的义务。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结果,并征求委托人的合理建议与指示
    2023-10-24
    270人看过
  • 如何判断交通事故受害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按照下列标准确定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赔偿:1、根据具体证据来确定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赔偿;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等。一、交通事故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轻伤二级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等费用。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轻伤导致了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赔偿残疾赔偿金二、交通事故骨折怎么赔付啊?交通事故骨折赔偿这些费用:1、医
    2023-06-24
    261人看过
  • 医生故意伤害患者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一、医生故意伤害患者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医生故意伤害患者,造成患者轻伤以上的,是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医生故意伤害患者属于诊疗行为吗不属于,一般来说,以下四种情形可以认定为非医疗行为:1.医院设施有瑕疵导致患者摔伤或在医院自残、自杀。2.医院管理有瑕疵导致损害,如抱错婴儿、医院地面有水造成患者损害。3.医生故意伤害患者,如拿患者做试验、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积极安乐死行为。4.非法行医致人伤害。对于非医疗行为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实际上是医务人员实施的诊疗行为。诊疗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借助
    2024-01-15
    228人看过
  • 患者医疗损害所受受的治疗损失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伦
    2023-02-18
    361人看过
  • 雇佣的承担受害责任还是劳动关系的损害责任
    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责任有下列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用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2、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同。一、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的规定有什么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的规定如下:1、年满60岁劳动者受法律保护。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者,应该保证其继续劳动的权利;2、体现保护弱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将其视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有如下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
    2023-03-03
    322人看过
  • "人格权遭受侵害时,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
    人格受到侵害可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侵害人格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如: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的区别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的区别有:1、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2、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就是具体人格权。具体如下:1、主体普遍性,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一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莱普迪则认为一般人格权不仅涉及国家和个人关系,在我国,其实本
    2023-07-15
    416人看过
  •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在大雨之后浸泡汽车无疑是对主人的巨大损失,是否可以在此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取决于具体情况。1.物业让我们首先看看物业经理和道路管理者的责任承担比例。如果车库被洪水淹没,因为业主会向物业公司支付停车费,并与停车场或物业公司建立法律关系以获得有偿停车权利。如果因为物业公司疏忽防范造成车辆损坏,停车场或物业公司应按照中国第374条《民法典》的规定对车辆所有者承担赔偿责任。2.道路交通管理者从驾驶车辆的涉水情况分析,道路建设者或设计者如果没有考虑排水,或者道路设计规范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道路积水和车辆涉水造成的损失,道路的管理者和设计者要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应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管理的责任,车辆的所有者不能要求赔偿。但是,具体能否赔偿不清楚的当事人建议咨询律师。此外,缴纳涉水险的业主可以找到保险公司的索赔。首先,需要确保汽车缴纳了汽车损坏保险。如果车辆涉水,造成了发动机损坏
    2024-01-31
    192人看过
  • 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怎么承担
    一、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怎么承担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侵权人需要对见义勇为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找不到侵权人、侵权人无力承担民事责任,或者不存在侵权人的,则对于见义勇为者受到的损害由受益人,也就是被救者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怎么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岁以下的人属于未成年人。因为未成年人大多是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可能很多人认为这种情况下致人损害不需要负责,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虽然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只有当其自身有财产时,才由其自身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其财产不足以完全赔偿时,由其监护人补足不足部分。此外,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属于
    2024-01-17
    241人看过
  •  自行车事故: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否影响骑车人的责任?
    一名自行车骑手故意被自行车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骑车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故意的,免除加害人的责任,但是有例外的情况。根据通说观点,若加害人故意侵权,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是故意的,只能减轻加害人的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如果受害人碰瓷,那么骑车人完全不需要负责。但是如果骑车人本来就想撞他,他故意被车撞,那么此时骑车人还是需要负责的。一名自行车骑手故意被自行车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骑车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故意的,免除加害人的责任,但是有例外的情况,根据通说观点,若加害人故意侵权,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是故意的,只能减轻加害人的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如果受害人碰瓷,那么骑车人完全不需要负责。但是如果骑车人本来就想撞他,他故意被车撞,那么此时骑车人还是需要负责的。 骑车人是否需要负责?骑车人是否需要负责
    2023-08-29
    488人看过
  • 误工费应由拖欠工资责任人或受害者承担?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员工工资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向劳动
    2023-07-07
    215人看过
  • 见义勇为是否会承担损害责任?
    见义勇为导致受助人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该免责并非是必然的。此处的见义勇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按照民法上的说法应该是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该见义勇为行为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并且不是救助人故意引起的,符合以上情形时,对受助人造成损害的,才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见义勇为牺牲的算烈士吗见义勇为牺牲的行为是否算烈士,需要根据行为人是否属是因公殉职。因公殉职,是在履行职务时牺牲、死亡。包括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简单说是指履行职务时死亡。因公殉职包含的范围则相对广泛,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如在出差途中发生车祸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
    2023-07-01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为人是否该负责啊受害人损害会承担责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4
      受害人故意受损害,一般行为人不需要负责。因为法律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行为人也存在故意侵权行为;或者属于饲养动物侵权,而行为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则行为人不能免责,只能适当减轻责任。
    • 行为人损害是受害人还是付受害人的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0
      受害人故意受损害,一般行为人不需要负责。因为法律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也存在故意侵权行为;或者属于饲养动物侵权,而行为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则行为人不能免责,只能适当减轻责任。
    • 受害人是否有重婚可能,受害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31
      犯重婚罪当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分别是:1、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无过错方向过错方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害。
    • 被害人故意受损害行为人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6
      原则是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故意的,免除加害人的责任,但是有例外的情况①根据通说观点,若加害人故意侵权,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是故意的,只能减轻加害人的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②《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违法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证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的,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而非免除,若是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即使受害
    • 因接受暴力造成伤害人身损害是否承担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但如果是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