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承包经营权期限转让的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9:06:48 174 人看过

草原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期限是30年到50年。草原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转让。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并应当履行保护、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与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与转让有哪些区别

一、对承包方(流出方)的要求不同。转包对流出方没有特别规定,面转让要求流出方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转包限定受让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转让只要求受让方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对是否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没有限制。

三、转让须经发包方同意才可进行,转包只需承包方与受让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四、转包不改变承包方与发包方变有的承包关系,转让使原有的承包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产生新的承包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转包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五条草原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转让。

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并应当履行保护、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

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与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协议起草的注意事项
    (一)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陈述与保证的条款1.关于转让人出资到位的陈述与保证。因为按照公司法规定,若转让人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如果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要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与转让人承担连带责任。2.如果转让人为发起人、董监高人员,须要求对方对其限制转让的情形作出陈述与保证。3.关于股权的完整性与有效性的陈述与保证。拟出让的股权是转让方合法取得的完整权利,股权上没有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4.为防止出现无权处分的情况,如夫妻共有,可单独列明若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导致受让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转让人应赔偿由此给受让人带来的损失。损失标准无法计算的,以转让款的百分之×作为计算标准。(二)股权转让期间的红利分配条款(三)优先购买权条款对外转让股权给非公司股东的第三人时,优先购买权条款非常重要,一定要有其他股东对优先权的处理。(四)股权内部登记条款内
    2023-06-09
    30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八股、出租等。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手续,未经登
    2023-04-16
    17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八股、出租等。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手续,未经登
    2023-02-14
    20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八股、出租等。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手续,未经登
    2023-06-15
    4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根据我国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30年,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已经使用了土地10年,那么他的土地在进行流转的时候,所签订的期限就不得超过20年。流转期限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30年期限是对于耕地来说的,其他如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则会更长,30年至70年。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土地流转,流转的期限都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流程是什么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
    2023-05-06
    33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诉讼注意事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诉讼注意事项目前农村承包中出现的纠纷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机动地纠纷增多。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而一些村组为了以获取额外的利益,擅自扩大机动地的范围,且在发包机动地的过程中,往往操作不规范,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产生的纠纷矛盾较多。(二)群体诉讼纠纷增多。(三)村组当被告的纠纷增多。(四)争抢承包土地纠纷增多。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具有鲜明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法院在审理此类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时,尤其是在调解此类案件时必须考虑以下特点,谨慎处理。(一)纠纷主体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涉案人数多,牵扯面大;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涉及到双方当事人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牵扯的法律关系主体众多。(二)纠纷当事人心理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当事人大多是生活在农村,而且相互之间往往比较熟悉。(三)纠纷当事人知识的特殊性。一方面此类纠纷的案件当事人的法律知识相
    2023-05-06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5-26
      1、若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应当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干系重大,在转让之前务必确认对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理性思考之后再定下合约。并且,合同强调自愿性,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可以强迫对方签订合同。并且,一旦承包,不可以单方面取消承包责任,因此,不论是转让还是被转让都应当考虑清楚。
    • 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原则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1.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必须在农(牧)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农户是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主体,这是农(牧)民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草原使用权的具体体现。在承包期内,农(牧)民对承包的草原享有自主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的草原是否转让,转让给谁。乡村组织可以对农(牧)民的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进行协调和服务,但不能搞强迫命令、行政干预,阻碍或者强制农(牧)民转让草原承包经营权。发包方如果强迫
    • 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受让方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这是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也是对受让方在法律上作出的限制。倘若其不能从事畜牧业生产,就不能承受草原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受让方在利用其受让的草原进行生产经营时,同样应当履行保护、建设草原的义务,并按照原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利用草原,不得将草原用于原承包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这项规定对保护草原、防止任意侵占草原提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1、二轮土地承包时集体预留的“机动地”该如何确权登记。2、二轮土地延包后,家庭成员中有的已成为政府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固定职工,身份已发生变化,如何确权登记。《法》第六十三条:在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不足5%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对于二轮土地承包时集体经济组织预留的“机动地”,已通过村、组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且进行了统一分配,群众没有异议的,本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注意事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8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因此,只要发包方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其也是可以受让的。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我认为农贸市场是一种商业业态,已经改变了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