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9:01:59 493 人看过

一、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二、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18条规定,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三、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

1、遗嘱公证,准确的说来应该是叫做公证遗嘱,也就是到公证处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

2、继承公证,也就是将遗产继承的情况进行公证,继承公证不属于法律专业术语,一般很少有人会进行继承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嘱公证相关文章
  • 公证与遗嘱效力的关系
    遗嘱未经公证是有效的。遗嘱的有效条件: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字,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者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必须为没有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的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否则遗嘱的处理将无效。遗嘱作为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怎样做遗嘱才有效1、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只能处分个人的合法财产;4、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5、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2023-07-04
    309人看过
  • 遗产继承公证是否与遗嘱公证相同?
    办了遗嘱公证还要办继承公证。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生前立下遗嘱,再拿着遗嘱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过后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2个月内,遗嘱指定继承人就可以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遗嘱公证后还可以反悔吗1、遗嘱公证后可以反悔。遗嘱公证和其他遗嘱的效力相同,法律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不可动摇的效力。对于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2023-07-03
    209人看过
  • 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权公证及遗嘱继承的条件
    遗嘱继承就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又被称为“指定继承”。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继承人具有继承遗嘱人遗留的、生前所指定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嘱继承的条件:1、被继承人没有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先于立遗嘱人死亡。一、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审核(一)、审查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参照继承权公证,笔者认为申请遗嘱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应提供如下材料:1.遗嘱公证书的原件;2.遗嘱人的死亡证明;3.遗嘱人的继承人情况证明4.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的属于个人财产所有权证明;5.遗嘱继承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6.遗嘱中设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7.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二)、审查立遗嘱的目的谈到
    2023-02-26
    273人看过
  • 遗嘱公证之前继承的效力是怎样的
    出具继承权公证之前,对未经公证的遗嘱的处理方式。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遗嘱如无违反法律之处,遗嘱继承应优于法定继承。在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必须首先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方能办理继承权公证,在能认定遗嘱效力的前提下,必须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按法定继承权公证则极有可能侵犯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甲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指定女儿乙一人继承房产,某公证处在确定了其他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依法定继承方式为乙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此结果与甲的遗嘱意愿相同,没有不妥之处,但就是这种法定继承方式为乙日后单独处分该房产设置了障碍,致使乙不能单独处分继承到的房产。遗嘱公证继承的房产何时过户遗嘱公证继承的房产应自产
    2023-08-17
    277人看过
  • 关于遗嘱继承的问题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导读]父亲先于祖父祖母去世,祖父祖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是父亲的儿子还是父亲的兄弟?这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案由:甲于2009年8月死亡。甲有三个儿子,其中的一个儿子乙已于2009年9月死亡。甲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其生前所有的一幢二层楼房分别由甲的两个孙子和儿媳(即甲已死亡儿子乙的两个儿子及妻子)继承。现甲的孙子和甲的儿媳向我处申办继承公证。根据规定,公证处应向甲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核实遗嘱的情况,但甲的两个儿子均在外国定居,且甲的三个儿子之间关系不好,他们不愿配合乙的儿子和妻子办理继承手续,我处无法向他们核实有关遗嘱的情况,请教委员,该如何处理?现实中经常会遇到此类情况,法定继承人之间可能存在矛盾,其中的某些继承人不愿配合其他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既不表示放弃,也不表示参加继承,也不提供身份证明,
    2023-06-08
    379人看过
  •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公证差异
    继承公证和遗赠区别:1、不同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单位,遗赠中的受让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公民、国家和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2、继承的对象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遗赠的对象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负面财产义务;3、权利的接受方式不同。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继承,无意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遗赠人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明确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放弃遗赠;4、遗产受领人的继承权是否转让不同;5、是否参与遗产分配,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继承人处获得遗产,遗嘱继承人应直接参与遗产分配;6、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两者的后果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和意定监护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遗赠扶养协议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意定监护
    2023-07-14
    163人看过
  • 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与遗嘱继承的立法目的相冲突吗
    不相冲突。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另一种继承方式,是指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它与法定继承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法定继承则是必要的补充规范。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遗产的范围、种类、份额及附相关条件等都由遗嘱人意定,直接体现了遗嘱人的意志自由。法律确定遗嘱继承的目的正是为了充分尊重遗嘱人的意愿,使其财产在其死后能转移给其指定的人所有,以体现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及主体意思自治的全面彻底的保护。而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不违反法律规定处分个人财产以及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它与其他法律行为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遗嘱是一种处分行为,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某项权利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主要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其客体可以是权利,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也可以是物。处分行为相对于负担行为而言,它并不是以产生请求权的方式,为作用于某
    2023-06-04
    132人看过
  • 遗嘱效力与公证的必要性
    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有效。遗嘱有效的实质性要求: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因此,公证是一种形式要素,公证遗嘱更有效。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是否有效?公证遗嘱需要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以前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大的,但是民法典出台后,公证遗嘱的效力和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等形式的遗嘱效力是一样的,只是如果设有不同遗嘱的,遗嘱的内容又有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当遗嘱人设立遗嘱后,其实施的行为和遗嘱内容相反的,视为对遗嘱的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023-07-04
    281人看过
  • 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公证遗嘱的效力高吗
    一、什么是公证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二、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这一规定,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均未办理公证应以最后遗嘱为准但是数份遗嘱中,如果有一份办理了公证,不论前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三、公证遗嘱规定的法律渊源《民法典》这一规定,确定了公证遗嘱在几种遗嘱中的最高效力,但同时也
    2023-02-11
    404人看过
  • 继承权公证,遗嘱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
    2023-02-08
    184人看过
  • 没有公证的遗嘱能否做遗嘱继承公证
    公证不是法定的遗嘱生效要件,也就是说没有公证不能导致遗嘱无效。一、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作的一个个人的处理,并且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定的法律行为。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但是,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的要件:一、遗嘱人须有遗嘱的能力;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的财产;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二、没公证过的遗嘱能申请法定继承吗没公证过,但是有效的遗嘱,一般不能申请法定继承。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按遗赠抚养协议分割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遗产。所以由上述顺序可知,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只要遗嘱有效,即使
    2023-03-29
    355人看过
  • 继承权公证一定是公证过的遗嘱吗
    一、继承权公证一定是公证过的遗嘱吗不是。继承权公证不一定要公证过的遗嘱,只要遗嘱是有效的就行。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须公证。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但公正是效力最高也是最可靠的方式,能够避免对于遗嘱真实性所产生的纠纷,推荐采取公正遗嘱的方式。二、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
    2023-05-06
    101人看过
  •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是什么?
    一、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遗嘱的效力确认只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效力确认,而继承的诉讼是要通过诉讼审理的方式,由法院决定继承的份额的。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受理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3、审查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4、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
    2023-03-23
    465人看过
  • 自书遗嘱不公证可以作遗嘱继承继承公证吗
    自书遗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一般而言,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即可办理继承公证。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并且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一、自书遗嘱会写几份自书遗嘱在写几份并没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管理人保管。如果要对自书遗嘱公证,那么一般需要三份,办理前可以与当地公证处确认公证手续。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2023-04-03
    26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公证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以及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 更多>

    #遗嘱公证
    相关咨询
    • 公证遗嘱的遗嘱继承效力是否公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公证遗嘱作出即有效,公证遗嘱继承应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有遗嘱且经过公证的按照公证遗嘱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规定,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第三条规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
    • 房产遗嘱继承见证与公证的区别, 房产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6
      房产遗嘱继承“见证”与“公证”的区别根据《律师见证遗嘱规则》第三条规定,律师为遗嘱作见证是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嘱为律师见证遗嘱。此即“见证遗嘱”,是指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
    • 公证遗嘱能够证明继承权公证的遗嘱无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7
      公证遗嘱是在公证人员面前签署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或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能使继承权公证遗嘱无效。怎样推翻公证遗嘱或者你能拿出在此之后的第二份公证书。
    • 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那么怎样使继承权公证遗嘱无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15
      公证遗嘱是在公证人员面前签署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或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能使继承权公证遗嘱无效。怎样推翻公证遗嘱或者你能拿出在此之后的第二份公证书。
    • 继承与遗嘱的区别遗嘱和继承的法律效力同样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3
      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