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7:52:28 144 人看过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另外国血液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一、非法供应血液事故案件

《刑法》规定了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但未规定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此罪构成为: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为过失。

二、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最多判多少年?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最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三、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分子适用的定罪量刑措施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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