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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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是什么意思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是:破产宣告未到期的债权,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且提供相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二、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所需材料详解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三、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是多久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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