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残)程度鉴定工作的通知》(鄂人险[2000]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公)伤(残)(以下简称工伤)程度鉴定的标准和等级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原根据宜市人[1998]163号规定按照“国家标准GB/1996"(以下简称“国标”)评定为1---6级的,可与本通知所规定的四等六级逐级对应,落实有关待遇。
二、关于因工伤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而退休的人员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5%---10%如何掌握的问题。
应根据本人饮食起居是否需要人扶助的情况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对评定为特等(“国标”一级)、一等(“国标”二级)和二等甲级(“国标”三级)、二等乙级(“国标”四级)的分别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的10%和5%,但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
三、被评为特等(“国标”一级)和一等(“国标”二级)的工伤人员享受护理费的标准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关于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与范围
认定工伤的基本条件是看职工负伤、残疾或死亡是否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是否是牺牲个人利益,而为了国家、集体、群众利益造成的。工伤的界定范围仍按《宜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伤残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宜市人[1998]163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五、工伤认定的组织管理与工作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审批机关是政府人事部门。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在宜市人[1998]16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报告。单位不予确认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事部门接到单位的工伤报告或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组织工伤认定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或申请人。
工伤认定的主要依据是:
(1)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和单位的工伤报告。单位不报的,职工及其亲属直接向人事部门的申请;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证明书;
(3)工伤认定机构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六、关于工伤认定的争议处理
工伤认定和待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的60天内向同级政府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除评残等级和护理费标准外,原规定继续执行。
宜昌市人事局
二OOO年八月十四日
人事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 在人事仲裁中,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调查、调解和裁决,以解决纠纷。 在人事仲裁中,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更多>
-
重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者遭遇伤害的属于工伤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4属于工伤。《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
-
北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应如何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2005年1月19日下发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
关于交通事故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0交通事故相关人员的职责有:立即停车并报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存留证据、设立预警标志等。如果能够保证不破坏现场的,可以把涉事车辆停到不妨碍交通的位置上,等待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处理后续事项。
-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婚假和公休假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1、婚假国家统一为三天,晚婚假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2、《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
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2无(不含街道办事处)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含上级政府派驻乡镇机构6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