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征收方行为是否瑕疵的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5:05:17 204 人看过

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总是会用各种手段和方法迷惑大家,以致于很多被征收人搞不清楚到底征收方的行为是真是假、是否可行?因此到最后有人追悔莫及,有人恼羞成怒,甚至可能还引发社会悲剧,所以面临征收,我们需要对征收方的行为有一个整体的判断和警惕,不至于让自己后悔。

今天在明律师与大家分享征收过程中,应当如何分辨征收方的行为瑕疵,为大家日后维权提供参考。

1、规划的目的与要求我们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

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

2、征收公告发布要求我们要注意征收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向大家公告,公告应当附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且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内容。

3、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要求关于安置补偿方案来说,拟定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需要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征求公众的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如果大家不认可的,政府就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征收标准规划的要求在征收过程中,具体可以参考查看征收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规划。

例如说:

A.发展改革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C.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D.旧城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征收的,因审查是否列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这部分需要结合信息公开申请这一环节进行检验。

5、房屋面积测量调查统计结果的要求征收方在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后,应当向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相关情况的。

6、无证房的区别对待如果是没有经过登记的建筑不能以违法建筑一概而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如果认定为合法建筑或者是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应当给予补偿。

7、选择房屋评估机构条件对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也要注意是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来确定。

8、先补偿,后搬迁这一点很重要,大家要注意被征收人是要在收到了相应的补偿后,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在搬迁期限内搬走,一般情况下,只要拿不到补偿我们有权利继续居住。

9、违法逼迁受约束如果在征收过程中,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或者阻断道路、堆放垃圾等方法强迫被征收人搬家的都属于违法现象,要受到治安管理条例或者刑法的惩治。

10、司法强拆要提防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大家总是会问到强拆,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强拆必须要法院来决定即只有司法强拆符合法律要求,而且很容易就可以避免,所以大家可以不必担心。

司法强拆条件(三个条件必须要同时满足):

A.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即被征收人不维权。

B.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

C.征收方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简而言之就是:被征收人没有标明到底同意还是不同意消极懈怠,既不采取维权措施也不搬离的就可能会导致强拆。

所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维权措施是否恰当。

但时候在某些地区的征收过程中,可能有一些征收机关进行暴力强拆,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必须要及时的报警,并且留下相应的证据以作为自己的后期追究其违法行为的维权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征收方没有满足下列行为的,表明征收方的征收行为存在瑕疵?
    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总是会用各种手段和方法迷惑大家,以致于很多被征收人搞不清楚到底征收方的行为是真是假、是否可行?因此到最后有人追悔莫及,有人恼羞成怒,甚至可能还引发社会悲剧,所以面临征收,我们需要对征收方的行为有一个整体的判断和警惕,不至于让自己后悔。征收过程中应当如何分辨征收方的行为瑕疵:1、规划的目的与要求我们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2、征收公告发布要求我们要注意征收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向大家公告,公告应当附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且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内容。3、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要求关于安置补偿方案来说,拟定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需要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最重要的一
    2023-06-16
    76人看过
  • 隐瞒标的瑕疵的拍卖行为是否可撤销
    两全月前,我在某拍卖行通过公开竞价形式,购得扬子牌大客车一辆。当时我就与拍卖行签订了成交确认书,交付完拍卖价款后将汽车开回。当我前去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拍卖行交给自己的汽车手续中,没有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所以,车辆管理所不给我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拍卖行当时在拍卖前并没有说明该车没有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我多次与拍卖行协商未果,要求退回汽车返还车款。拍卖行又不同意。请问,隐瞒标的瑕疵拍卖行为可撤销吗?海亮海亮同志: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这就是说,拍卖作为买卖的一种方式,同样应当
    2023-06-08
    154人看过
  • 票据行为存在瑕疵
    票据权利瑕疵的四种情况包括伪造、变造、更改和涂销。伪造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为票据行为,其后果是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票据责任的承担。伪造人还需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变造是指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进行修改,如果有变动权限,变动就是更改;如果没有变动权限,变动就是变造。变造的后果是,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2024-01-05
    490人看过
  • 产品执行标准印错算标签瑕疵吗
    产品执行标准印错算标签瑕疵.1、“产品执行标准印刷错误”,出售此类商品,对消费者构成欺诈。2、如果是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十倍赔偿,其它商品或者服务,可以要求三倍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
    2023-06-14
    409人看过
  • 瑕疵出资分为哪几种类型
    瑕疵出资分为以下四类:1、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3、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存在权利瑕疵;4、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一、没有出资是公司股东吗?没有出资也可以是公司股东。股东在没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时候,行使权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作价。二、股东不履行经营义务公司怎么办(1)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
    2023-06-19
    130人看过
  • 瑕疵履行违约的认定方法
    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所具备的性能低于明示的产品标准,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瑕疵是看该产品是否具备通常应当具备的使用性、效用性以及其它约定的品质。举例说明:电脑经常死机,手机不能正常通话,打火机打不着火,农药不能杀死害虫等等这些是产品瑕疵。一、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1、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时,其法律后果为: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此时,债权人不负受领迟延的责任。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如果因债务人补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负责赔偿。当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或提供的劳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据情况要求债务人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标的物虽能补正,但补正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
    2023-03-28
    348人看过
  • 拍卖标的瑕疵告知方式是怎样的
    拍卖标的瑕疵告知必须严格履行告知程序,使参加竞买的每个人都知道标的物的瑕疵情况,避免拍卖成交后因瑕疵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给拍卖人及委托人带来不必要经济损失。一般说,拍卖标的告知方式是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当事人的每一项权利义务都对应于程序中的某一个特定阶段。《拍卖法》第49条规定:“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根据该条的规定,拍卖人除可以在其他阶段以说明、展示、陈述等方式向竞买人告知拍卖标的的有关情况或声明瑕疵外,在现场拍卖阶段拍卖人必须经由拍卖师再次告知或声明。该条款是拍卖法强制性规定,规定了拍卖人的现场告知义务。瑕疵声明作为一项告知义务,可以载于拍卖规则中,也可以包括在特别注意事项里。根据《拍卖法》第49条的规定,在程序上,只要拍卖师于拍卖前宣布了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拍卖人就完成了瑕疵的告知声明。通过这个程序后,就可以推定竞买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拍卖标的的瑕疵状况。在这
    2023-06-14
    152人看过
  • 民事诉讼行为瑕疵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诉讼行为瑕疵是什么意思所谓诉讼行为瑕疵,是指没有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实施的诉讼行为。因此可以说,诉讼行为瑕疵是与程序法固定相关的形式意义上的概念。所以,对诉讼行为是否存在瑕疵,人们考察的重点并不是审查行为的内容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而是审查行为的方式是否与法律的规定相符合。例如,当事人提出了某种申请,该申请行为是否存在瑕疵,不是看申请本身的内容是否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而是审查申请是否在形式上符合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这样的区别,是为了将实体法上的行为与诉讼法上的行为区别开来,对待不同的行为分别适用不同的判断标准来判断。二、民事诉讼行为瑕疵的情形有哪些1、对主体的错误认识造成的瑕疵。例如在起诉时,认为自己具有当事人资格,或者认为对方具有当事人资格,从而在起诉状中写错名字;或者在证据调查时,错误指认证人等等。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将纠正诉讼行为瑕疵的方式分为当事人自己(撤诉)纠正和法院纠正(告知
    2023-06-03
    207人看过
  • 产品瑕疵属于欺诈行为吗
    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搜索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产品瑕疵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
    2023-06-12
    282人看过
  • 出租房屋瑕疵赔偿标准
    一、出租房屋瑕疵赔偿标准出租房屋瑕疵赔偿标准如下:1.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租赁房屋瑕疵情况和承租人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2.如果导致租赁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而且还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二、租赁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呢租赁合同纠纷期限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权利人自知道权利遭受损害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且知道行为人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行为人就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
    2023-04-26
    87人看过
  • 网购商品瑕疵补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产品瑕疵的话,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据此,产品瑕疵的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存在几倍赔偿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
    2023-03-29
    284人看过
  • 瑕疵公司指的是哪些方面
    由于各国有关公司设立要件规定不同,因而各国瑕疵公司的具体瑕疵表现亦存在着差异,但总体而言,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1、股东瑕疵。这主要表现为股东人数瑕疵以及股东资格瑕疵。就股东人数瑕疵而言,既有低于股东最低人数的瑕疵,亦有高于股东最高人数的瑕疵。尽管世界范围内已普遍允许一人公司的设立与存续,即便如此,亦有可能因为一人股东的虚拟而使得该公司的股东低于一人股东人数的法定要求,更不用说,有些国家对其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仍然有着更高的要求。2、资本瑕疵。这一方面的瑕疵表现受资本模式的影响较大。在实收资本模式或者折衷资本模式下,由于普遍要求公司设立时的最低资本额以及全部或部分比例的实缴资本到位,有时还要求相应的部门以及人员对出资的真实进行验资,从而使得此类资本模式下因资本瑕疵所引发的瑕疵公司情形较为普遍。而授权资本模式下,由于公司设立很少有最低资本额的法定要求,更不存在应缴资本比例以及验资等法定要求,故公
    2023-06-12
    185人看过
  • 合同存在的瑕疵分析
    合同效力瑕疵的情况如下:1.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2.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3.合同可撤销: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有程序瑕疵的承包合同是否无效有程序瑕疵的承包合同不一定会无效,只有以下情形才会导致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06
    174人看过
  • 处理公司瑕疵的方法
    公司设立瑕疵
    公司设立瑕疵的最核心问题是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和稳定性的问题,公司设立的瑕疵直接导致了公司拟制人格的瑕疵。表现在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的能甚至是和权利能力的缺陷。公司瑕疵设立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主观瑕疵。是指发起人或股东个人的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瑕疵,主要是指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本身的原因或其意思表示有缺陷。例如,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行为能力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发起人或股东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发起人或股东明知其行为将侵害债权人利益而作出的设立意思表示等。(2)客观瑕疵。是指设立行为本身的瑕疵,主要表现为设立行为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或者其他强制性法律规定。例如,设立目的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发起人或股东不足法定人数;章程必须记载事项欠缺或记载违法;发起人未认足、缴足出资;公司组织机构不符合法律要求等。公司设立主观瑕疵是指发起人或股东个人的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瑕疵,主要是指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本身的原因或其意思表
    2023-07-22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存在程序瑕疵的审查离婚行为是否应撤销?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案情】2011年5月,刘某与王某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双方约定自愿离婚,并就财产进行了分割。双方在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了名,但王某签的名字是“王小某”。县民政局当场办理了离婚登记,发放了离婚证,离婚证上的名字分别为“刘某、“王某”。事后,刘某以王某在离婚时用假名签字,民政局审核不严为由将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登记行为。【分歧】对双方的离婚登记能否撤销,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
    • 瑕疵履行的构成条件,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瑕疵履行的构成条件构成瑕疵履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有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如无履行行为,只能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 (2)履行标的不符合债的内容即存在瑕疵。所谓瑕疵是指债务人交付或提供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债的内容。 (3)履行行为造成了履行利益的损害。履行利益,又称积极利益,是指债权人合理期待债务人完全履行债务而产生的合法
    • 违反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出卖人违反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导致标的物被第三人追索时,出卖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价款并赔偿损失。
    • 赠与财产有瑕疵属于瑕疵一方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3
      一般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两种情况的,则赠与人需要对赠与物的瑕疵承担责任: 一、赠与人故意不告知受赠人赠与财产存在瑕疵导致受赠人受到损失的,或者赠与人对于赠与财产作出保证,保证其没有瑕疵导致受赠人受到损失的。 二、赠与是附义务的。此时赠与人需要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 什么是瑕疵履行,瑕疵履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瑕疵履行瑕疵履行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但其履行存在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致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的情形。构成瑕疵履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有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如无履行行为,只能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 (2)履行标的不符合债的内容即存在瑕疵。所谓瑕疵是指债务人交付或提供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债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