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无锡市社区就业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37:06 116 人看过

各市(县)、区劳动局、各行业主管局(控股公司):

为了切实做好社区就业工作,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宽就业领域,促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在社区服务业中实现再就业,根据省社区就业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无锡市社区就业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在政府的领导下,以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发展劳服企业、生产自救基地、社区就业劳动组织为方向,以促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目的,充分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市场就业服务机制,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创社区就业工作新局面,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1年至2003年,经过三年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加大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力度。根据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的需求,每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3000个,努力使从事社区就业的从业人员从2000年的10000人增加到2003年的19000人,使社区就业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2、建立健全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网络。加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居委四级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形成统一、规范的社区就业管理制度、服务制度,完善社区就业服务机制。

3、努力实现社区就业工作的“四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社区服务产业化方向,建立完善配套措施,实现社区组织网络化,社区经济实体化,社区就业保障化,社区管理规范化。

三、工作要求

1、健全社区就业工作机构。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由劳动就业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力争在2001年上半年前,形成以街道为依托,以居委为基础,以社区就业服务站为枢纽的社区就业服务网络,为社区就业提供组织保障。

2、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制度。到2002年底前,各级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实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服务人员挂牌服务制度,服务项目统一收费制度,社区就业人员档案代理制度,部门工作协调制度,信息处理反馈制度,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劳务收入分配制度,基础工作台帐制度,统计报表分析制度。

3、完善社区就业信息系统。加强社区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网络建设,在2002年底前,力争所有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与同城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电话拨号联网,在劳动力市场开辟社区就业服务窗口,开通免费信息查询,定期发布社区就业求职和社区服务需求信息,开辟社区就业信息专栏。

4、形成社区就业培训机制。各级社区就业服务网络组织根据社区服务的需求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择业要求,开展多门类、多层次的社区就业技能培训,形成工作机制,切实帮助和指导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在社区服务业中实现再就业。

5、提供全方位的社区就业跟踪服务制度。实行市、县(区)就业服务机构与区街就业服务机构整体运作,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业务代理等社区就业服务。开展特色服务,探索社区就业多样化的组织服务形式,推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开拓新的就业领域。

6、多渠道开拓社区就业岗位。依托城区阵地,向社区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要岗位;向社区居民服务要岗位;向社区单位要岗位;向社区经济实体要岗位;拾遗补缺找岗位;利用政策扶持,鼓励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借助各界支持,联办合办创造岗位;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办法,对特困人员建立托底帮扶机制。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劳动主管、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组织格局。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就业扶持促进政策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主动与计委、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搞好协调。建立定期沟通制度,通报情况,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社区居民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完善扶持政策。特别要把发展劳服企业、生产自救基地、社区就业劳动组织与社区就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区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继续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实行《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卡》办法,建立起有效的落实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办事程序和监督机制。

3、增加投入。建立以社会筹集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多层次、多途径、多种资金成分并存的社区就业服务投资体制。组织和动员行业、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厂房、设备、人力资源、技术信息,把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业与发展社区经济实体结合起来,推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同时要鼓励引导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个人出资或合伙兴办社区服务业。

4、实现社区就业保障化。实行社区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实行低标准准入,使从事社区就业的人员与城镇其他从业人员一样,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缴纳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解决他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障的后顾之忧。

5、开展争创“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抓好典型,典型引路,切实推动我市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迅速发展。市(县)、区、街道、居委层层都要树立社区就业先进典型3-5个,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

6、做好宣传工作。结合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社区就业形式,社区就业政策和社区就业典型,推动社区就业健康发展。

7、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把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发展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列为各级政府及其劳动保障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层层分解指标,落实责任人,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充分调动各级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努力开创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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