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但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近亲属供养如何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1 13:28:35 419 人看过

一、工亡,但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近亲属供养如何计算

首先得强调的是,公司若未能依法购买工伤保险,则属于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明文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即所有在职员工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而这笔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而非由员工个人承担。

如果公司未能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工亡职工的近亲属抚养费的计算方式,通常情况下,其抚养亲属的抚恤金会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发放。

具体的发放标准如下:配偶每月可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前提条件是该配偶需依赖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所提供的主要生活来源,且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男性年龄已满六十周岁,女性年龄已满五十五周岁。

至于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对于那些失去亲人的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还能额外增加百分之十。

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核定后的各个抚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水平。

抚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详细规定。

除此之外,对于因工伤死亡的职工,他们的近亲属还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由于公司并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这些费用理应由公司来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保险多长时间能赔付下来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保险赔偿金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年左右。

具体来说,劳动者自提交索赔申请之日起,劳工部门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核;在此基础上,在60个自然日内依法做出工伤认定之决定;并且在收到认定书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该决定正式送达给申请人。

以上所有环节的总计耗时约为95个自然日。

在完成工伤认定工作之后,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一过程通常需要耗费6个月左右的时间,再加上60个自然日的鉴定结果出具时间,这部分的总计耗时大约为240个自然日。

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工伤赔偿请求之日开始计算,整个赔偿流程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争议,可能需要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加以解决,这无疑将会进一步拉长赔偿款到账所需的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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