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21:31:33 238 人看过

一、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

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是什么

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包括两部分:

1.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

2.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

保证人追偿权一般只能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为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的权利,法律规定了保证人得事前行使追偿权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在一般保证当中,作为保证人在对债权人承担了责任之后,其实是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也就是说这个债务并不会因为保证人承担了,就改变最终的承担者。不过要成立保证人的追偿权,还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否则即使保证人有承担保证责任,实际也是不想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如何进行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进行方式依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追偿的方式可以诉讼方式,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0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担保人的追偿权,担保人是否有追偿权
    一、什么是担保人的追偿权担保人的追偿权内容如下:1.担保合同有效时,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时,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2.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因无效的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3.连带共同担保中,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就超过自己应承担的份额向其他保证人追偿。4.存在反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在自己承担的范围内向反担保人追偿。二、担保人是否有追偿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担保人是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因此担保人享有追偿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
    2023-05-03
    127人看过
  • 保证人什么条件下可追偿
    保证原本是属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其效力原本不包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求偿权、代位权等关系。保证人的求偿权,又称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保证人求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2、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保证人不得主张求偿权。3、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一、经济保证人的财产可以抵押给债务人吗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对象是债权人,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
    2023-04-11
    240人看过
  • 担保人在什么时候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在按照约定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时候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担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一、担保反担保的含义是什么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二、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吗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三、贷款反担保合同效力是什么
    2023-03-25
    340人看过
  • 连带共同保证人的多重追偿权条件是什么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1)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2)因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免责;(3)须保证人的履行没有过错。《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一、如何追偿连带清偿责任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二、共同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共同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2023-03-08
    239人看过
  • 民法典中追偿权都有连带责任吗,保证人追偿权范围
    一、民法典中追偿权都有连带责任吗并不是所有追偿权都有连带责任的,例如担保物权的担保人以担保财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以担保财产价值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保证人追偿权范围(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
    2024-02-02
    179人看过
  • 担保人实现追偿权的条件有什么?
    担保人实现追偿权的条件如下: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024-04-24
    246人看过
  • 保证人行使追索权时应注意什么
    1、什么是担保人的追索权。(1)担保人已向债权人履行了担保债务。无论保证人如何履行债务,无论保证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他都享有追索权。(2)债务人因保证人的履行而免除责任。所谓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而不是债权债务消灭。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致使债务人不能免除责任的,保证人无权请求赔偿。例如,债务人因自己履行债务被免除责任时,即使保证人履行了被担保债务,保证人也无权向债务人追偿。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只能根据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债权人返还。(三)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不存在过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请求权。如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担保人未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致使担保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担保人将丧失在此范围内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另一个例子是,担保人在清偿债务或者采取其他免责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避免
    2023-05-08
    401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是担保人吗,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一、连带责任保证人是担保人吗保证是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人是不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担保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
    2023-06-22
    158人看过
  • 哪些条件担保人可以行使追偿权
    一、哪些条件担保人可以行使追偿权担保人实现追偿权的条件如下: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二、担保人免责的情形有哪些?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部分免除责任;2、因主合同内容的变更而免除责任。3、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4、担保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或者与第三方共同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5、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责任;6、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的,担保人不承担担
    2023-12-17
    216人看过
  • 追偿权如何由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
    一、追偿权如何由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保证人的追偿权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行使,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在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保证人的追偿权诉讼时效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限制保证人追偿权的时效,包括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
    2023-10-09
    217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的追偿权有什么内容
    连带保证人的追偿权内容有:连带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因担保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要求偿还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如果是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也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一、借款人不还钱可以起诉担保人吗如果是一般保证人,那么债权人不可以仅起诉保证人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么直接起诉债务人,要么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通常来说,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是连带保证,则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担保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
    2023-06-21
    225人看过
  • 担保人之间追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一、履行追偿权的条件有哪些行使追偿权需要以下这些条件: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二、代位追偿权包括什么代位追偿权成立要件是:保证人向
    2023-02-18
    472人看过
  • 担保人在行使追索权时应满足哪些条件
    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时,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索权只有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产生。无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还是之后,担保责任的承担均不影响追索权的确立。保证人未经债务人同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承担保证责任的,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行使追索权。在有限担保中,由于保证人只担保部分债权,追索权的行使会影响其他部分债权的实现。因此,债权人在担保合同中往往要求限制担保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2)因保证人履行被担保债务而消灭主债务,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免除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保证人因财产的实际履行、代位求偿、抵销、强制执行而消灭主债务的,构成追索权。保证人履行被担保债务,但不免除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不能享有追索权。因此,保证人应当在债务履行完毕后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因未及时通知而迟延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
    2023-05-08
    182人看过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有时效限制吗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有时效限制,其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急速那,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予以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一、民法典民间借贷的借条多久有效民间借贷的借条永久有效,但是按照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二、民法典民间借贷国家规定多长时间失效?民间借贷的失效时间国家没有规定,但是法律有规定其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三、民法典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起诉时效是多久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不当得利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其诉讼时效应
    2023-06-25
    8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
      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 保险中,行使代位追偿权须满足什么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5
      保险中,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受损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应该依法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样被保险人才可以将代位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 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 多个保证人的追偿权要怎么行使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7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条件是什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满足什么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条件: (一)保险人对第三人须有赔偿权只有当第三人依法应承担责任,被保险人有索赔请求权,才存在向保险人转让赔偿请求权的可能,即“无请求权,无代位权”。但是,如果第三人的致害行为不在承保范围之内,或者未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或者其行为可以免责,则代位求偿均不得适用。 (二)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赔偿根据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当保险标的的损失由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
    • 怎么利用保证能保证债权人行使追偿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3
      1、有诉讼时效限制。 2、即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届满。 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