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读二十九:合同的全面履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2:20:34 383 人看过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要全面履行的规定。

根据本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这就是说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做到切实履行,以实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的预期目的。这是市场经济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因此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地点,用约定的方式,按质、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既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而将其他义务置之不顾,也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更不得任意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相关工作岗位,并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劳动者而言,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且亲自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则是使用该劳动力,劳动合同作为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合同,其所规定的条款相互之间有其内在联系,不能割裂,因此,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主体必须亲自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是特定主体间的合同。劳动者选择用人单位,是基于自身经济、个人发展等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需要;而用人单位之所以选择该劳动者也是由于该劳动者具备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要求。劳动关系确立后,劳动者不允许将应由自己完成的工作交由第三方代办,用人单位也不能将应由自己对劳动者承担的义务转嫁给其他第三方承担,未经劳动者同意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岗位,更不能擅自将劳动者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还需要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理解和配合,相互协作履行。这一方面要求劳动者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发展,理解用人单位的困难,为本单位发展献策出力;另一方面,也要求用人单位爱护劳动者,体谅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和需要。具体而言,劳动合同的协作履行要求双方应当做到:

(1)当事人双方首先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纪律的规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并为对方履行义务创造条件;

(2)当事人双方应互相关心,通过生产经营管理和民主管理,互相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3)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遇到问题时,双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给予对方帮助,协助对方尽快解决问题;

(4)劳动者违纪,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教育,帮助劳动者改正;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要及时发现问题,尽快协助纠正,并设法防止和减少损失;

(5)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都应从大局出发,根据本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协商解决,从而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的全面履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劳动法第二条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和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为:(1)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5)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
    2023-06-09
    2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劳动安全卫生权利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所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的进一步细化规定。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如不采取措施加以对劳动者保护,就会危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妨碍生产的正常进行。因此,我国严格保护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进行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这一点也体现在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中,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建筑物、工作场所和通道的安全技术条件、机器设备的安全条件、电器设备的安全装置、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设施、建筑工程的安全技术条件、矿山安全技术条件等方面我国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对用人单位提出了严格的义务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目前有些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存在
    2023-06-09
    4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七十三: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七十三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指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专业性的行政执法,有着与其他部门和群众监督不同的作用,因此它是劳动合同法监督检查体系中最主要的一种。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监督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劳动行政部门。第二,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执法行为。这种执法行为具有六个主要特征:(1)国家意志性。行政执法是由具体的行政主体实
    2023-06-09
    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七十四:劳动行政部门检查的事项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解读】本条是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的规定。关于监督检查的主体,本法与劳动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
    2023-06-09
    86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03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
    2023-06-10
    260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草案)》
    一部7章65条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牵动了几乎所有中国劳动者、人事经理的神经。一位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感叹说:现在做人事不懂法不行了,而且不能是一般地懂,得好好研究。在以新《劳动合同法》为主题的第六届《前程无忧人力资本论坛》上,两位劳动法方面的专家,对劳资现状和新劳动法影响进行解读,1000多名企业管理者、HR参加了此次论坛。劳动者:法律规范对其是否缺乏保护在最近10年中,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了劳动争议案件164.11万件,劳动争议案件也在逐年增加,2005年度为31.4万件。[常凯]劳资发展失衡保护劳工权益争议的主要原因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争议的性质主要是权利争议,而且集体争议占到了争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2003年,中国劳动争议总人数是80万人,其中集体争议是51.5万人,表明劳动者所提出的权利要求不是个别现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已经用一种集体行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
    2023-06-09
    286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全面解读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如下:1、行使合同撤销权,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出请求;2、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以及订立合同明显不公平的;3、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流程是什么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
    2023-07-07
    202人看过
  • 补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解读
    如果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后面补签是合法应当的。但是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到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给该员工每一个月两倍的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通过行政或者司法途径主张这一期间的两倍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补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可以补签,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应支付双倍工资。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规定书面通知本人:“__日前来人力资源部,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
    2023-06-30
    38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四十五:合同期满不得终止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缓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期满不得终止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宗旨之一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处于特殊困难阶段或者作出特殊贡献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予以了相应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五种情形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能否终止?本条对此作出了基本否定的回答,要求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其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劳动合同期满的,必须等到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后,劳动合同才能终止。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必须等到排除了职业病、
    2023-06-09
    4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六十一:跨地区派遣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解读】本条是关于跨地区派遣劳动者规定。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劳动力市场根据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所谓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而为劳动者享有的与从事劳动有关的各种物质和精神条件的总和。劳动条件不存在一个抽象的标准,而是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既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要求,同时也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
    2023-06-09
    2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举报违法行为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发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都有权利举报,劳动行政部门要对举报的行为作出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解读】本条是关于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举报的规定。举报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有关单位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违法行为的行为。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2023-06-09
    392人看过
  • 解读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使用: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未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相负债,先履行顺序。一方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失去商业信誉;其他情况下,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合同履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先履行抗辩权的目的决定了其以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为前提。基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而生之先履行抗辩权要求双方“互负的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因此其适用原则
    2023-07-06
    43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服务期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解读】本条是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
    2023-06-10
    2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四: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解读】本条是关于个人承包经营者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是指企业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由个人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个人承包经营是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定时期出现的解决部分合营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的补充措施。个人承包经营对一些企业扭亏转盈,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作用,但也出现了个体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混乱,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后,赔偿责任不明确,劳动者得不到赔偿的问题,更是亟需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个人承包经营期间因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而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对其违反法律的行为承担责任,对劳动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针对
    2023-06-07
    7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的全面履行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原则。要求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期限、地点、方式、包装、价款、酬金等,而进行的全面地履行。 全面履行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体现与充实。... 更多>

    • 应该怎样解释劳动合同全面履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5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能用完成别的
    • 解读十六劳动合同的生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生效的规定。一、劳动合同生效的含义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在劳
    •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劳动合同实行全面履行的法律标准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的原则,即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己亲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由他人代替履行或委托他人履行,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是否全面履行,是判断劳动合同是否履行、是否违约的法律标准。劳动合同实行全面履行原则,是因为任何一方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行为,都会使劳动合同的预期目的不能
    • 签了劳动合同不履行是否能当面解除劳动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31
      签订合同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法律规定,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或者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 单方面不履行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
      不履行合同的条件: 一、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以下原因可以终止合同: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