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夫妻债务是如何认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8:23:48 151 人看过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夫妻债务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实际上是由夫妻共同经营,或者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

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家庭承包经营所的债务;

7、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二、离婚时债务如何证明

债权债务的证据形式有以下六种:

1、有公证的借款、欠款;

2、由夫妻上面签名的借条和欠条;

3、没有公证、没有双方签名的各种形式的借条、欠条;

4、证人证言;

5、证人出庭和证词;

6、银行转账支票。

在这六种中,有证明效力的证据,有的就是无效证据,像第三类里面,既没有公正又没有双方签名形式的欠条、借条,从证据的角度来讲,它就是无效证据。在离婚案件来说,夫妻共同债权债务都必须夫妻双方来确认,债务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承认、认可,债权也是如此,你说这是别人借了我们的钱,我们还有债权,其实跟债务一样,也是要夫妻双方一定要确认和认可,如果夫妻一方否认都不能成立,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目前在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情况是比较严重。有一个最基本的法律点,夫妻的共同债务一定是双方知道、而且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法律明确规定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肯定夫妻双方都知道,不仅知道而且还是同意的,起码有这两个点,所以你要证明手写的欠条欠款是夫妻共同使用很困难,现在虚假的债务很多,无非就是你拿着欠条,往往只有一方的签字证明,没有夫妻另外一方签字,你想让对方认可这个欠条,我觉得这是很困难的,在离婚的时候虚假债务往往不能成立,虚假债务不能成立,所以我们作为律师不要支持鼓励当事人制作虚假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债务相关文章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一、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如下: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情形。二、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三、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起
    2023-04-30
    93人看过
  • 最高院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
    一、最高院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最高院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第三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
    2023-06-19
    61人看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
    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审理案件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作出初步的解答,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考。在实践中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一、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答:在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中,要认识到体制转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要准确把握人事争议与一般劳动争议之间的差别,不能简单地将两者等同处理。在具体
    2023-06-09
    269人看过
  •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虚构债务,法院如何处理
    一、如何认定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夫妻一方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提供虚假的借款合同、借条等债权凭证,就可认定虚构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法院如何处
    2023-06-27
    8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烟土银元债务处理意见的答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1951年2月11日办文字第181号函悉。一、关于烟土债务,基本上同意你院意见,即这种债务发生在解放后的,按西北区禁烟禁毒办法处理:如系解放前的烟土债务,法院一般的以不受理为宜,但来函所云“告诉当事人可以私下调解,如果硬要打官司,法院就要没收”云云,仍不应迳向当事人正面地为此表示。二、关于银元债务问题:这种债务如发生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的“管理银洋暂行办法”颁布前,其处理办法,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如发生在颁布后并在中央及西北区尚未颁布有关该项问题的法令前,仍可根据该项暂行办法处理。附: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关于烟土银元债务处理意见的请示办文字第181号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2月11日我们对胡青山为烟土债务请求王义偿还一案作了不受理判决后,陕西省院又接到这类案件几起。可见单以不受理之判决,是不能解决这类问题的。同时当事人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有可能酿
    2023-06-05
    266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两人共同承担。如果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婚姻的解除;2、子女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3、抚养费的负担;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的确定;5、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有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律师的指导。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证据到(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
    2023-03-17
    16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城市债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发布文号:浙江省人民法院:前据你院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法政研字第五七四九号提出关于城市债务纠纷处理一些问题,当经本院提出意见,去函征询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兹得该委员会一九五一年二月九日经办字第六三○号函复,除关于城市与农村之界限如何区别问题,已转请中央作统一解释,俟得复示,再行通告外,兹将其他问题,分别批复如下:一、城市私人游资可否贷放工商业抑只许存放银行的问题:除无银行钱庄设立的地区外,依照《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不论公司行号私人等不得经营存放款,但为照顾工商业资金周转起见,依照《私营厂商股东及职工垫款管理暂行办法》接受职工之垫款(附抄发该办法),至于私人借贷,尚无明文规定,我们认为私人间如系为了缓急互通有无的借贷,除违背现行政策法令外,自可依照双方原约定处理。二、一般城市债务之利率,应以不超过挂牌放款利率或当地银钱业放款利
    2023-06-05
    386人看过
  • 民法典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夫妻一方债务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处理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的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一方债务如何认定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
    2023-04-19
    56人看过
  •  最高法明确:夫妻债务债权处理办法
    夫妻债务的认定方式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共同表示同意的债务以及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夫妻债务可以在离婚时共同偿还。如果现有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债务的认定方式: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共同表示同意的债务,以及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都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夫妻债务可以在离婚时共同偿还,如果现有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 妻 离 婚 时 如 何 处 理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由其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共同债务
    2023-09-12
    11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法院如何判定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大道的大道的清偿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平等原则。《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共
    2023-07-25
    15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夫妻共同债务法条需要遵守吗?
    一、最高人民法院夫妻共同债务法条需要遵守吗?需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进行偿还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由于赌博、购买奢侈品的债务,对方是不需要共同偿还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二、共同债务的范围内容是什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
    2023-04-13
    300人看过
  • 最高法院是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一、打官司离婚怎么分财产?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023-06-23
    37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资本家欠地主的债务与地主欠劳动人民的债务如何处理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四月法民二字第一号关于资本家欠地主的债务与地主欠劳动人民的债务如何处理的请示,由司法部转来我院处理。兹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一、关于资本家欠地主的债务问题,同意你院的意见,即罗瑛与蒋寿世和毛正秋与毛润生、程博陶两案的债款,可作抵偿农民的押金。至于是否将这笔抵偿农民的押金交该乡信贷合作社作为公积金问题,可与当地有关机关联系解决。两项债款除抵偿农民押金外,多余的款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二条规定,归地主个人所有。二、关于地主欠劳动人民的债务问题,如地主在土改中分得仅够维持其家庭生活的土地、房屋,确无其他财产,则土改前欠农民的债务,在土改后一般不再追偿;但如地主在城市有工商业或其他财产(包括土改时藏匿的财产)土改时未变动,有偿还能力者,则仍应予偿还。来文所提“而地主所欠农民旧债务亦可不予偿还”,需斟酌。处理此类案件,首先应分析
    2023-06-05
    39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如何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给付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以刑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用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判决;强制执行申请书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时现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金,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中
    2023-06-19
    23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更多>

    #夫妻债务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夫妻债务,夫妻债务怎么分割?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
    • 最高院关于统一夫妻共同债务咋办,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啥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最高人民法院1月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最高人民法院对债务如何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0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
    • 想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借贷怎么办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
    •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怎么回复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并非所有终审案件都能因新解释的出台而被裁定再审。衡量能否被裁定再审的标准将紧紧围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和结果明显不公三方面把握。一般来说,非法债务、伪造债务是可以当然地被裁定再审的,这与新解释的出台无关。此外,一些因机械适用第24条而将超出生活所需的、未签字不知情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终审案件也可以再审。但是,一般债务事实真伪难辨的终审案件并不一定会被裁定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