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2:01:53 432 人看过

(一)购房者的义务

对于购房者来说,一经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就依约负有一定的合同义务,须依约全面适当的履行。从商品房认购书来看,作为商品房认购书预订方的购房者主要有在特定的时间与开发商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正因为购房者负有如此的合同义务,所以购房者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是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进行约束。如果购房者在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后反悔,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为能全面履行商品房认购书还要准备好购房款,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无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照样构成商品房认购书的违约,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导致已经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难以实际履行,虽不会违反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却会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导致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

通常,商品房认购书签订的同时,会要求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订金,但有时也会约定在商品房认购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交纳。这时,购房者还负有如约交纳定金或订金的义务,既是如约交纳,就不仅要按约定的数量还要按约定的时间交纳。由于商品房认购书并不直接约定交易的内容,只是为交易做准备,所以购房者在这个阶段的合同义务较少,只是须与开发商达成公平的协议并督促开发商履行。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义务

购房者买房是为了生活或进行一些投资,而相对的合同当事人开发商却是进行此类经营活动,所以对购房者而言,房地产开发商负有的法律义务更多一些,并且须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办理相关手续。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认购书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特定的时间与购房者就特定的商品房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

在这一点上,开发商与购房户的权利义务相同,都既有请求对方在特定时间就预订的房屋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又负有在特定时间就预订的房屋与对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但是,笔者注意到在一些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认购书文本中,开发商有意地省略了体现自己这点义务的条款,而只约定购房者的义务,意图只享受合同权利,不承担合同义务。然而,法律赋予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合同也应如此。任何妄图以地位的优势实施不公平的行为者都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2.开发商有妥善保管好定金或订金,并依约退还或折抵的义务。

在商品房认购书过程中,如当事人有约定购房者要交纳定金或订金给开发商的条款,那么在购房者如约交付定金或订金后,开发商就应因此而依法承担一定的义务。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从购房者处转移到开发商处时,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发生转移的只是这笔定金或订金在一定时间内的占有权。只要购房者依约履行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前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开发商就必须如数退回该笔定金或订金,或者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该笔定金或订金充抵购房款。无论开发商是否遗失该笔款项都是必须那样做的,因为在购房者交纳定金或订金时,仅仅是占有权发生了转移,而所有权人一直是购房者而未发生变更。在合同约定的这段时间,开发商因其拥有占有权,而必须承担该笔款项的灭失风险,承担妥善保管款项的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开发商因不具有所有权也不再享有占有权,在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下就必须退回定金或订金,或者与购房户协商将其转为购房款。当然,如果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则须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购房者交付其他款项,开发商违约,开发商须赔偿购房者损失。

3.开发商有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的义务。

商品房认购书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由于法律上对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有特殊的规定,开发商不仅要达到一定要求,还要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开发商就不具备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而最终导致商品房认购书的无法实际履行。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应认定为开发商违反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开发商就有办好商品房预售或商品房销售相关手续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认购书相关文章
  • 商品房房屋所有权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商品房房屋权利人有依法享有该商品房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权利人具有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某种行为的积极行为的权利,也有请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在义务人违反法律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还具有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其权利的要求保护权。一、不动产权利人是什么意思?1、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新建的房屋,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3、房地产权利人涉及到的税收有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及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税。二、知识产权是支配权还是请求权?知识产权是支配权。支配权是权利人直接控制财产或其他标的物的权利。
    2023-03-20
    420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执业律师有哪些权利与义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主要享有以下几项权利:1、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2、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加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3、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4、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6、律师担任民事诉讼一方代理人,享受当事人委托或授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7、律师有获取承办案件的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劳动者权利包括工人有权选择职业。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和爱好的职业。工人有权自由选择职业;获得报酬的权利;劳动者按照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有权休息。根据相关法
    2023-08-12
    35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债权人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房屋租赁债权人权利:出租人有权按期收取租金,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并按规定收回房屋。债权人义务:1、支付义务;2、附随义务;3、缺陷担保义务。房屋租赁债务人的权利:占有、使用、收入和优先购买、合同终止、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和承租人同住人租赁房屋的权利。债务人义务:1、支付租金的义务;2、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的义务;3、返还房屋的义务。一、小孩读小学需要租赁合同吗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小孩所上学校的证明等。房屋租赁合同:1、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从而签订的协议。2、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二、租赁合同备案后可否买卖买卖不破租,即房产交易不影响房屋租赁的执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是从法律层面上确认房屋的租赁行为。若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期长、租金低,将影响房屋的买
    2023-06-19
    172人看过
  •  商品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有何异同?
    商品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是购房过程中两个重要的文件。认购书是开发商向购房者发出的要约邀请,购房合同则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所达成的协议。认购书的主要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购房合同,而购房合同则旨在确认买卖事实。商品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前是不同的协议。商品房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购房合同;而购房合同则是在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所达成的协议,旨在确认买卖事实。 【 核 心 内 容 】 商 品 房 认 购 书 与 购 房 合 同 是 否 相 同 ?商品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件。商品房认购书是开发商向购房者出具的购房意向表示,而购房合同则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经过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商品房认购书主要约定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房价、付款方式、交付日期等内容,是购房者确认购房意向的依据。而购
    2023-09-04
    415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对核准登记的名称在规定范围内的专用权;2、对自有资产的占有权、经营权、处分权、收益权;3、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经营;4、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帐户,申请贷款;5、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自主生产经营;6、自主决定用工形式、职工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7、依照国家和省价格管理规定自主制定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8、按照规定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决定企业内部职称和职业技能评聘;9、申报国家科研课题、开发项目;10、申请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其他知识产权;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经营;2、按时足额缴纳税、费;3、亮照、亮证经营;4、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器具,明码标价;5、法律、法规
    2023-03-16
    316人看过
  • 商品房房屋权利人有哪些
    商品房房屋权利人有依法享有该商品房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权利人具有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某种行为的积极行为的权利,也有请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在义务人违反法律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还具有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其权利的要求保护权。一、欠款人联系不上如何处理在欠款人逃避债务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几乎是债权人唯一的选择,法律对当事人债权的保护是有时效限制的,若超过诉讼时效则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在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主动行使权利或者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以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另外,审
    2023-02-22
    118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商品房认购书包含什么条款?
    一、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内容一般说来,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有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地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2、标的债的标的,又称债的客体,是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务;具体到合同标的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体现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合同所有条款中最重要的核心条款。如果合同缺少标的条款,一般就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更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或权利。由于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往往是开发商所要求的,消费者或是缺乏经验或是迫于无奈才与之订立该合同,合同的文本又往往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仅仅是要消费者签个字认可而已,所以商品房认购书的标的并不像其他合同一样体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要求和目的
    2023-03-16
    408人看过
  • 图书出版商和著作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出版者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出版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图书出版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因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的,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的60%支付违约金,除出版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版者取得合同中的专有著作权,从而取得作品传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项权利。人格权,即出版者在出版物上签字的权利。产权包括以下两种:首先,出版商有权使用格式。同一作品的出版不得抄袭和采用他人书籍的版式,否则将构成对他人书籍版式专有使用权的侵犯第二,出版者对装帧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面、装帧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图书、报纸、杂志的出版者不得抄袭或者采用他人的装帧设计,否则将构成对他人排版设计专有使用权的侵犯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已出版的书刊
    2023-05-07
    382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双方不仅应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行使合同权利,而且在履行合同义务中也应以善意的方式,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不得规避合同约定的义务,在此,开发商应及时地以正确的方式通知准买受人前来签订合同,准买受人应积极地在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与开发商就买卖合同条款进一步磋商、洽谈至最后签订合同,如果一方未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则违背了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约。《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2023-04-05
    231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商品房认购书签订后能退房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形:1) 如果购房人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就可以退房;2) 如果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且无法修复或经过修复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就可以退房;3) 如果购房人由于开发商的过错无法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就可以退房;4) 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就可以退房;5) 如果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就可以退房。根据商品房认购书签订后能退房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形:1)如果购房人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就可以退房;2)如果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且无法修复或经过修复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就可以退房;3)如果购房人由于开发商的过错无法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就可以退房;4)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就可以退房;5)如果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就可以退房。 商品房认购书的解除规定商品房认购书的解除规定是指在商品房认购书中,对于购房人提出解除
    2023-08-24
    387人看过
  • 当事人在法院离婚中确有哪些权利,有哪些义务
    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5.有辩论的权利。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8.有自行和解的权利。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11.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12.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13.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1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义务:1.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诉讼权。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3.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包括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怎样抚养等负有举证责任。4.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一、民事权利的诉讼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
    2023-03-08
    216人看过
  • 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1.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同时,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也需履行下列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二、人民调解活动的调解,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的,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1.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
    2023-06-06
    435人看过
  • 当事人在房地产纠纷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房地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请求司法保护、委托代理人和申请回避的权利;2.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的材料、法律文书等;3.请求调解、双方自行和解、提起上诉。原告有权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等;4.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秩序和诉讼秩序;3.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023-06-10
    493人看过
  • 集体产权房屋购买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购房合同上写明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信息、面积以及房款。合同约定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付清或是分期付款。不同的是,由于集体产权房无法制作产证,因此交房的条件是单一性的交付房间钥匙,而非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样约定变更登记。农村集体产权房屋持有者不能享受哪些权利?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少有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3、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
    2023-07-06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 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 更多>

    #商品房认购书
    相关咨询
    • 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的权利。6、自行和解的权利。
    • 购买商品房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 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购买商品房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买房户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的规定。 1、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买房户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 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意思,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和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买房时,开发商在正式签合同前,会和购房者签一份认购书。什么是认购书?认购书的内容都有什么?签订认购书要注意哪些问题?什么是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顾名思义,就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子的预售合同,或者是房子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表示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对房屋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
    •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和权利义务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
    • 居间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01
      中介权: 一、报酬请求权; 2、不促成合同成立是中介费用请求权。 中介义务: 1、向客户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二、忠诚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客户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媒体服务,客户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客户报告签订合同的事项。 中介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