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怎样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4:30:08 61 人看过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原则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下列两个方面的内容:①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例如,在来料加工合同中,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要求,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本应按合同规定对来料先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成品。但是,承揽人没有对定作人提供的来料进行检验,而直接把不合格的原料制成质量次的成品。在这种情况下,承揽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②无过错的违约行为,可依法减免责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

2、无过错责任

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不管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公民个人,只要因过错违约,均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法律面前,在合同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3、赔偿实际损失

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包括财物的减少、损坏、灭失和其他损失及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4、全面履行

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说,违约方承担了经济责任后并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能免除过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只要受害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又有能力履行,违约方就必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2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确定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方法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归属的确定:第一、明确饲养动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赔偿义务人。第二、赔偿义务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在于其对动物的管束与控制义务。第三、在免责事由的安排上,不能一概以受害人的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作为免责条件,必须从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将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限定为故意或重大过失作为加害人免除责任的条件。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2、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致伤、致残或致死;财产损害是指动物致害行为引起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动物致害行为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对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赔偿可以适用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动物致害行为导致的损害事实除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事实外,还包括饲养的动物造成的危险
    2023-07-22
    491人看过
  •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哪些情形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4)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一、未生效合同的违约责任未生效合同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是指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分别有: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担了哪些风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哪些情形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者不当正地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
    2023-03-17
    285人看过
  • 我国首次立法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确立同命同价赔偿
    26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的民法典,填补了中国人的很多“权利空白”。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中国法院受理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案件98万余件,2008年达到103万余件,而2009年,“三聚氰胺索赔”“上海倒楼事件”“张海超开胸验肺”等侵权纠纷也成为公民维权热点……“近年热点侵权案件中,每一个权利人都在通过不同的途径,寻求不同的方法,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认为,与权利保护请求相对应的,是维权结果不尽人意。这与现有法律中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较为分散、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上不一致有所关联。对于出台一部专门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中国人的期待和厚望无处不在——12月5日,历时一个月的民法典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截至12月4日下午5时,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征求到社会各界对该草案的意见2655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时7年4次审议后,人们终于盼来了
    2023-06-12
    371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确定被告的损害赔偿责任
    被告的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首先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若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若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民法典什么叫行纪人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中关于叫行纪人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的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九条【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
    2023-07-30
    450人看过
  •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怎么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必须具备的要件有:(一)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二)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
    2023-08-02
    255人看过
  • 损害赔偿责任需不需要解除合同
    损害赔偿责任是不需要解除合同的。两者并不冲突,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同时继续履行合同。合同事务中损害赔偿责任是合同违约方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并不影响主合同权利义务。因此,若在合同事务中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不以解除合同为要件即不需要解除合同也可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案例原告:刘X家属被告:XX县协和医院(二级)2015年10月7日凌晨2时许,二原告之子刘X(出生两月有余)因发烧被原告送至被告XX县协和医院急诊治疗,医院值班人员(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发证)接诊,接诊记录显示:患儿发烧、体温38.8度、心率135次/分,后让护士给患儿刘X肌肉注射了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并开具外用药对乙酰氨基酚栓一盒,让患儿家属第二天自行到儿科住院部诊治,后原告将刘X抱回家。清晨6时40分左右二原告发现刘X不停出汗、哭闹,并且呼吸困难,遂将刘X送往XX县医院处就诊,二原告陈述:刘X间歇性腹
    2023-08-02
    141人看过
  • 财产损害损害赔偿确定标准
    一、财产损害损害赔偿确定标准(一)简单财产损失应会同被保险人一起根据财产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损失金额,必要时请生产厂家进行鉴定;(二)对受损财产技术性强、定损金额较高的、难度大的物品,如较难撑握标准可聘请技术监督部门或专业维修部门鉴定,严禁盲目定价。(三)根据车险条款规定、损失残值应协商折价折归被保险人,并由被保险人进行处理。(四)其它物资查勘定损:1、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如广告牌、电灯杆、防护栏、隔离桩、绿化树等,在定损中按损坏物的制作费用及当地市政、路政、交管部门的赔偿标准核定。2、房屋建筑:了解房屋结构、材料、损失状况,然后确定维修方案,最后请当地建筑施工单位或公估公司对损坏部分及维修方案进行预算,确定最低修复费用。3、农田庄稼:在青苗期按青苗费用加上一定的补贴即可,成熟期的庄稼可按当地同类农作物平均产量测算定损。4、家畜、牲畜:牲畜受伤以治疗为主,受伤后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凭畜牧部
    2023-06-05
    479人看过
  • 合同被撤销损害赔偿如何确定赔偿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关于损害赔偿的确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则需要根据以下实际情况来确定:(一)加害人过错程度这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
    2023-07-27
    391人看过
  • 析核损害赔偿责任立法及保障
    我国核电经过20多年发展,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期。2005年以来,我国先后核准了辽宁红沿河等13个核电项目。截至2010年底,我国的在运机组13台,装机容量约1080万千瓦;在建机组28台,装机容量约3097万千瓦,在建规模占全球的40%以上,是全球核电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根据2007年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为4000万千瓦,根据待国务院批准的《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这一数字将被改写为8600万千瓦。在这一轮核电发展热潮中,如何加强核电安全、适当处置损害责任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核损害赔偿立法体系根据统计,核损害事故的发生频率仅约为12%,但是一旦发生,其损失金额巨大,涉及面广。发生在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泄漏的放射性物质随风飘到芬兰、丹麦和波兰等一些北欧、东欧国家,被迫疏散和迁移的人口达11万,最终确认的受害人数约2000人,善后处
    2023-06-05
    428人看过
  • 合同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这两种违约形态,体现的是严格责任归责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符合民法典发展的趋势。在严格责任原则下,除非存在免责事由,否则只要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即应承担责任。严格责任原则有利于维护守约方的利益和合同的严肃性,也有利于加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违约归责原则系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行为发生后,应依据何种标准和准则确定其法律责任。作为在合同责任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法律规范,归责原则决定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内容、免责事由、损害赔偿的范围等方方面面。它既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规范,又是仲裁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裁判依据,还是贯穿于整个合同责任制度并对具体的责任规范起统帅作用的立法准则。一、违约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方面《民法典》虽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但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须对其违约行为负责。在法律规定有免责条件或当事人以约定排
    2023-03-08
    377人看过
  •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怎样确定
    一、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承运人因过失违反处理承运货物应加以的注意时,对于承运货物的毁损、灭失应负责任。即使对于货物的迟到也应负责任,除非承运人能证明其在处理货物时已加以必要的注意及处置,才可免除其责任。损害赔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明外,应以填补债权人所受损害及损失利益为限。运送货物有丧失、毁损或迟到者,其损害赔偿额,应依其交付时目的地之价值计算。运费及其他费用因运送货物之丧失、毁损无须支付者,应由前项赔偿额中扣除。运送货物的丧失、毁损或迟到,属承运人故意或重大事故所致者,如有其他损害,托运人得请求赔偿。因迟到的损害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因其运送货物全部丧失可得请求的赔偿额。根据海商法条文说明,货物的丧失、毁损或迟到,责任属于船公司时的赔偿金额为:二、货物的毁损灭失时的最高赔偿额托运人于装载前声明货物的性质、价值并记载于提单上的,一旦发生损害时,承运人应照价赔付,必须注意的是,托运人的声
    2023-04-29
    480人看过
  • 环境损害是否应当确立具体的国家赔偿责任
    10年前就曾因污染严重而曝光的淮河支流沙颍河最近再度出现,理由同样是污染,目前它已经成为了一条“致癌河”。10年间已有数百人因饮用高污染、富含致癌物的水而死亡。不过,其中最触动的是当地村民无奈又无望的话:“谁得病谁家就败”“人活得都没有希望了”。显然,饱受环境污染的最底层公民陷入了尴尬的两难境地:既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制度的庇护,又无法获得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的有效救济。“有权利就有保护,有损害必有救济”,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法理。然而现实中,通过法律途径获取民事救济不蒂于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环境受害者往往是“赔了健康又折金”。因此,为真正地体现以人为本,除了加强民事救济一途之外,笔者认为还非常有必要确立社会救济途径,比如国家赔偿机制。确立国家赔偿机制就是要将人民的生命健康权置于最高地位,之所以如此建议恰是由我国环境治理的现实尴尬牵动的。在我国发生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后,地方政府往往只注重对污染企业
    2023-04-17
    320人看过
  • 承包合同中工伤赔偿责任的确立
    承包合同中的劳动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责支付赔偿;如果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参保的,则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但单位及时补缴工伤保险和滞纳金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新产生的费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发生的社会背景我国在1978年后普遍实行了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各地农村基本将土地承包期确定为15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轮土地承包。中央对于农地承包政策是实行均田制(即按户均分,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原先允许村集体保留一部分土地作为机动地,后被《土地承包法》取消),而部分地方出于种种原因,并未完全按照均田制实行,其中最突出的是两田制(即指将土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用于农民口粮之用,按人均分;责任田比较集中,采取公开发包或招标租赁的形式)。199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后,各地相继开展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截至2001年底基本完成。第二轮土
    2023-08-12
    287人看过
  • 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交通损害赔偿责任比例
    一、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交通损害赔偿责任比例交通损害赔偿责任比例如下: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
    2023-05-03
    38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怎样签订一个合同,在订合同中怎样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一、怎样签订一个合同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
    • 怎样认定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事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签订合同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计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4
      一、怎样签订一个合同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
    • 如何根据损害赔偿责任确定雇工的赔偿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雇主是雇主。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雇员故意或有重大过失,雇主可以追偿。
    •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构成要件是指具备哪些条件才构成对人身的侵害并承担责任。在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完全是围绕责任构成的要素进行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般由四个要件构成:1、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它是指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但是,有些情况,有些赔偿案件不能把违法行为作为人身损害赔偿的必备要件。比如,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损伤,虽然致害人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