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飞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4:33:02 244 人看过

[案情]

公诉机关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钟飞成,男,32岁,广西岑溪市人,住该市诚谏镇诚谏街。农民,2001年7月3日被逮捕。

辩护人李汉武,振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钟飞成以诚谏街名义于2001年2月8日以来,与筋竹选厂、环江新兴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联营开采河三矿红卫四中段402及409矿场的铅锌矿石。该矿场原是河三矿产有限公司停止开采矿石的旧矿场,危险性大。钟飞成在既没有开采证及营业执照,又没有安装支护栏等安全设施的情况下,安排矿工莫卓柏、邓培林、李伟干等人违章进行采矿作业。2001年5月2日晚上11时许,莫卓柏用推车运送矿石时,连人带车掉进02号矿井,导致其颅骨骨折,颅脑损伤死亡。事故发生后,钟飞成与莫卓柏亲属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审判]

广西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钟飞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向岑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钟飞成开采铅锌矿,违反《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忽视安全,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于2001年8月21日作出判决:被告人钟飞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后,钟飞成以其行为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为主要理由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钟飞成身为矿山的主管人员,对矿山中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设施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原判对本案的定性不当,予以改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01年10月1日判决如下:

一、撤销岑溪市人民法院[2001]岑刑初字第124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钟飞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安全相关文章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最高刑期是几年
    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最高刑期的规定,可知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都是由于行为人未尽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两者主要有以下共同之处:(1)在主观上均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
    2023-03-29
    280人看过
  • 拒执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刑
    本报讯2005年7月6日,浙江省xx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国内最大的矽肺病案件当事人薛xx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薛xx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8月,被告人薛仕标投资560600元人民币与人合伙经批准设立了xx县隧道工程公司,并以xx县隧道工程公司的名义向沈阳矿务局矿建工程处承包辽宁省沈阳至本溪一级汽车专用公路小堡至南芬第七合同段吴家岭隧道施工工程。xx县隧道工程公司在承包上述隧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先后招募了数百名工人未经劳动安全培训就安排到该工地工作,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劳动安全保障措施。从未对工人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也未定期对作业场所的粉尘含量进行测定和对工人的身体健康进行检查,让工人长期从事粉尘作业。最终导致在该工地务工的279位工人均患有不同程度的矽肺病,其中13名工人得病死亡,
    2023-04-22
    208人看过
  • 安全重大事故什么样的算是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定义1、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2、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
    2023-06-12
    458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及重要性
    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为自然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法人。犯罪行为方式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由于相关责任自然人的违规违章操作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其犯罪行为具有相对的主动性。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主要是指相关的工矿企业、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罔顾国家和政府相关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漏洞和设备的不健全,从而造成的伤亡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是什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都是由于行为人未尽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两者主要有以下共同之处:(1)在主观上均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2)犯罪主体均为特殊主体,都要求具备法定身份;(3)犯罪客观方面都可以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犯罪;(4)两罪的构成都要求法定危害结果的发生。在劳动的过程当中,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必须要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的安全保障,否则劳动者是会很容易受到身体方面的伤
    2023-07-17
    439人看过
  • 五金业劳动安全重大事件
    五金业安全生产不容忽视近年来五金业内影响较大的工伤事件(1)2010年07月28日上午南京栖霞区一座工厂管道发生爆炸,目前送医的伤员300余人,已经死亡5人,52人重伤,最严重者背部全部被灼伤。(2)此前,就有陕西籍农民工田贞红在永康芝英镇一家工厂装模具时,被忽然飞出的铁渣砸中右眼。老板在支付2000元诊疗费后,拒绝承担其他手术费用。受伤9个多月,右眼失明的田贞红不能工作。(3)21岁的宁夏女孩马莹景曾是厦门景威五金有限公司的员工,2009年1月4日,80吨的机台将她的左手掌整个压扁了。(4)2009年11月13日,惠城华顺五金卷闸门厂工人叶日亮在为惠州诚信电子厂修卷闸门时坠梯身亡。(5)2009年12月11日晚7点多,横沥镇吉威阀门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正在加班的姜早英忽然摔倒在地,晚8点多,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在昏迷了4天后,姜早英于15日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6)陈先生于1997年3月进入
    2023-06-05
    87人看过
  • 我县公诉首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1月3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提起公诉。据了解,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公布后,我县首例被公诉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8月5日,我县境内某胶合板厂一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身体接触到了带电的机器11月3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提起公诉。据了解,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公布后,我县首例被公诉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8月5日,我县境内某胶合板厂一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身体接触到了带电的机器而触电死亡。县安全技术监督局当即对事故展开调查发现,带电机器电动机的线盒盖板上,原有的4颗固定螺丝,其中有3颗已经脱落,致使线盒盖板移位,与电动机内的接线端接触,并因未安装漏电保护器,使整个机器外壳带电,工人在作业时碰到了机器外壳,导致触电身亡。调查确认,事故原因为该厂的直接负责人未履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
    2023-04-22
    363人看过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两者的区别是:(1)犯罪主体不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处于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和乘客都可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从事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2)主观方面不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只能由故意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3)客观方面不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表现为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重大飞行事故罪则表现为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4)对严重后果的要求不同。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并不以发生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
    2023-06-11
    364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修改
    刑法原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实践中,有时因为查不到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后,仍不采取整改措施的证据,使一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故修正案第二条对原条文作了以下修改:(1)将犯罪主体从原来的企业、事业单位扩大到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实体。(2)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对象范围从安全生产设施扩大到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设施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各种设施、设备,如防护网、紧急逃生通道等。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是指保障劳动者安全生产、作业必不可少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措施,如用于防毒、防爆、防火、通风等
    2023-04-25
    164人看过
  • 我国刑法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案规定?
    我国刑法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案规定为: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规定和公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2.客观要件: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知道或应
    2023-08-07
    76人看过
  • 达到什么标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才能立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的标准有: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达到什么标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才能立案?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022-06-26
    406人看过
  • 建法规怎么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一、建法规怎么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主要的区别在于:定义不同、处罚不同、主要条件不同。(一)定义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处罚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最高可判15年;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主要条件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为必须是基于社会生活上的地位的事务,社会分工的结果,而不是自然的日常行动;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为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023-04-24
    266人看过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二者概念的界定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在生产和施工的过程中,因违反相关的安全法则和规章制度,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是指由于生产设备和条件的不合格,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的行为。2、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两种罪名的界定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第一是都涉及安全生产的领域,例如矿难、爆破、塌方等事故中,由于违章操作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第二是二者的结果都是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伤害的行为,一般都会导致人员的死伤事故,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应当处以严厉的惩罚。3、但二者的区分也比较明显,一是体现在犯罪主体的不同上,前者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后者的主体是法人,但由于在具体的罪行判定中,二者极不容易区分,因此经常会造成一些混乱;二是体现为犯罪行为方式的不同,前者属于作为犯罪,而后者则属于不作为犯罪。一、重大责任罪是什么时候入《刑法》?我
    2023-03-12
    378人看过
  • 被告人涂成红盗窃、重大安全事故案
    公诉机关巴东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涂成红,男,1962年3月28日出生于湖北省巴东县,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八组。因涉嫌犯重大交通事故罪,于2008年6月25日被巴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盗窃罪,于2008年12月4日经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巴东县公安局执行,现羁押于巴东县看守所。巴东县人民检察院以巴检刑诉[2009]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涂成红犯盗窃罪、重大安全事故罪,于2008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涂成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巴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巴东县茶店子镇胡教通畅工程公路许家湾临时采石场碎石机长期带病作业,身为直接责任人的被告人涂成红对出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2007年9月29日中午12时许,该采石场工人邹运双往碎石机里喂石料时,破碎机螺丝杆断裂,导致机壳盖飞落,
    2023-06-11
    311人看过
  • 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多少人,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
    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经济损失达到亿元以上也可以认定为特大重大的标准。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是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量刑结合事故情节和事故后果综合裁量。一、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多少人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是指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2022-06-09
    102人看过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最高刑期是几年
    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最高刑期的规定,可知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都是由于行为人未尽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两者主要有以下共同之处:(1)在主观上均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
    2023-03-29
    280人看过
  • 拒执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刑
    本报讯2005年7月6日,浙江省xx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国内最大的矽肺病案件当事人薛xx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薛xx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8月,被告人薛仕标投资560600元人民币与人合伙经批准设立了xx县隧道工程公司,并以xx县隧道工程公司的名义向沈阳矿务局矿建工程处承包辽宁省沈阳至本溪一级汽车专用公路小堡至南芬第七合同段吴家岭隧道施工工程。xx县隧道工程公司在承包上述隧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先后招募了数百名工人未经劳动安全培训就安排到该工地工作,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劳动安全保障措施。从未对工人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也未定期对作业场所的粉尘含量进行测定和对工人的身体健康进行检查,让工人长期从事粉尘作业。最终导致在该工地务工的279位工人均患有不同程度的矽肺病,其中13名工人得病死亡,
    2023-04-22
    208人看过
  • 安全重大事故什么样的算是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定义1、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2、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
    2023-06-12
    458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及重要性
    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为自然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法人。犯罪行为方式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由于相关责任自然人的违规违章操作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其犯罪行为具有相对的主动性。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主要是指相关的工矿企业、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罔顾国家和政府相关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漏洞和设备的不健全,从而造成的伤亡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是什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都是由于行为人未尽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两者主要有以下共同之处:(1)在主观上均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2)犯罪主体均为特殊主体,都要求具备法定身份;(3)犯罪客观方面都可以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犯罪;(4)两罪的构成都要求法定危害结果的发生。在劳动的过程当中,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必须要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的安全保障,否则劳动者是会很容易受到身体方面的伤
    2023-07-17
    439人看过
  • 五金业劳动安全重大事件
    五金业安全生产不容忽视近年来五金业内影响较大的工伤事件(1)2010年07月28日上午南京栖霞区一座工厂管道发生爆炸,目前送医的伤员300余人,已经死亡5人,52人重伤,最严重者背部全部被灼伤。(2)此前,就有陕西籍农民工田贞红在永康芝英镇一家工厂装模具时,被忽然飞出的铁渣砸中右眼。老板在支付2000元诊疗费后,拒绝承担其他手术费用。受伤9个多月,右眼失明的田贞红不能工作。(3)21岁的宁夏女孩马莹景曾是厦门景威五金有限公司的员工,2009年1月4日,80吨的机台将她的左手掌整个压扁了。(4)2009年11月13日,惠城华顺五金卷闸门厂工人叶日亮在为惠州诚信电子厂修卷闸门时坠梯身亡。(5)2009年12月11日晚7点多,横沥镇吉威阀门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正在加班的姜早英忽然摔倒在地,晚8点多,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在昏迷了4天后,姜早英于15日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6)陈先生于1997年3月进入
    2023-06-05
    87人看过
  • 我县公诉首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1月3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提起公诉。据了解,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公布后,我县首例被公诉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8月5日,我县境内某胶合板厂一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身体接触到了带电的机器11月3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提起公诉。据了解,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公布后,我县首例被公诉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8月5日,我县境内某胶合板厂一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身体接触到了带电的机器而触电死亡。县安全技术监督局当即对事故展开调查发现,带电机器电动机的线盒盖板上,原有的4颗固定螺丝,其中有3颗已经脱落,致使线盒盖板移位,与电动机内的接线端接触,并因未安装漏电保护器,使整个机器外壳带电,工人在作业时碰到了机器外壳,导致触电身亡。调查确认,事故原因为该厂的直接负责人未履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
    2023-04-22
    36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安全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防止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和伤害一系列措施和管理。 用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

    #劳动安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标准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才构成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2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严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怎么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重大飞行事故罪构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2
      重大飞行事故罪构成如下: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 群众性活动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事故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重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如何处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35条的规定: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