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8:26:58 83 人看过

一、德州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在哪办理

办事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德州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理材料

1.法人代表承诺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库区基本情况表

4.仓房基本情况表

5.仓房建设(维修改造)基本功能状态说明

6.主要储粮技术应用说明

7.企业检化验条件表

8.主要专业人员表

9.主要仓储设备及安全设施表

10.企业仓储管理情况表

11.企业财务状况表

12.智能粮库系统

13.应用低温储藏技术

三、德州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03年8月15日国务院令第38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条具备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代储条件的企业,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取得代储中央储备粮的资格。

第五十九条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条例制定。

四、德州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45,冬季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15(法定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中山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办理在哪个地址
    一、办理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02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网址:http://zsbs.zs.gov.cn/)进入部门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列表,选择对应服务事项,填写审批(或许可)申请表,并将已加盖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人印章的申请材料(含申请表格)全部上传网厅,提交网上申请。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缺项审查,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材料缺项审查意见,作出接收或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及要求的,予以受理,发出《受理回执》或受理短信通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不具备资格、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及要求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接收或受理,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短信通知。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许
    2023-05-11
    125人看过
  • 楼房仓储在粮食仓储保存中的使用
    楼房仓储是一种比较少见的多层装粮的楼房式仓储,其一楼由于仓顶没有太阳照射,仓温和粮温均比其它高大平房仓要低。但是在高温季节仍然有几个月时间仓温和粮温要超过20℃,不能实现全年准低温储粮,延缓储粮品质陈化的作用不明显。用谷物冷却机在高温季节进行辅助降温,使楼房仓储起到更好的作用。在长期的仓储储粮实践中,我国仓储粮工作者摸索出一套“冬季粮堆通风冷却、春季隔热保冷、夏季低温过夏”的低温储粮管理模式。低温不仅可以稳定仓储粮粮情,降低储粮费用,更重要的是楼房仓储可以保持粮食品质,抑制虫霉生长,减少药剂使用,实现绿色保粮,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从理论上讲用谷物冷却机在高温季节进行辅助降温,用谷物冷却机在高温季节进行些,温差越大,耗电量的差值越大。楼房仓储中的谷物初冷后受外界气温上升变化影响,粮堆的顶部面层和粮堆靠墙部位粮温回升较快,而粮堆中部和底部粮温回升较慢,形成了“热皮冷心”。楼房仓储
    2023-06-05
    498人看过
  • 偷盗国有储备粮怎么判刑
    一、偷盗国有储备粮怎么判刑1、如果行为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治安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如果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人民法院对其判处刑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涉嫌盗窃罪要怎么立案1、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2、提取证据。物证以作案人在现场可能接触过的触及物为主
    2024-01-19
    310人看过
  • 德州市工伤事故备案在哪办理
    一、德州市工伤事故备案在哪办理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地北路77号大东关颐景园商业10号二、德州市工伤事故备案申请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三、德州市工伤事故备案申请流程怎么走1、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受伤后24小时内电话备案2、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受伤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备案3、建立工伤事故档案业务部门接到用人单位事故备案后及时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及时,准确,全面的录入事故信息4、早期工伤医疗督管:业务部门接到用人单位事故备案后,及时了解受伤职工的伤情和救治情况,对于住院救治的重伤人员,及时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联系为受伤职工的救治提供方便
    2023-05-18
    359人看过
  • 嘉定区粮食储备库工程项目招标
    上海市嘉定区粮食储备库工程项目招标信息类型:项目招商所在城区:项目规模:不限人民币更多要求:招标单位:上海市嘉定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民防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上海市嘉定区粮食储备库工程建设地点:嘉定区安亭镇薀藻浜北侧投资规模(万元):1880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17000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层数:1-2层最大跨度21M联系人:韩楚电话:59537457报名日期:2007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报名地点: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报名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及其以上资质备注:1营业执照2诚信手册3资质证书4企业IC卡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联系人:韩先生
    2023-06-07
    453人看过
  • 健全粮食储备体系推进粮食经济发展
    山东省山东市地方储备粮的监管,对各代储库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权利、义务,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强储备粮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保人员整体素质。市局先后编写了《粮油储藏管理知识》和《粮油仓储管理实务》,采取举办短训班、开展职业等级培训及现场观摩等形式,定期组织仓储防保人员学习培训。同时,不定期地组织业务骨干“走出去”,赴省内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摆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标准和奖惩措施。日常工作中,各中心库广泛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推行半军事化管理,打造和谐团队,增强竞争力,企业面貌焕然一新,管理水平迅速提高。在争创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示范库活动中,有四个库通过省级规范化管理示范库考核验收,被授予地方储备粮规范化管理“示范库”称号。三、以实施绿色储粮工程为抓手,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储备库体系建成后,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储备效益,指导各单位认真执行
    2023-04-24
    490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程序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提出申请,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对不属于肇庆市粮食局受理范围的,网上办事大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不受理及理由。对属于肇庆市粮食局受理范围的,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申请的决定;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形式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在申请人补正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受理的要说明理由。受理后15日内作出是否许可决定。作出资格证变更许可决定的,向申请人颁发新《粮食收购许可证》;作出不许可决定的,告知申请者不准予该行政许可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对不属于肇庆市粮食局受理范围的,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不受理及理由。对属于肇庆市粮食局受理范围的,如果申请
    2023-05-28
    297人看过
  • 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我们制定了《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二○○八年六月二日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建立我市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充分发挥其风险调控功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储备金制度。本市各统筹地区应当按月将已征收的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10%转入储备金专户,储备金达到上一年度各项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总额时不再提取。工伤保险基金有结余的,储备金先从结余中提取,不足部分再按月从基金中提取
    2023-06-07
    339人看过
  • 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加强对施工招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施工招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国家储备粮库建设文件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批准建设的其他粮食流通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施工招标的原则第三条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和部门的限制,不得因地域、所有制或隶属关系等因素对投标人采取歧视性或排斥性的政策或做法。第五条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投标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施工单位,投标人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取得合同资格。第三章施工招标的范围及组织方式第六条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的仓房工程,国家规定限额以上的辅助生产工程、办
    2023-06-07
    431人看过
  • 英德粮食收购资格认定需要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英德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指
    2023-05-28
    219人看过
  • 储备粮储存环节等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什么标准化管理
    储备粮储存环节等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如下:1、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2、库区内严禁吸烟、明火和燃放烟花炮竹;3、加强对消防器材的保管,经常进行检查;4、消防箱和消防栓前严禁堆放其它物资,库区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5、库区内严禁乱搭乱接电线;6、粮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和安装维修;7、建立与健全消防组织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一、火灾隐患的定义:凡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行为或状况,均是火灾隐患。消防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规范,其中认定火灾隐患,以引用消防技术规范条款居多。二、检查的要求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着制式警服,出示执法证件。检查完毕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由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阅后签名。发现火灾隐患且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制作《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
    2023-08-09
    91人看过
  • 德州市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在哪办理
    一、德州市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在哪办理东风东路1666号(行政中心东临)二、德州市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法律依据节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职业年金计划的代理人代理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职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与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职业年金计划委托管理合同。职业年金计划受托和委托管理合同由受托人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于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年金计划确认函,给予职业年金计划登记号。职业年金计划名称、登记号及投资组合代码,按规定编制。三、德州市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办理材料1.职业年金计划备案申请函2.职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及合同条款差异说明。管理合同包括受托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与托管人及投资管理人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2023-05-14
    126人看过
  • 行为人偷盗国有储备粮如何判
    一、行为人偷盗国有储备粮如何判偷盗国家粮食的处理方式:1.如果行为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治安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如果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人民法院对其判处刑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
    2024-01-22
    170人看过
  • 赣州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在哪办理
    一、赣州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在哪办理省畜牧业管理局政务大厅二、赣州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1.具有草原、农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经省农业厅考核合格。不予批准的情形: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三、赣州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附件第81项: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公布,2013年第5号、2014年第3号、2015年第1号修订)第三十九条: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经省级人民
    2023-05-19
    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粮食代储备储合同备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从取得代储中央储备粮资格的企业中,根据中央储备粮的总体布局方案择优选定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并抄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当与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不得将中央储备粮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
    • 省级储备粮食是什么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4
      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单位。粮食储备是为保证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消费需求,调节省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建立的一项物资储备制度。省级储备粮食①储备数量:1997年,省级储备粮食2.5亿斤(折原粮食局3.4亿斤)、食油5000吨。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新建省级储备粮食6亿斤(含食油5000吨),对原有省级储备粮食进行了处理。②粮油权属:省级储备粮油的所有权、
    • 中央粮食储存管理规定代储中央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7
      代储中央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仓库容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仓库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三)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央储备粮质量等级检测仪器和场所,具备检测中央储备粮储存期间仓库内温度、水分、害虫密度的条件;(四)具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粮食保管、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
    • 中央储备粮荆州直属库新建储备库项目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2-21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实施招标活动,并应当就招标活动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中央储备粮荆州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监理的招标工作由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对于本次招标结果,招标人已经确认,并将公示在中标结果公示栏中。若对公示结果有
    • 对于禁止存在的储备粮管理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30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央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责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承储企业立即予以纠正或者处理;发现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不再具备代储条件,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取消其代储资格;发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企业存在不适于储存中央储备粮的情况,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有关直属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