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监外执行申请书如何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54:09 396 人看过

一、哺乳期监外执行申请书如何写

申请人: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为六监区吴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事实与理由:

罪犯吴某于2012年2月因犯抢劫罪被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现在贵狱服刑。2013年7月,吴某因患胸膜炎积水疾病被送至南昌新康医院治疗,住院两个多月。近期,吴某的病情加重,同时存在呼吸困难,在贵狱医院治疗久治不愈、病情反复。为降低贵狱地看押风险,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吴某的疾病能得到良好治疗,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为吴某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请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此致

xxxxx监狱

申请人:

年月日

二、哺乳期监外执行是法定的条件吗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三、哺乳期监外执行期限是多久

对于哺乳期监外执行期限是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期限由批准机关在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中规定。批准机关应当在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申请相关文章
  • 监外执行哺乳期到期能延长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一、关于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3-03-01
    403人看过
  • 什么是监外执行哺乳期监外执行期满会继续收监吗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对于哺乳期监外执行期满是否会继续收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收监执行。一、人民法院为什么不判拘役法院判拘役,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收监,会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不能
    2023-03-10
    81人看过
  • 如何填写哺乳假申请表
    尊敬的公司领导和主管:我来自公司××部门××岗位××,2015年完成×月×产假×月×至日×月×产假。但是,因为我家离公司很远,孩子又小,所以回家哺乳很不方便。同时,我产后身体恢复差,精神状态不太稳定。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耽误公司工作的开展,现申请哺乳假×月(×月×日-×月×日)。我们衷心希望领导批准申请人:××20××年××月××第9条关于女性员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雇主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哺乳期女性员工夜班工作1岁雇主应在每天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性员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女工有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母乳喂养时间应每天增加1小时
    2023-05-07
    177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期间会不会上班
    哺乳期的具体规定不能直接从刑事诉讼法中找到。但在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不难找到哺乳期的明确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明确指出,女性哺乳期一般为一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回答也明确规定,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若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酌情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是夏天,也可以延长1到2个月。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哺乳期的规定一般为一年,如果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上班国家规定是什么哺乳期每天有一小时哺乳假,具体时间可以自己选择,比如晚半小时上班,早半小时下班,也可以前面晚1小时或后面早一小时。另外,视单位类型,你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开具“家托费”或“私托费”发票(不同地方称呼不一样)。上半年女方,下半年男方,每月12
    2023-08-18
    434人看过
  • 哺乳期妇女可适用监外执行吗
    可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妇女在哺乳期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怀孕的妇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监外执行与缓刑有什么区别缓刑与监外执行有四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二、对于高血压可以监外执
    2023-03-30
    203人看过
  • 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会减刑吗
    哺乳期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不是刑罚方式,所以不能折抵判决后的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
    2023-03-08
    378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在哪报到一次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司法所报道的规定如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一、监外执行与缓刑有什么区别缓刑与监外执行有四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023-02-22
    467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又犯罪怎么办
    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一、监外执行的执行方式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
    2023-06-22
    354人看过
  • 因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要否继续执行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刑罚,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
    2023-02-25
    162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
    2023-02-28
    295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是法定的条件吗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一、监外执行收监的条件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1、重新违法犯罪的;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机关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3、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4、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刑期未满的;5、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或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或保外就医期
    2023-03-27
    225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是否计入刑期?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审批
    可申请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几种,哺乳期就是其中一个。那么哺乳期监外执行是否计入刑期?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审批?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
    2023-05-06
    389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收监时间是怎样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收监时间是怎样的哺乳期的时间是1年,哺乳期结束后刑期未满的,会收监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023-04-18
    173人看过
  • 怀孕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多长时间
    怀孕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为一年。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至2个月。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从社会学、医学的角度,让妇女哺乳自己婴儿,有利于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故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妇女给予特殊处遇。一、如何在刑法中保护孕妇的权益保护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的措施有:1、在采取强制措施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监视居住。2、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3、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2023-03-14
    15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申请
    相关咨询
    • 监外执行哺乳期是多久,监外执行哺乳期是多久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3
      监外哺乳期为一年。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犯罪为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时间为一年。
    • 哺乳期能监外执行吗,哺乳期可以监外执行吗知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5
      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
    • 哺乳期妇女可以监外执行吗,哺乳期内妇女犯罪能申请监外执行的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7
      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哺乳期的罪犯可以监外执行吗哺乳期内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必须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是法律。《中华人民
    • 监外执行哺乳期延期向哪个部门申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