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冬季节的天是寒冷的,而在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员晁某刑讯逼供一案中,老实巴交的农民廖*成的陈述更使人不寒而栗。
2004年11月17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员晁某刑讯逼供一案。在法庭调查中,由于一些蹊跷事情的发生,法庭至今仍未复庭。人命案牵出了无辜者
阆中市井溪乡大力宫村的村民沿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生活平静得像村边那口水井。然而,一桩命案却打破了大力宫村多年的平静,掀起了阵阵波澜。
2002年12月21日凌晨,大力宫村村民张*直被害家中,阆中市公安局迅速出警,对案件展开侦破。不久,侦查人员了解到同村村民廖*成之妻与死者关系暧昧,且案发当夜廖*成行迹可疑,被怀疑有情杀的可能,被纳入侦查对象。同月21日,廖*成被留置盘查,28日被刑事拘留。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中,发现廖*成虽作了有罪供述,但口供前后矛盾,且与现场勘查不吻合,更重要的是涉嫌杀人的工具没有下落,由于证据不足,没有批准逮捕。此后,公安机关经对廖*成进行心理测试,排除了廖*成作案的可能,2003年2月17日,廖*成被无罪释放。
不寒而栗的22天
阆中市公安局历来在侦破各类重大刑事案件中表现不俗,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但在侦破张*直被杀案中,把廖*成作为本案的嫌疑人却是剑走偏锋,伤及了无辜。
就在廖*成被无罪释放后不几天,检察机关得到反映,在侦破这起命案中,公安机关对廖*成实施了刑讯逼供。检察机关在对廖*成询问此事时,已年届花甲的廖*成仍惊恐万状,带着哽咽的声调向调查人员讲诉了他经历22天的非人折磨。
“当晚(即2002年12月21日),我被带到看守所第6审讯室,他们要我承认杀人的经过。我没有做这件事,说不出来,他们就把我关进审讯室的铁笼里。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以绝食来抗议。后来,我实在忍受不了,才违心编造了杀人的经过。但审讯人员一直追问我杀人的细节和杀人工具的下落,这两个问题我编不出来,他们不让我睡觉,还把外衣和毛衣给我脱掉,要我把双手伸直,用两副手铐分别把我铐在铁笼两边底下的铁柱上,后来又用脚镣铐住我双脚。同时,还用狼牙棒打我。警官晁某说我不老实,就用狼牙棒来敲我戴的手铐,使手铐扣得很紧,我两手鲜血直流。还有的警官用审讯桌上的蜡烛来烧我被铐子铐伤的伤痕,烧得‘哧、哧、哧’地响,痛得我大声呼叫。他们见我还不交待,又来拔我的胡子和扯头发。他们还把喝的茶水往我脸上泼。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了22天,直到16号早上,他们才让我在审讯室的长椅子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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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造成的后果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1但刑讯逼供不知要造就多少冤案,赵作海、佘祥林、杜陪武、浙江叔侄及最近的呼格吉勒图案,如果要在"宁可错杀、不可错放"与"宁可错放、不可错杀"两者之间作出选择的话,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因为谁也不敢保证明天我们是否就是下一个犯罪嫌疑人,如果不重程序、不重证据,刑讯逼供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远比放过少部分可能真正有罪但因证据不足不能追诉的后果严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