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都是怎么担保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2:54:16 453 人看过

合同担保的方式如下:

1.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2.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4.留置。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担保合同登记的情形

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担保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财产抵押的。

2、以记名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前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建议您最好办理登记,因为这些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如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的电脑,在抵押后转让给其他人的,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没有办理过登记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则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实现。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办理登记的部门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办理质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没有担保合同担保人怎么追偿
    没有担保合同担保人需要收集为对方做了担保且已经清偿了对方债务的证据,然后向债务人追偿。可以收集如下证据:与债权人、债务人的录音、聊天记录、欠条、证人证言等。没有担保合同担保人怎么追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
    2022-07-08
    298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独立性是什么样的,担保合同的内容
    一、担保合同的独立性是什么样的担保合同的独立性是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的成立,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2.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二、担保合同的内容担保合同的内容根据担保的具体方式有所不同:1.保证合同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等内容。2.抵押合同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3.质押合同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
    2022-12-14
    412人看过
  • 担保函是否是担保合同,保证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一、担保函是否是担保合同担保函属于担保合同一种,担保函是银行、企业、担保公司或者个人等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信用凭证,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保证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在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作为保证人还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但细分而言,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包含保证人。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
    2024-04-22
    410人看过
  • 主债权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吗,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
    一、主债权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吗依据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务合同有效的话担保合同也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4、
    2023-12-31
    82人看过
  • 无效的担保合同怎么承担责任
    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的责任应按下列规则予以承担:1、依法应由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承担;2、若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则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于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一、担保人能否成为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转让时,担保人一般不能成为受让人,担保人不能既是债权人也不能是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2023-06-26
    403人看过
  • 借条担保人连带担保合同模版是怎样的?
    一、借条担保人连带担保合同模版是怎样的?借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甲、乙、丙三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自_
    2024-01-20
    308人看过
  • 保证担保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保证担保合同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经借款人申请、保证人同意的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2、被保证的主债权标的种类、数额:为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保证的金额。3、保证人为被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本息上限应小于保证人在本站的净资产。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第三条保证责任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保证人自同意并签定本保证合同起,保证人帐户相应本金及利息将被冻结。3、保证人的保证金额被冻结后,不影响其在站内周转,但不能提现。第四条保证人义务1、债权到期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同意本站随时自动将本站冻结的保证资金扣划给债权人,用于归还债务。2、保证人在本站按本站操作同意为借款人担保,既视为本保证合同成立。第五条保证人违约责任1.保证人不承担
    2023-06-01
    168人看过
  • 一般担保合同格式是什么,担保合同的必备条款
    一、一般担保合同格式是什么甲方:某某乙方:某某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某年某字某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某义务。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10000元整。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某某,乙方(公章):某某。法定代表人(签字):某某,法定代表人(签字):某某某年某月某日二、担保合同的必备条款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这是基本的内容;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要
    2023-04-13
    433人看过
  • 担保合同中不是担保人亲自签字怎么办
    一、担保合同中不是担保人亲自签字怎么办担保合同中不是担保人亲自签字,当事人可以与债权人沟通,证明自己没有提供债务保证,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区分单纯的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担保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双方有所不同:1.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主要就是担保权人取得担保权。担保权人享有担保权,因而其于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当然,由于担保权的标的不同,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的方式和程序,也有所不同。2.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担保义务
    2023-02-08
    204人看过
  • 口头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担保合同怎么写
    口头担保合同,原则上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保证人已经开始履行的,合同成立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然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然适用于保证合同,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一、口头合同效力是如何判定的如果满足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那么口头形式合同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订立
    2023-06-20
    268人看过
  • 无效的抵押合同由担保人担保么?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担保人是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或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若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则表明双方的约定无效,担保人自然无需承担责任。一、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
    2023-03-07
    123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是怎么约定的?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的约定如下: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以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为起算点,一般为三年。且一般保证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或连带责任保证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何规定保证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2023-07-27
    231人看过
  • 浅析担保及担保合同的定义
    担保性质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2、选择性:我国民法典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担保合同的内容1、保证合同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2、抵押合同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2022-11-17
    176人看过
  • 担保人没有主合同那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担保人没有主合同,担保无效。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在没有主合同或者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当然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一、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需要担责吗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不一定担责。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是否要担责?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不一定担责。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
    2023-03-14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都是什么担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都是债权保障的担保手段。人的担保是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全部责任财产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以保证担保为其基本形式。保证关系中,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歹又称保证人。物的担保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留置担保三种。物的担保关系中,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的第三人,
    • 担保书是担保合同吗?格式是怎么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7
      担保人:被担保人: 一、担保人愿意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 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担保合同中担保、保证、质押、留置担保各自的担保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担保的范围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 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21
      反担保就是为了对担保人实现追偿权的而设置的担保,简而言之就是债务人对担保人设置的担保人,为担保而担保。那么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的诉讼管辖有何不同和影响,下面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法律上如何规定担保与反担保合同的管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