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0:02:54 401 人看过

享有当地集体经济的权利。法定取得即依照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应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因婚姻关系办理入户后的迁入者;出嫁、丧偶、离婚以后,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妇女,或男到女方离婚、丧偶以后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享有集体经济的权利。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

如《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

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三十一条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
    1、《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但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并未给出明确答案。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国有土地租赁;(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8条规定: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建合同无效,但双方已实际履行了合同,或房屋已基本建成,又无其他违法行为的,可认定合建合同有效,并责令当事人补办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4、《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
    2023-03-17
    16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期限与房改政策的关系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
    2023-07-06
    200人看过
  • 抚养权与孩子和户口的关系有哪些?
    今天的话题是监护权和户口有关系吗?根据户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属于谁,子女的户籍不能跟随拥有监护权的一方,但在许多情况下,户籍会被转移。如果孩子不到18岁,父母需要代为迁移户口;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他可以自己搬迁户口。;年满18周岁的,也可以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当地派出所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按照分户和立户的规定办理。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儿童户籍可以随父亲或母亲迁移,属于直系亲属之间。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合在一起。如果孩子已经办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另一方需要合作;如果孩子还没有办理户口,取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想给孩子户口,需要在夫妻户口分立后到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户口本不一致能离吗离婚抚养权孩子户口可
    2023-08-07
    36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有什么关系?
    现行的法律法规所采取的严格的房地产权一致原则,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主体一致原则,为了贯彻这一原则,确立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一同处分原则。这一原则的通俗表达为:“房随地走”和“地随房走”。具体体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与其范围内的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属一并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其土地使用权时,应对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拥有产权。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人在转让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时,须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所有权人主体一致原则必然要求转为房屋所有权也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也转让其上的建筑物。因此,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总是属于同一个人。体现这一原则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
    2024-01-02
    12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采矿权有何关系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采矿权有何关系土地使用权与采矿权之间并非直接相辅相成的关联关系。采矿权作为他物权范畴内的一种用益物权,其行使基础在于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从而实现相应的收益。具体来说,采矿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取收益为前提条件,同时具备严格的排他性特征。而土地使用权则涵盖了一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换言之,它既涉及到经济层面的“土地使用”问题,又牵涉到法律层面的“权利”问题。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个重要类别,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于他人之物所享有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等方面的排他性权利。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等都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用益物权的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种:1.建设用地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3.土地承包经营权;4.地役权。《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
    2024-07-05
    233人看过
  • 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是直接包含的关系吗?
    土地使用权与采矿权二者不是直接包含的关系。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采矿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得收益为基础,具有严格的排他土地使用权,即为一切依法或依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也就是经济上的“土地使用”加法律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用益物权的类型包括:1、建设用地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3、土地承包经营权;4、地役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024-04-24
    3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与户口迁移的关系:能否进行户口迁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是有关系,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土地确权是不是户口农村土地确权跟户籍有直接关系,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且要求是农村户籍,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户籍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因此,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农村户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
    2023-07-07
    3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与拆迁证的关系
    房屋的拥有涉及了很多的证件,像产权证、宅基地证、土地使用证等等。土地使用证只是基于我国土地只属于国家和集体,而不属于个人的情况下,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就要用土地使用证,不仅仅只是宅基地上的使用权,还有其他的农用地那些。那么土地使用证是宅基证吗就很清楚了,两者虽然都是对土地的使用,但是其实两者是不尽相同的。什么是农村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使用证指的是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些凭证。一般来说农民耕地只有土地承包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所以都是对耕地称呼的是农民土地承包制度,只有盖楼或其他用途时才向土地部门审批,审批获准后,才发给土是使用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该文件包括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创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征地制度改革、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议题。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2023-07-04
    45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与采矿权是否属于包含关系
    1、二者不是直接包含的关系。2、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采矿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得收益为基础,具有严格的排他土地使用权,即为一切依法或依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也就是经济上的“土地使用”加法律上的“权利”。这里指的土地使用权,是指根据法律特别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而设定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而设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又不限于此。3、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在民法学上,所谓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在他人所有的物上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他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的定义
    2023-04-03
    393人看过
  • 孩子出生证明与户口迁移的关系
    迁移户口是不需要出生证明的。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房屋产权证等证件材料;3、需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等。出生证明涂改了要迁户口怎么办不需要更改,并且不能更改: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10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并且户口可以迁移;2.而《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更改的,户口迁移,不影响子女的出生证的有效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
    2023-07-07
    472人看过
  • 股权证与户口的关系
    农村股权证和户口有关系。农村的股权证是以户为单位登记的,是由乡、镇政府办理,然后交到村委会统一发放到农民手中。股权证是农民享有集体资产、收益的凭证。一、现在同一个村的土地做回收, 合法吗?1、非农业户口继承的土地将被回收。从《土地管理法》上来讲,农地是属于农村村集体的,一旦你离开农村,在城市落户,有了居民户口,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在法律层面和角度上来讲,你是不能继承农村土地的。而未得到批准重建的这些房屋,将被回收。2、超标的宅基地。宅基地确权赋予了农民在土地上有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而确权中也明确规定,确权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可以再土地登记卡和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的数量,按当时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村集体。3、空闲或房屋坍塌两年以上。这些两年以上空闲宅基地坍塌房屋未使用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县级政府注销土地登记,集体收回。4、为
    2023-03-31
    177人看过
  •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是怎样的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是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居民要求具有农村户籍。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二、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如下: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三、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
    2023-07-03
    111人看过
  • 产权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有什么关系
    产权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关系:产权年限不等于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房屋产权年限为永久,但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需继续使用的,可申请续期。一、土地使用时间从拿地时间算多久?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开始算起的。70年不是指的产权,而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政府批地时间算的,也就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证上的日期算的。房子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只要具备使用条件就能继续使用。所谓的产权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二、房子什么时候算产权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也就是从开发商和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那天开始算。房屋的产权时间是永久的,其土地使用权年限则以房产证上的记载为准。在一般情形下,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七十年。三、公寓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
    2023-06-27
    464人看过
  • 宅基地所有权与户口本的关系
    根据“一宅一户”的原则,独立分户之后,确实没有住处的那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所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个户口本有两套宅基地,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各省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同),可以认定为一户。这种特殊情况也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以进行确权。宅基地确权作为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进行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清查工作的重点。据了解,在这一次土地确权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确权,通俗的来讲就是说一个户口本上的一家,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其他多余的宅基地将无法得到确权,甚至还要被回收,但如果家中子女满足了分户条件自然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或使用多余宅基地中的一处,这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当然这只是最一般的情况,斯农微语了解到,以下这些情况也属于“一户”,也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颁发宅基地确权证书。是夫妻的,即使分户的只能认定为一户;离婚一段时间且未共同生活
    2023-07-05
    6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出让与转让的联系: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转移的一种形式,它与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相同,都是一方将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有期限地让渡于另一方当事人;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行为均不影响国家对出让、转让的土地的所有权。这两点体现了二者的共同性。(二)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创设财产权的行业,而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转移财产权的行为。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 土地确权与户籍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籍有直接关系,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且要求是农村户籍,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户籍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因此,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农村户籍。
    • 土地使用登记与过户变更的关系如何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土地登记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土地登记后,发现错登或者漏登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更正登记依照一般土地登记程序办理,即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改、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
    • 土地使用权和户主有哪些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2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其他成员可以作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
    • 抚养权与孩子和户口的关系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今天的话题是监护权和户口有关系吗?根据户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属于谁,子女的户籍不能跟随拥有监护权的一方,但在许多情况下,户籍会被转移。如果孩子不到18岁,父母需要代为迁移户口;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他可以自己搬迁户口。;年满18周岁的,也可以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