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立案后追诉期是从什么时候算侵占罪的诉讼时效应自犯罪行为终了的那日开始计起。
具体来说,有下列三种情况:
1、倘若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则诉讼时效应自犯罪行为终止的那日起算;
2、若在前述诉讼期限内再度实施新的犯罪,那么前一次犯罪的诉讼期限将自新罪行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3、若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予以立案侦查,则诉讼时效不受任何限制。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多少钱算我们规定的该项犯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分为二类:
其一是具备金额优势,即侵占财产的价值在特定范围内;
其二是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这两个条件中,若涉及的侵占数额大于或等于2万元但小于20万元,则可视为“数额较大”的起始标准;而当侵占数额超过20万元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起始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诉讼时效乃自犯罪行为之终止始日逐渐开始进行计算。换言之,一旦侵占行为宣告完全实施完毕,法定之追究犯罪者责任的期限便自此起开始精确计算。在此期间之内,受害人或者与此事关涉的相关机构均拥有权利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以捍卫自身应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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