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征地补偿款没有全额支付,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5:56:10 172 人看过

征地补偿款未缴足怎么办?我们应该弄清楚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还欠多少钱,剩下的什么时候寄,记住,到时候要;如果是分期付款,要问清楚,发多少期,每期发多少钱,什么时候完成。这些事情,应该有一个书面的承诺。因为文字没有依据,所以最好以文字为依据。那我就带着这个角色去找他。如果已经不完整,可以向上级报告,直至起诉。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征地补偿是被征地农民密切关注的问题,与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如何更合理地分配和管理征地补偿金,不仅是被征地农民的迫切需要,而且可以在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耕地征用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郊区蔬菜地征用补偿费,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菜地开发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其他单位安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安置补助金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安置补助金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规范征地补偿的核算内容和程序,应当明确分配的范围和性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积极参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确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省人民政府对2005年以后新增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分配比例的,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应当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土地补偿费留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属于农民自己。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愿,不要强迫农民参加商业保险。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不得用于支付干部报酬、招待费和其他非生产性支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属于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所有者。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004年以前的土地补偿费,如不拨付,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原则上不得用于个人分配。

2。分配和批准程序及会计处理。土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预算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批准。事后,应当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支出和管理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报告。退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纳入公益金科目核算,并设立土地补偿费专用账户统一管理。土地有偿使用的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证明原件,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民主财务管理小组集体审查。经批准后,由民主财务管理小组组长签字(章),报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批准并签字(章),由会计核算并记入专户。民主财务管理小组认定费用不合理的,不予入账,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财务过程完成后,应当按照财务披露程序进行披露。

关于您提出的“征地补偿款未缴足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已经理清了。如果征地补偿款没有全额支付,就要看是否一次性支付。如果分期付款的话,我们就得去法院起诉。如果是分期付款,我们需要等待分期付款的日期。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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