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铁中院率先审理监狱减刑、假释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12:10 250 人看过

7月21日,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山西省太原第一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该监狱提请的一批减刑案件,并邀请政协委员全程观摩旁听了庭审。此次是太铁中院自受理指定管辖减刑、假释案件以来的首批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太原第一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由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为了扎实有效的审理好减刑、假释案件,太铁中院院长石治文提出监狱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既是铁路中院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也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要求办案法官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以适应新的审判工作的需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认真审查实体条件,杜绝带病减刑、假释。在山西高院审监庭的指导和协调下,该院通过与太原西峪地区检察院、太原市第一监狱建立沟通联系协调机制、强化减刑假释业务培训、走访兄弟法院、观摩减刑案件庭审等方式,在短期内提高了承办法官的业务能力。

本次开庭审理的减刑案件分别属于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重点减刑案件,该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规范减刑程序,全面执行五个一律要求,实现全程阳光审判。对移送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切实执行公示制度,并制订了详细的庭审预案,以确保庭审活动的有序进行。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对案件审理进行了观摩旁听,实现了司法公开。在庭审中,合议庭严格庭审程序,认真听取了减刑提请机关太原第一监狱的减刑呈报情况和驻监检察官的意见,逐一对被提请减刑罪犯进行了法庭调查,了解他们在狱中的悔改表现,并由监狱监管人员作为证人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政协委员对太铁中院主动邀请其旁听案件审理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本次庭审规范有序,严谨细致,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和透明。目前,该批减刑案件正在评议过程中,裁判结果将在网上公开发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狱相关文章
  • 减刑假释应由监狱报请检察机关审查
    按照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实行减刑、假释的都是由监狱或其上级管理机关直接报请人民法院裁定。这一规定虽然对罪犯的改造及监狱管理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弊端。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而罪犯在监狱服刑,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对这一阶段中的减刑、假释工作,检察机关只是事后介入,没有事前介入。如裁定下达后,有人举报反映减刑、假释不正确或举报监狱管理人员及审判人员涉嫌徇私舞弊、受贿违法犯罪的,检察机关再去调查核实或立案侦查,造成监督不力及纠正困难。因此笔者建议,对罪犯减刑、假释应先由监狱报请检察机关(驻监狱检察机关或监狱所在地检察机关)审查,再由检察机关移送法院进行裁定。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公正执法和慎重做好减刑、假释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工作中发生违纪、违法乃至犯罪案件;体现了法制的公平和统一
    2023-06-11
    429人看过
  •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刑罚,促进罪犯改造,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司法部关于计分考核奖罚罪犯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少管所考核的结果,符合减刑或假释条件的,可以依法给予办理呈报减刑或假释。第三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监狱局审核后,提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符合法律规定减为有期徒刑条件的,入监改造满二年后,所在监狱应当依据改造表现情况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监狱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第四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符合法
    2023-06-11
    295人看过
  • 减刑假释案件能否延长审限
    一、减刑假释案件能否延长审限人民法院对提请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审理时,一般是二个月内审理完毕,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二、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减刑是指对原判刑
    2023-04-26
    313人看过
  • 武陵监狱减刑假释的条件及操作程序
    减刑的条件: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减刑:1、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应当减为无期徒刑。2、凡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刑:1、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2、具有立功表现的。三、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1、认罪服法;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四、结合省监狱管理局对罪犯计分折奖的规则,对量化的奖励分应当作为减刑、假释的一个基本事实。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立功表现: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其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只要被揭发人构成犯罪,检举人、揭发人就可以认定有立功表现。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服刑人员进行技术革新,虽未达
    2023-06-11
    477人看过
  • 减刑假释每个监狱限制人数吗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023-04-15
    186人看过
  • 假释后出狱是减刑还是假释时候减刑
    假释出狱快。如果一定要比较假释和减刑的出狱速度的话,一般来说还是假释的速度较快一些,但目前假释很难批准。因为假释的条件是服刑刑期过半,且改造表现必须一贯较好。实践中,绝大多数的人还是通过减刑的方式提早出狱。一、服假释快还是减刑好大家一定都听说过假释和减刑的说法,虽然可能不太了解他们具体的意思,但听起来就大概知道这两个词跟提前释放有关。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而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一定要比较假释和减刑的出狱速度的话,一般来说还是假释的速度较快一些,但目前假释很难批准。因为假释的条件是服刑刑期过半,且改造表现必须一贯较好。实践中,绝大多数的人还是通过减刑的方式提早出狱。所以如果已经犯罪入狱了,就好好表现争取尽早出来,
    2023-02-10
    319人看过
  •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哪些情形要开庭审理
    1、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犯或者金融诈骗罪犯的;(四)社会影响重大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五)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六)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的;(七)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八条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
    2023-04-04
    52人看过
  •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有关问题的探讨
    一、关于如何认定“确有悔改表现”的问题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条第1项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第13条规定: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虽然法律规定了“确有悔改表现”才能减刑,司法解释对“确有悔改表现”也作了界定,但在审判实践中正确把握“确有悔改表现”仍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司法解释规定的四种情形是抽象的,其表现形式和内容是什么﹖衡量标准是什么﹖没有具体的解释,给了法官很大的裁量空间,造成
    2023-06-02
    341人看过
  • 最高院发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公开、规范,对正确适用法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开始正式启动《规定》的起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各方的意见。减刑、假释制度改革也是本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及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建立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公开制度,严格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主要采用书面审理方式,这既不利于人民法院科学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也不利于充分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对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实行开庭审理,可以避免人民群众对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暗箱操作的怀
    2023-04-22
    409人看过
  • 怎么在监狱中假释
    在监狱中,假释的流程如下:1、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并做出裁定;2、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作出裁定;3、人民法院宣告假释裁定书;4、人民法院将假释裁定书送达服刑人所在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和原判法院;5、如准予假释,要注明假释的起止日期。对假释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的,或者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在监狱假释的条件是什么监狱罪犯的假释的条件如下: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3、实质条件,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
    2023-08-03
    269人看过
  • 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检察院要派员出庭吗
    一、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检察院要派员出庭吗1、要派检察人员出庭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发表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三十七条二、对被假释的罪犯如何处理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对被假释的罪犯的考察,结果有以下两种:(1)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机关有关假释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则被认为原判刑罚己执行完毕,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裁定假释的人民法院和原关押罪犯的刑罚执行机关,无需另外办理释放手续。(2)撤销假释。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为,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则由审理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罪新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特别关注: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
    2023-04-20
    79人看过
  • 减刑假释案件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吗?
    一、减刑假释案件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吗?现在要求是开庭审理的,但是是在监狱内的专门法庭开庭审理,不能社会人员进入狱内法庭参与或旁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2、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3、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4、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5、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6、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二、减刑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减刑需要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
    2023-06-17
    53人看过
  • 监狱近年来减刑频率
    普通减刑,一般是依据罪犯在监狱中的认罪服法、改造悔罪的情况来决定,由监狱提出意见,报同级法院裁定予以减刑。同时,检察院对减刑建议有权进行监督。一般每次减刑就减一年,有立功表现的减两年,突出立功表现的减三年。判处5年以上徒刑的,执行一年半之后才可以第一次减刑,且两次减刑的间隔不得少于两年。无期必须服刑2年以后方可减刑,一般减为20年以上23年以下,有重大立功者,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无期经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期不少于13年。死缓减为无期后,有立功表现的,必须服刑二年后方可减为25年刑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23年。死缓经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期不少于15年(不包括死缓转无期执行期)。监狱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
    2023-07-08
    54人看过
  • 河北省女子监狱假释和减刑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地方监狱(包括河北省女子监狱),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假释和减刑”的规定。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六节减刑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
    2023-02-20
    3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狱
    词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是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以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来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 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科学、文明、有效的教育管理,矫正罪犯行为恶习,引导罪犯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基本职业技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 更多>

    #监狱
    相关咨询
    • 法院减刑假释现状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法院减刑假释现状综上,目前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特点有:一是书面审理是主要的审理方式,整个审理过程比较封闭;二是罪犯没有参与审理程序,无法发表意见;三是法院依赖监狱等执行机关提供的书面材料审理,无法详细了解罪犯的减刑假释情况
    • 监狱减刑假释解释中有何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由分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经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江苏监狱减刑假释规定由监区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2、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直属分监区或者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3、分监区、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以及办公会议审核情况,应当
    • 监狱多久减刑和假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3
      民法院依照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西安中院西安监狱减刑假释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如何办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7号《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1月7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福森二OO三年四月二日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