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代理权限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1:31:04 149 人看过

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

(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1、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

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

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代理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

(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刑事自诉案件如何立案?

人民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必须根据立案的条件进行审查,主要查明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能否交付法庭审判等。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对缺乏罪证的,如自诉人提供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被害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

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限制。

刑事自诉案件中的代理人,通常都是指自诉人的代理人,对于被告一方而言其实应该是辩护人,而不是代理人。自然,身份不同那么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代理权限也是不同的。而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要尽职尽责,承担按时出庭的义务。另外,也要积极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自诉案件代理词范例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受自诉人牛______的委托,作为她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听取了今天的法庭调查。通过法庭调查,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吴_______和李_______犯有重婚罪。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清楚地看出,由于被告人吴_______、李________二人的重婚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第一,使牛_______和李______小家庭的和睦遭到了破坏。原本和睦幸福的家庭、恩爱的夫妻,今天夫妻二人对簿公堂。使这个家庭失去了应有的幸福。第二,严重影响了自诉人一家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濒临破碎,怎能集中精力学习和工作,正常的生活怎能不受严
    2023-06-11
    203人看过
  • 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有的委托书只笼统地写上“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都是不正确的。对此,《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023-06-14
    468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二、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2023-03-09
    110人看过
  • 代理人的的代理权限有哪些呢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取决于委托授权书的规定,既可以是全权代理,也可以是特别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哪些法定诉讼代理人不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其代理权限源于亲权或监护权,其代理权限与监护权的内容基本一致,此种代理属于全权代理,其地位类似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定诉讼代理人享有被代理当事人的全部诉讼权利,包括起诉、反诉、撤诉、变更诉讼请求等,并承担全部的诉讼义务,包括收集、提供证据,交纳诉讼费用等。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的意思表示,视为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行为与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定代理人最基本的特征在于其代理权的取得,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只限于无民事行
    2023-07-22
    292人看过
  • 自诉案件罪名都有哪些什么叫自诉案件
    一、什么叫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二、自诉案件罪名都有哪些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轻伤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8、
    2023-03-26
    440人看过
  • 自诉案件如何受理?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一、自诉案件如何受理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另外,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自诉案件的办案期限,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审查,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直接受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通知自诉人撤诉并说明理由,自诉人坚持告诉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自诉人可以上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的,可以受理。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二、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
    2023-06-03
    398人看过
  • 哪些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什么
    一、哪些自诉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2023-02-19
    375人看过
  • 什么是自诉自诉案件有哪一些
    自诉案件包括的案件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对于这些案件,只有被害人或者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告诉时,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碍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对于上述所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
    2023-03-09
    476人看过
  • 自诉案与特别授权代理
    问:有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已经打了两年,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发回重审。现在因自诉人有事,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吗?(千金难买牛回头我不需再犹豫)志愿团专家:我国刑诉法规定,刑事诉讼分两类:一是检察机关经审查所依法提起的公诉案件,二是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的自诉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诉法还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我国民诉法又规定,民事诉讼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事项和权限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特别授权内容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调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但是,民诉法司法解释又明确规定,在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则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调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也就是说,在授权委托书上仅写全权代理
    2023-06-08
    262人看过
  • 什么是委托代理人,行政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有哪些?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分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1、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1)法定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2)凡是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都有权代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承担的诉讼义务,都应代为履行。(3)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不仅有权代原告处分诉讼权利,如起诉、上诉等,而且有权处分原告的实体权利,如放弃诉讼请求、撤诉等。2、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1)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委托人授予的,其代理权限依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所确定的授权范围而定。委托人的授权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2)一般授权,即只在委托书上证明代理人仅有权代为诉讼行为;(3)特别授权,即委托代理人不仅有权代为进行诉讼行为,还可代为处分当事人的某些实体权利。特别授权要有委托人明确表示。一、委托代理人的特点有什么?第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第二
    2023-05-07
    378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中的反诉与代理有何区别
    自诉案件的代理,是指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惫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这一规定表明,自诉案件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自诉人或者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其他人包括自诉人的近亲属不能为自诉人委托代理人,这一点与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律师;自诉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自诉人的监护人、亲友等,都可以充当代理人,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能充当代理人。因为他们的人身自由权利被剥夺,无法行使诉讼代理的权利。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代理人的诉讼地位,有自己的特点,即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行使控诉职能。但是当被告人对其提起反诉后,自诉人又成了被告人,享有了辩护权。与此同时,自诉人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以接受被告人(原自诉人)的委
    2023-08-04
    336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中的代理和反诉案件中的代理是什么意思
    1、自诉案件的代理,是指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自诉案件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自诉人或者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其他人包括自诉人的近亲属不能为自诉人委托代理人,这一点与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律师;自诉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自诉人的监护人、亲友等,都可以充当代理人,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能充当代理人。因为他们的人身自由权利被剥夺,无法行使诉讼代理的权利。2、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代理人的诉讼地位,有自己的特点,即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行使控诉职能。但是当被告人对其提起反诉后,自诉人又成了被告人,享有了辩护权。与此同时,自诉人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以接受被告人(原自诉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即由行使控诉职能转到行使辩护职能。事实上是一身二任。同样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
    2023-03-15
    359人看过
  • 代理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代理权设定的条件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事情也越来越繁多,代理权就越来越受欢迎,被人们所利用。而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代理的产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规定,有的是由有关部门指定。因此代理权的形式是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的。一、代理权设定的条件1、代理权是基于一定的授权而产生的,在各种代理关系中,授权行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人是被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则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获得代理权;指定代理人则根据法律授权机关的指定行使代理权。2、代理关系是基于两类基本法律事实产生的,一是特定的法律关系或特定的社会关系;二是授权行为。而其中最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委托代理关系赖以产生的委托合同和授权行为。委托合同和授权行为虽同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依据,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双方法律行为,后者是单方法律行为。3、授权行为的法定形式是代理证书。代理证书是指证明代理人具有代
    2023-06-09
    299人看过
  • 自诉案件代理律师的诉讼地位
    自诉案件代理律师的诉讼地位对这一问题,理论界的分歧好象不大(当然,对此问题的研究者也很少),大都认为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代理律师依附于自诉人而不具有独立地位,.这种观点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因为代理律师是在自诉人授权的范围内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自诉人没有授权,就不能实施那些即使是维护自诉人利益的行为。比如:对多个犯罪人,自诉人可自主确定追究其中的一人或几人;对多个犯罪行为,自诉人可自主确定只追究其中的一个或几个;自诉人可选择上诉、和解、撤诉等。对于这些事项,如果自诉人未授权给代理律师,则代理律师不能凭借自己对法律和事实的理解,为了维护自诉人权益而作出选择。从这个角度说,自诉案件中的代理律师的诉讼地位是不独立的。笔者赞成自诉案件代理律师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但是反对代理律师依附于自诉人的观点。我们说代理律师必须有自诉人的授权,才可以作出上诉、撤诉、和解等决定,但并不等于说代理律师完全以被代理
    2023-04-25
    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自诉案件的代理与公诉案件的代理相比自诉案件的代理有哪些基本特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自诉案件中的代理,是指在自诉案件中,诉讼代理人接受自诉人的委托,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代理参加诉讼,以维护自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代理制度。自诉人应与诉讼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载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间等重大事项,代理权限中应特别注明代理人有和解权、撤诉权、如没有特别写明的,应视为诉讼代理人无上述权利。自诉案件的代理与公诉案件的代理相比有以下特点:(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委托诉讼代
    • 代理自诉案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9
      代理自诉案件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书写的刑事案件自诉状、刑事案件的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在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中,被害人可以自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 律师的权限有哪些自诉案件由谁提起诉讼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22
      一般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 律师代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三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
    • 自诉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需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可以开始工作,参与诉讼,行使下列职权:提起刑事诉讼;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出席法庭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传唤新的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请求调解或与被告人自行和解;在判决宣告以前撤诉;阅读或听取审判笔录,并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正;如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