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款村上收取管理服务费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1 17:29:53 110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款村上收取管理服务费合法吗

这个行为毫无疑问是非法的。

首先,关于被征用土地上残留之附属物及青苗的赔偿准则,应由所在地区的市政府研究并拟定,然后汇报给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如价格调控、财政收支以及国土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批准后方能实施生效。

当征用土地涉及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员的居所时,若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实际影响,应当积极维护和保证他们的居住条件不受干扰。

农民集体所有的所有土地若是全部遭受征用或者在遭到征用之后无法进行调整租赁土地的情况,征地赔偿安置费用的80%将直接支付给原拥有土地农户,主要用于为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服务、生产生活安顿工作;而剩余的20%则可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用以筹办公益事业或投入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之中。

最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用理所应当地回归其所有者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将建立和实施被征用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居民社会保障资金将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出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村干部以权谋私拆迁盖房获利算贪污吗

对于村级干部侵吞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项的行为,可以按照现行刑法中的贪污罪进行法律追究。

总的来说,贪污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职位所赋予的权力及便利条件,通过非法手段或欺诈方式取得公私财产的行为。

尽管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均属于民间自治机构,其内部工作人员并不具备国家公职人员的资格,但若此类人员在处理与政府部门相关事务时,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货的情况,同样也可能构成贪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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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5日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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