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管辖和移送管辖不会发生在同一个案件之中,应诉管辖本来就是无权管辖,被告人未应诉或者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当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一、民事诉讼法管辖法院的不同情况
1、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一般地域管辖权的例外:
(一)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八)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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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管辖的依据和管辖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31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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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是集中管辖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0集中管辖移送管辖并不是一样,这是由于我国各地的司法资源都十分有限,并且各地的纠纷案件层出不穷,若是实行集中管辖,那么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司法瘫痪,故此公安机关等都只会受理那些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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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管辖移送管辖是一样的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29集中管辖移送管辖并不是一样,当某个地方法院受理一个案件后,发现这个案件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那么就要交给具有该案子管辖范围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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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管辖和审判阶段一样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9案件审理中不能移送管辖,一般的案件都是在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就需要提出的,也即在法院开始案件的审理之后,被告即使对管辖权存在异议,也不能再提出了做出此项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司法资源被无端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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