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能否执行合伙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4:24:09 386 人看过

债权人不能执行合伙财产,但能够查封债务人在该公司的股权。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一、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解散有何规定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7、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9、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夫妻离婚后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额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财产相关文章
  •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能否直接执行呢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不可以申请执行。但是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是刑事案件吗1、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是否构成犯罪要分情况,如果是在法院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包括:无偿转让财;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为逃避判决履行,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
    2023-08-03
    461人看过
  • 合伙人个人造成的债务能否用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承担
    合伙人个人债务不同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债务人是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应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人个人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享有的份额为限,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无关。一、合伙协议中有哪些约定事项要明确明确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包括:(1)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
    2023-06-25
    367人看过
  • 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不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的。所谓合伙人个人债务,是指合伙人以个人名义与他人从事各类活动所承担的有关债务,它包括两方面:一是合伙人在加盟合伙企业前所承担的债务;二是在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的同时,另外从事其他经营或有关活动时所发生的债务。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也就是说,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已分配或即将分配的收益中可以用以偿还个人债务。当然这种收益仅限于当期收益,或是作为收益留存于企业暂未分配或已分配而该合伙人暂未领取的财产。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2023-06-06
    245人看过
  • 被执行人婚前债务婚后财产能执行吗
    婚前债务婚后不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的理解,应作狭义理解,即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起诉债务人配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得判决由配偶承担一方婚前债务的偿还责任,在执行中,亦不得因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但这并妨碍法院在执行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以偿还婚前个人债务,除非配偶一方有证据证明该财产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一、夫妻个人债务法条是怎么规定的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二、一方隐瞒夫妻债务另一方用还吗不需要,认定婚姻关系存续之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标准:
    2023-03-12
    108人看过
  • 能扣划合伙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吗
    检察机关认为,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合伙人退伙的两种类型,即擅自退伙和当然退伙。被法院强制执行扣划合伙人的全部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之一,不管哪一种退伙,在退伙时都应当对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因此,法院执行措施作为退伙之一的情形也应当按照该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此外,法院的上述执行行为有可能损害案外人即其他合伙人的权益。合伙企业在未进行结算时,盈亏状况不明,如果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合伙人投入的资金则减少,而如果企业产品积压库存难于变现,此时合伙人以现金形式退回投资款,也显得很不公平。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该类情形的执行措施要求的只是“冻结”。《规定》第五十三条指出,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
    2023-04-26
    362人看过
  • 个人可否进行共有财产债务执行?
    个人债务能执行共有财产,但夫妻一方的侵权债务为个人违法行为所欠债务,此债务应当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一、婚前债务婚后是个人偿还还是夫妻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二、女方婚前贷款,离婚后,女方还要偿还吗?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3-06-29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财产是合伙经营共同事业所构成的一切财产、权利和利益。既包括合伙人的最初出资(含出资请求权),以及用出资购买的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在合伙经营期间所取得的盈利和孳息。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历来有争伦,国外一般认为系共同共有。... 更多>

    #合伙财产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执行财产,法院执行合伙债务和协议能否更换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3
      债权人不能执行合伙财产,但可以查封债务人在公司的股权。如果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合伙人可以用其从合伙企业中分享的收益来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用其从合伙企业中分享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
    • 合伙人欠税能否执行财产分割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合作伙伴的家庭财产,但必须保留家庭生活所需的住宅和用品。合作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作债务应首先由合作企业的所有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合作伙伴承担连带责任。无限责任是合作伙伴对合作债务的负担不限于其出资额,合作伙伴的出资不足以偿还合作伙伴应承担的合作债务时,合作伙伴应以个人财产偿还。
    • 可以办理合伙债务能执行其他财产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6
      不能,但能够查封债务人在该公司的股权。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
    • 一人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其家庭财产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否质押股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7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质押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