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股东能起诉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9:13:28 204 人看过

股东能起诉上市公司的情况:股东大会或者是董事会的决议效力有瑕疵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在公司有分红条件却不分红时,可以起诉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能成为上市公司。

一、转增股份和送股的区别

向股东送红股简称为送股,公司有盈余,才能送股,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而减少公司帐面上的资本公积金,转而增加为注册资本金的行为称为转增股本,不属于向股东送红利,而是使,使得公司总的股本增加,当公司没赚到利润,可以通过将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增加公司实力,但是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这么做。

二、公司能通过股权转让回购股份吗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股权激励方式有哪些

股权激励有如下四种: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公司预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3、股票增值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风险的义务;

4、分红权和虚拟股票:虚拟股票和分红权类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股票的收益权,而非真实的股票。激励对象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出售股票,离开公司自动失效。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

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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