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回避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5:50:31 318 人看过

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现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依法退出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制度。回避制度作为一种诉讼理念和制度设计,其目的是尽可能减少非正当因素对司法过程的影响,保证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免受人伦亲情与司法公正理念的双重压力,实现司法公正。

我国十分重视审判人员的回避问题,《民事诉讼法》、《法官法》对回避制度作了专门规定。2011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回避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行回避,又称积极回避,即应当回避的主体主动申请退出审理活动的行为。审判人员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

(5)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上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

《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利害关系”、“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等较为模糊的词语具体规定。学术界中,一般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涉及相关人员的利益;“其他关系”是指在前两种情形之外的某种关系,诸如老上级、老部下、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等;有可能影响秉公办案的,但是必须以“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为前提条件,不能不加分析的一律回避。

回避的另一种情形是申请回避,又称消极回避,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法官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行为。

当事人发现并有证据证实审判人员具有以下情形的,有权要求回避:

(1)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受托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索取、接受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可作为回避事由: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法官法》及《若干规定》还增加了以下情形:

(1)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2)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离开法院工作岗位的情形)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3)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所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民事诉讼法》在第二百条中有如下内容“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若干规定》第七条也对违反回避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规定。由此可见,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案件由于程序不合法,效力也是有瑕疵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回避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中向法院起诉有哪些方式
    一、民事诉讼法中向法院起诉有哪些方式1、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提交起诉状和口头起诉两种方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什么是口头起诉是指原告这以口头上讲述的方法向法院提出诉讼。口头起讼的规定不是死板的,是非常灵活的,是对书面起诉的一种补充和延伸。使用口头讲解的方式来进行诉说,更加便于大众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更加方便的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只有没有办法进行书面诉讼的群众才能进行口头起诉因为如果大家都进行口头起诉会给大家和人民法院都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不具备书面诉讼能力的人就没有办法,只能使用口头起诉
    2023-05-06
    341人看过
  • 区分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的方式有哪些呢
    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称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不作为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
    2023-06-14
    444人看过
  • 行政机关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机关回避的方式有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
    2023-02-10
    1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方式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包括三种情况: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原告也可以申请第三人参加诉讼。对于前两种情况,无论原告是否同意,法院均应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对于第三种情况,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以下三点:1.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自己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无论原告是否同意,法院均应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3.原告也可以申请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流程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
    2023-08-24
    321人看过
  • 回避的事由和方式
    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及共法定代
    2023-06-14
    85人看过
  • 哪些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
    回避,指的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该案的诉讼活动,为了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回避制度,我国的回避制度涉及较多的是回避适用的人员范围,又称回避对象。哪些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1、审判人员既包括直接负责审判本案的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又包括对本案有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委员会的所有的成员。2、检察人员既包括直接负责本案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又包括对本案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3、侦查人员既包括直接负责本案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本案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及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的负责人。4、书记员5、翻译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
    2023-06-04
    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回避复议有时间限制吗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民事诉讼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第一,回避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第二,回避方式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应主动退出该案
    2023-06-14
    460人看过
  • 回避有几种方式?
    刑事诉讼法
    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安司法人员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充分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利。按照我国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因而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一样,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指令回避是回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的必要补充。
    2023-06-14
    435人看过
  • 民事诉讼多久下传票?送达方式有哪些?
    一、送达时间1、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多种程序审理,审理的期限各有不同。其中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2、对于民事案件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法院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确定举证期限是15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是6个月,所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时间一般确定在1个月左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时间确定在1个半月左右。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开庭时间以公告的时间确定,大概在立案后3个月左右。3、确定上述开庭时间,是因为案件审结时间是固定的,判决之前还必须合议、院长签发,重大疑难的
    2023-04-14
    177人看过
  • 哪些人需要回避诉讼(下)
    作者:许*霞律师发表于:中国医药报回避的形式主要有自行回避和当事人要求回避两种。自行回避指回避适用人员,遇到法定应当回避情形时,主动提出不参与该案诉讼等活动。当事人要求回避,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做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回避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事关诉讼公正性的制度,诉讼
    2023-06-14
    39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回避方式和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回避方式和法定事由有哪些(一)回避的事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回避的方式由当事人主动提出回避或者是侦查人员主动提出回避。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回避,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二、公安机关回避由谁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的,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
    2023-04-18
    68人看过
  • 一审民事案件诉讼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一、一审民事案件诉讼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二、民事诉讼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
    2023-05-23
    403人看过
  • 回避的方式有几种
    回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遇有民事诉讼法等40条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主动不参加对案件的审理或任务的执行。另一种是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存在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的某种情形时,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的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结合起来,有利于促使回避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对案件的公正审判。行政机关回避的方式有哪些行政机关回避的方式有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
    2023-08-08
    126人看过
  • 民事回避的对象是哪些?
    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民诉法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综上所述,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和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相关人员回避。法院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回避决定书,在这样的决定书中会写清当事人申请事由及法院做出决定依据。刑事与民事回避制度比较有哪些区别1、民事诉讼的回避对象:审判人员(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刑事诉讼的回避对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2、民事诉讼的回避程序:院长担任审判长时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刑事诉讼的回避程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
    2023-08-16
    35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现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依法退出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制度。 其目的是尽可能减少非正当因素对司法过程的影响,保证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免受人伦亲情与司法公正理念的双重压力,实现司法公正。... 更多>

    #民事诉讼回避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回避为哪些诉讼继续进行?民事回避的规则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由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进行详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
    • 回避申请民事诉讼的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
    • 回避的提出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1.回避的提出回避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回避。二是可以自行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应当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法官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向审判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 2.申请回避的时间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3.回避的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
    • 有哪些刑事案件回避的方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30
      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 案件回避有哪些情形民事诉讼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 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 避事由在案件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