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行政处罚听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03:40:06 241 人看过

设定依据:

1、《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

(一)、

(二)项;二十八条第

(四)项;第三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

(一)、

(二)、

(五)项,第二十八条第

(四)项或者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

(三)、

(五)项;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或者第四十三条第

(三)、

(五)项的规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

(三)、

(四)项;第六十四条第三款;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

(三)、

(四)项规定,资本不实,扰乱经营秩序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足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依据:1.立案责任:发现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具体内容的决策;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任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项目;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典当行在违反相关规定后怎么处理。所以,典当行在经营运行的时候,一定要严格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要进行违法的操作,否则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国家的相关部门也应该严格遵循国家规定,对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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