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案件会执行标的
标的是应当执行的金额,通常包含本金和利息。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购买实物)如买手机、买房屋。也可以是行为(包括不行为)。执保案件:民事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民保案件:民事诉讼中,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两者的区别: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适用的实体法不同。适用的程序法不同。
二、执行标的执行终结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申请执行法院判决
1、申请执行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判决书、裁决书、法院制作的调解书);
(3)如果是个人的话,要准备好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如果是法人的话,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如果是受委托申请执行的话,要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
(5)如果是律师代为申请执行的话,还要一份律所盖章的申请执行公函;
2、拿着准备好的申请执行的材料,到法院案件受理中心立案。
-
达到什么标准行政执法机关会将案件移送
472人看过
-
执行案件收费标准?
286人看过
-
执行案件执行回转法院的责任是什么?
108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会暂停执行死刑案件
328人看过
-
监察委员会自侦案件的逮捕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361人看过
-
假离婚的案件会如何执行
52人看过
-
行政案件决定执行的标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3)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4)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5)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
-
-
什么是执行终结为什么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终结的案件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21.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
-
恢复执行案件立案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9可以恢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恢复执行案件立案标准予以明确。一、申请恢复执行应具备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
-
达到什么标准行政执法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6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情节、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起诉标准等。,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