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票据纠纷法院会受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6:40:33 93 人看过

以下票据纠纷案件法院应依法受理:

1、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照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即出票人)以在票据未转让时的基础关系违法、双方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为由,要求返还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书人为被告行使追索权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纠纷相关文章
  • 票据纠纷案件应在哪个法院起诉?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如下:1、当事人因此类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凡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2、票据支付地是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票据纠纷起诉的方法如下:1、票据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1)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2)关于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一定的票据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付款地点、收款人名称、出票地点、出票人签章的证明;(3)票据因被盗、遗失、被他人使用的有关材料;(4)有关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的地点以及有关交易规则等;(5)拒绝证书。2、票据纠纷起诉的流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2023-07-16
    180人看过
  • 票据丧失,失票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丧失后,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票据丧失后,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十八条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丧失以后,失票人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票和汇票的特点1、本票特点(1)本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共有的性质,是无因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金钱债权证券、流通证券等。(2)本票是自付证券,它是由出票人自己对收款人支付并承担绝对付款责任的票据。这是本票和汇票、支票最重要的区别。在本票法律关系中,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简单。(3)无须承兑。本票在很多方面可以适用汇票法律制度。但是由于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承担付款责任,无须委托他人付款,所以,本票无须承兑就能保证付款
    2024-04-08
    167人看过
  • 票据纠纷的法律受理过程是怎样的
    票据纠纷案件受理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现在,什么样的纠纷是票据纠纷,法院是否应该受理,这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规定》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了票据纠纷是什么。票据纠纷是指行使票据权利或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因此类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前不久发布的《民事案件由规定(试行)》中确定票据纠纷案件原因时,以此为基点,确定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票据请求权纠纷、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票据请求权纠纷、票据损害赔偿纠纷、票据利益请求权纠纷、票据请求权纠纷、票据请求权纠纷根据票据法第四条的规定,票据权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支付请求权和索赔权。支付请求权是所有权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在支付请求权实现之日,也就是说追求权消失的情况下,追求权
    2023-08-18
    2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因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调解意见,属于调解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将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该调解意见的起诉。(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失地村民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须先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当然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侵害了承包经营权的,失地村民可以提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行政许可行为违法,并可因其损失而要求行政赔偿。失地村民直接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会裁定驳回起诉。可起诉要求分配土地征用补偿款,无限期征占时,也可要求地上物补偿。(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法院审查职责的,法院一般不进
    2023-04-17
    454人看过
  • 基层法院可以受理哪些民事纠纷?
    1、公民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3、上述主体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是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
    2023-07-05
    275人看过
  • 房地产纠纷案件受理法院有哪些
    关于房地产纷争的诉讼事宜应在房产所在地区域内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以下列各类案件为例,由该条款中所指定的特定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1)针对不动产纠纷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此类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2)涉及港口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诉讼案件,此类案件应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3)涉及到继承遗产纠纷问题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此类案件应由被继承人去世时的常驻地或其主要资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另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二十条明文规定,任何有关起诉的行为都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需按照被告方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形式发起诉讼,届时人民法院将据此对诉言进行详细记录,并向案件的各方当事人进行传达。《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
    2024-05-15
    301人看过
  • 法院在哪里受理经济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经济纠纷法院受理的(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中,基层人民法院数量多、分布广,法官人数多,没有审理上诉案件的任务。因此,一般来说,将一审民事案件移交基层法院更符合法院工作负担均衡的原则。同时,由于民事纠纷发生地、当事人住所或争议财产所在地均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权有关,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不仅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有管辖权:1。重大涉外案件。涉外民事案件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之一,包含涉外因素。重大涉外案件,是指当事人在国外居住人数多、国籍多、案情复杂、争议标的较大的涉外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一条)。中级人民法院是
    2023-05-07
    211人看过
  • 法院会受理恋人金钱纠纷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受理恋人间的金钱纠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受理恋人间的金钱纠纷,对纠纷进行处理: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金钱纠纷怎么起诉金钱纠纷的起诉方法是:债权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可以收集对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证据,也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这为了防止债权已过3年诉讼时效,追不回债务造成财产损失。收集对方财产信息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追不回所欠债务造成损失。在起诉前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
    2023-07-21
    229人看过
  • 法院受理哪些著作权纠纷的范围,著作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法院受理哪些著作权纠纷的范围法院受理著作权纠纷的范围如下:1.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2.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二、著作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著作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下:1.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人民法院;2.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人民法院;3.侵权复制品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4.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5.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6.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三、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形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形如下:1.根据案件现有证据,难以确定权利人损失数额、侵权人非法获利;2.经法院释明,权利人明确请求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亦
    2022-05-15
    89人看过
  • 票据法解释中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哪些
    一、票据法解释中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哪些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后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索权的对象限定在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追索权只能向前手行使。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不受顺序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向自己的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也可以向其中的某一前手或者同时向部分、全部前手行使追索权。二、票据行为有哪些法律特征1.要式性。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证券上载明法定的事项,且不得任意变更。2.无因性。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实质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被撤销而受影响,持票人在请求付款时必须对票据行为的有效性提出证明而不必对票据的原因关系举证。3.文义性。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依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对票据行为的解释也应按照票据上的文义进行。票据的文义,决定票据权利和票据债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4.独立性。已具备基本形式要件的票据,在其上
    2023-07-29
    433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一般可以被法院受理哪些
    1、病人及其亲属若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但不申请再鉴定,以向医疗机构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民事诉讼)。3、患者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医疗事故结论没有意见,只要医疗机构就医疗事故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受理。4、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受理(行政诉讼)。5、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已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最终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拒绝对医疗纠纷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以不履行法定责任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受理(行政诉讼)。以上司法解释尚未明确是否可以直接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一般医疗事故和医疗
    2023-08-05
    375人看过
  • 法院受理抚养费纠纷要到哪个法院?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一、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管辖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由被告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这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和确定某级或同级人民法院对某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问题。确认合同无效的管辖权必须首先根据合同中管辖权的约定,在一般合同中纠纷解决中管辖法院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管辖权的约定,必须根据双方的事前约定确定管辖权。其次,双方在合同纠纷发生后,也可以协商确定管辖权。当然,这种事前或事后管辖权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后,如果合同纠纷双方在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之后无法协商确定管辖权,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检察院
    2023-03-22
    488人看过
  • 法院受理抚养费纠纷的程序有哪些
    对抚养费纠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负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追索抚养费案件的管辖地的规定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确定:1、应当到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2、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3、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欠款在哪里开庭被告户籍所在地。如果借款时有书面约定的,或借款发生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更多的是向被告
    2023-02-18
    413人看过
  • 法院不受理社会保险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法院不受理社会保险纠纷去哪里起诉然而,倘若保险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相关的地区法院将案件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即为被告所处的地区法院。开庭时,原被告双方均须亲自出席,否则将无法进行审判。关于起草诉状及准备证据材料方面,您或许需要寻求律师朋友的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法院不受理欠钱不还怎么办若法院驳回欠款未付之诉案,则很可能是该申请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诉讼前提条件。
    2024-07-17
    254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纠纷分为票据权利纠纷和非票据权利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是两大类票据权利纠纷之一,另一类票据权利纠纷是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 更多>

    #票据纠纷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哪些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1、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照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即出票人)以在票据未转让时的基础关系违法、双方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为由,要求返还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
    • 公房纠纷法院受理吗,公房纠纷法院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7
      公房纠纷法院受理吗,一般的公房纠纷法院是受理的。以下公房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1、出售人及有购房资格的人起诉要求确认购买公房协议无效的应予受理。 2、购房人起诉要求同住人迁让,同住人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居住权的,应予受理。 3、为修缮楼房的公用设备或相邻房屋、设备,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相邻方予以配合的,应以相邻纠纷受理。 4、违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妨碍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或在单元房屋内安放危险物品,影响楼房
    •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法院是否会受理?哪些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不受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对于因以上四种情形而提起诉讼的
    • 法院受理公房纠纷吗,法院受理公房纠纷去哪家法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房纠纷法院受理吗,一般的公房纠纷法院是受理的。以下公房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1、出售人及有购房资格的人起诉要求确认购买公房协议无效的应予受理。 2、购房人起诉要求同住人迁让,同住人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居住权的,应予受理。 3、为修缮楼房的公用设备或相邻房屋、设备,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相邻方予以配合的,应以相邻纠纷受理。 4、违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妨碍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或在单元房屋内安放危险物品,影响楼房
    • 哪些情况法院会不受理土地承包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6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规定,土地承包纠纷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 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