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的,可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2、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必须在证书颁发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已经享受就业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补贴的,不再享受本条规定的补贴。
4、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5、非本省户籍人员在首次申领失业待遇时选择按月领取,则不能选择失业一次性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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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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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失业保险有哪些注意事项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5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2、《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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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9-29个人办理失业保险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带齐有效证件。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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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注意事项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第一,员工不能为自己进行补充医疗保险的办理,必须由企业为员工进行办理。 第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理必须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办理完毕,否则无法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对象是退休职工住院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在职职工住院需要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四,所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参照所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管理规定,参考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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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补充保险注意事项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4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一是员工不能为自己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必须由企业为员工办理。二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必须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否则不能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第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对象是退休职工住院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工住院所需医疗费用。第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参考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管理规定、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支付标准和服务设施范围。第五,如果当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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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失业保险金补贴标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根据失业者失业前的累计支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1)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费(2)累计支付时间不足2年以上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费(3)累计支付时间不足3年以上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费(4)累计支付时间不足4年以上,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费(5)累计支付时间不足5年的,领取10年以上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费(6)累计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