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企业被征收时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6:14:50 94 人看过

近日,督察组接受佳木斯、绥化两家搬迁企业委托开展的征地拆迁和维权工作。两家企业的共同点是:占用土地性质为国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和工商登记均已办理;征地方式为划拨。现在面对征地拆迁,拆迁方给予的补偿是完全一样的。一是由于土地征收方式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补偿。原因是你不必花钱买地,所以我买地不需要土地补偿。第二,因为你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注明是居住而不是经营,所以没有赔偿生产经营损失。如果按照拆迁方的说法,被征收企业能得到的补偿只是房屋补偿。众所周知,房屋补偿价值很低,这对我们的客户非常不利。面对这样的局面,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我们团队的专业律师认为:

首先,如果我们还处于评估阶段,我们应该及时要求重新评估,或者委托评估机构对土地和房屋进行市场评估。特别是要对土地价值进行有效评估。其参考数据应来自地价或商品房价格。第二,已经作出赔偿决定的,应当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为完成撤销行政行为的目的,需要对征收方案、评估方法、项目和方法进行违法审查。

第三,商品房享有同等的房屋置换权,即可以选择回迁或者置换同一区域内的商品房。第四,商业行为的界定应通过以下行为来完成:1。(二)持有营业执照,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实际的商业行为存在并继续。

以上几点是我们团队律师提醒被征收企业要特别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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