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及与代理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11:42 61 人看过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的一方为委托人,接受该委托的一方为受托人。

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合同与概括委托合同两类,前者是指当事人就仅一项或数项事务所达成的委托合同。后者是指当事人就一切事务达成的委托合同。

一、委托合同的特征: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因此,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非经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得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据为己有。

由此可见,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种根据,委托合同所调整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代理的一般规范。但是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调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他们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一般来说,当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权利义务,实施某一法律行为,但又基于某种原因而不能亲自处理时),才通过订立委托合同的办法来解决。因为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结果直接由委托人来承担,所以委托人在选择受托人时,总要挑选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和良好信誉的人来担任。因此,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严格的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非经委托人事先授权或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需要,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务擅自转委托他人办理。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一定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因此,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办理受托事务的行为为客体。

受托事物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例如买卖、借贷、诉讼、登记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务,例如委托去医院探视病人、在生日晚会上代读生日贺词、受托抄写文稿、顺路代为捎带物品等。但是,所托事务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事务(如结婚登记、订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进行委托。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自然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有时是亲友或熟人之间所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与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无偿的,但是,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理解委托合同的有偿性时,应把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与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相区别。后者并非合同中的对价关系,因此并不表现委托合同的有偿性。

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例如,受托人主要有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报告的义务、转移受托事项所得权益的义务等,而委托人则主要有进行指示、提供和补偿委托事务必要的费用的义务、以及当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时支付报酬的义务。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的订立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还应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承诺。如果受托人予以承诺的,则委托合同自该承诺生效之日起即成立,无须再以物交付或履行某种行为作为委托合同成立的条件,因此委托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

委托合同又是不要式合同,它不以采用特定形式为合同成立要件,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口头或书面形式。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委托合同确定了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关系。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及其被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得以向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授予代理权的基础关系。否则,委托代理关系会因失去基础而难以存在,同时,在民事流转领域内适用的委托合同,是以完成代理关系,实现被代理人所追求的结果为目的的。脱离了这一目的,委托合同就失去了法律意义。

二、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

委托合同则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适用范围不尽相同。

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而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代理只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委托事务的行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还可以是有经济意义的行为(如整理账簿)和单纯的事实行为(如抄写文件)。

3、法律关系的成立与否需要有关当事人的承诺不同。

代理关系中的授予代理权行为属于单方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发生了授权的效力,代理人便因此而取得代理权。因此,代理授权关系的成立,不必代理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而委托合同则为诺成性合同,受托人必须作出承诺方可。

4、效力范围不同。

代理关系涉及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和第三人(相对人)三方当事人。代理关系是存在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其法律效力及于这三方当事人。委托合同则与代理关系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与第三人则毫无关系。

从上述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的区别,我们自然地会得出结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系基于代理权,而代理权的授予,可以基于委托、承揽、雇佣和合伙等法律关系而进行。也可以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通过指定而产生。由此观之,代理并非一定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同时,委托合同亦非一定含有代理权之授予。在委托处理有经济意义的行为或单纯的事实行为时,委托人没有必要授予受托人以代理权。即使是委托处理民事法律行为,受托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而不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委托人亦可以不授予代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代理和加盟的联系和区别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代理最白话的说就是:把开发商的商品,用你的名义作销售的一种行为,叫做代理.以下的解释我认为比较全面,你可以参考:在国际贸易中,商业上的代理是指货主或生产厂商(委托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将指定商品交由国外客户代销的一种贸易方式。其作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他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如签订合同及其它与交易有关的事务等)。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所作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
    2023-06-06
    100人看过
  • 中介合同、委托合同和委托合同之间的具体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中介合同和委托合同与佣金合同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中介合同、委托合同和委托合同的相似之处都是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们的区别如下:(L)中介合同的中介仅限于报道签约机会或媒体签约,其服务范围有限。仅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中介人本人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代理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参加合同,并可以确定委托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内容,处理该事务的后果直接属于委托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委托合同的一方。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二)中介合同的中介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所处理的事务可以具有法律意义,也可以不具有法律意义;受托合同的受托买卖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从事买卖、委
    2023-05-07
    267人看过
  •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联系和区别具体有哪些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三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们的不同点在于:(l)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
    2023-03-08
    287人看过
  •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联系与区别
    1、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包括机构和组织,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和个人2、依据不同,行政授权依据法规或规章的授权,行政委托没有明确依据,只要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一、关于无权设定行政处罚的机关是什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公开和公布一样吗不一
    2023-06-23
    482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委托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一般都是有着密切的联系,意思表示一致,区别在于适用范围不同,效力力范围不同。委托合同的生效条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一、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有密切的联系,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委托合同确定了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关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1.适用范围不同。就代理关系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种类型,而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效力涉及这三方面的当事人,代理人必须有代理权,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则对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委托合同则与此不同,其
    2023-06-04
    132人看过
  •  与代理人结束委托关系的方法
    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负责代表其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有以上情形的委托代理终止。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负责代表其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有以上情形的委托代理终止。 【代理人】委托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时,如何解除与代理人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期间,被代理人可以随时撤销代理权。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间,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不得转托或者代理被代理人的其他事务。因此,当代理期限
    2023-08-30
    307人看过
  • 合同委托代理的特征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因此,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非经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得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据为己有。由此可见,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种根据,委托合同所调整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代理的一般规范。但是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调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他们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一般来说,当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权利义务,实施某一法律行为,但又基于某种原因而不能亲自处理时),才通过订立委托合同的办法来解决。因为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结果直接由委托人来承担,所
    2023-06-18
    390人看过
  • 合同的特征与协议的关系,协议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的特征与协议的关系合同的特征与协议的关系是: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二、协议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区别合同与协议在法律上的区别有:1.性质不同。合同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2.效力不同。需要公证的协议只是把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3.法律效应不同。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三、合同与技术协议区别是什么合同与技术协议区别有: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2.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
    2023-06-28
    9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买卖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房屋买卖中,房屋买卖关系不可以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关系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关系,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房屋买卖关系成立的基础上签订的有关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感觉太坑了是否可以起诉无效如果合同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起诉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3-08-12
    232人看过
  • 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和区别
    当危害行为发生时,要使某人对该结果负责任,就必须查明他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与该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在危害结果发生时使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一、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们主观是否认识为前提。二、因果关系的相对性原因与结果的区别在现象普遍联系的整个链条中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应该从以下两点加深对上述刑法因果关系特定含义的理解:第一,作为因果关系中的结果,是指法律所要求的已经造成的有形的、可被具体测量确定的危害结果。第二,刑法因果关系中的原因,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三、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所谓时间序列性,就是从发生时间上看,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四、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危害行为实施时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来考虑。五、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因果关系的复杂性,
    2023-06-11
    321人看过
  • 委托代理法律关系承担责任的
    委托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代理人承担。一、代理法律后果有哪些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有效,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为无权代理。如果越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害,越权代理人应该对被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
    2023-03-14
    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区别和联系
    民事诉讼代理人和民事代理人的区别在于代理的内容和后果、代理的对象以及代理的法律依据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诉讼行为,其后果是导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民事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是导致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民事实体法为依据。哪些人有权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实践中往往不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包括:(
    2023-07-04
    158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如下: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二、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的区别是什么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的区别是:1.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2.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合同则是—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双方的意思
    2023-06-19
    172人看过
  • 传真合同和原件合同的区别及联系
    传真合同和原件合同不是一样的。传真盖章的合同是有效的,但一旦发生争议,只有传真合同很难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建议在实践中不要这样订立合同。就证据效力而言,如果对方将盖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对方只会得到传真从证据效力上看只是复印件。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纷,对方否认合同效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接受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起诉要合同原件吗起诉时不需要合同原件,但是庭审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但一般认为这是倡导性条款,并非强制性规定。所以当事人可以暂时向立案庭提交证据复印件,庭审举证质证环节时再提交原件,供法庭进行审查以及对方当事人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
    2023-07-03
    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委托关系与代理关系的区别,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09
      委托关系与代理关系的区别是:委托关系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代理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代理人与第三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总和。
    • 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1、劳动关系属于经济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2、劳动关系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实现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
    • 赡养关系和扶养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与其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
    • 请问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的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0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委托合同确定了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关系。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及其被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得以向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授予代理权的基础关系。否则,委托代理关系会因失去基础而难以存在,同时,在民事流转领域内适用的委托合同,是以完成代理关系,实现被代理人所追求的结果为目的的。脱离了这一目的,委托合同就失去了
    •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及联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 (2)法律效力不同。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 (3)限制程度不同。相邻关系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而地役权的内容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 (4)在有偿或无偿、存续期间上不同。相邻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