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知情权如何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21:12:27 236 人看过

所谓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业主的知情权主要是以查阅文件报表或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的,主要表现为业主的查阅权。强制执行需要获法院支持。

法院强制执行有如下方式: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哪些情况下业主行使知情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业主就其已经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情况仍起诉义务主体要求行使知情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业主委员会等义务主体按照有关规则定期公布有关情况,凡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经公布的事项,视为业主已经知情的事项。业主向义务主体请求查阅相关情况和资料已经获得满足,业主对相关情况和资料已经知情。业主通过诉讼行使知情权,须有不知情的情况或资料,如果就已经知情的事项仍请求公布或请求查阅,则没有事实根据,法院应不予支持。

2.业主就没有发生的情况起诉义务主体要求行使知情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就没有发生的情况起诉义务主体要求行使知情权,自然也属于没有事实根据,法院应不予支持。业主行使知情权请求公布或请求查阅的应当是实际发生的情况或实际存在的资料。

3.业主在诉讼中以不合理的方式请求行使知情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业主对只适合查阅的情况或资料请求公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业主可以查阅任何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但并不是任何情况和资料均适合公布。比如账目凭证,在财务上有严格的管理规范,客观上不适于公示,业主对账目凭证行使知情权应通过查阅的方式实现。业主对只适合查阅的情况或资料请求公布的,广义上也属于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知情权,法院应不予支持。该案中,业主起诉要求对经费收支账目及发票收据进行公示,被法院判决驳回。

5.业主起诉行使知情权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起诉必须满足基本的起诉条件,提起业主知情权纠纷之诉也应如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知情权相关文章
  • 股权强制执行如何实施?
    强制执行股权的程序包括:1、调查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和股份企业的相关情况;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份;3、通知股份企业将被执行股东的股权限期作为内部转让,如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指定受让人等。必要时,执行人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说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内部股东购买的,交付转让金后,股权执行程序将结束;4、委托有关部门评估股权价格;5、发布强制转让、拍卖、变卖公告;6、委托拍卖、出售或以股票偿还债务;7、交付价款,登记股权。股权强制执行的概念是什么股权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有效的法律文件,对被执行人作为股东在其他公司持有的股份或者出资采取的强制转让措施。当债务股东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强制转让的方式实现债务股东的财产权利。强制股权转让应当按照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进行。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拍卖被执行人
    2023-08-18
    341人看过
  • 如何强制执行到期债权
    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往往又是三角或多角债务,债务主体本身可供执行的能力又不强,因此在执行实践中,通过执行债权来实现生效判决的案件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执行规定》专门设定了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一章,对执行到期债权的范围、程序、审查作了规定。履行通知的范围不仅指执行法院向第三人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执行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包括在内。当第三人接到执行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被执行人债权(包括预期债权)时,即可提出异议,执行法院也应停止执行。亦即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期限从接到执行法院发出的第一份法律文书(如协助扣留债权通知书、扣留被执行人债权裁定书以及诉讼阶段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时开始计算。执行法院在第三人接到第一份法律文书时提出异议的,执行法院应依照《执行规定》第63条不进行审查,立即停止执行。但如果第三人在直接签收执行法院送达的第一份法律
    2023-04-01
    22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前如何告知当事人?
    一、行政强制执行前如何告知当事人?行政强制执行前一般会送达催告书的方式通知到当事人知晓。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二、强制执行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三、强制执行的类型有哪些?(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
    2024-01-15
    353人看过
  • 公证撤销强制执行情况如何
    强制公证的撤销是难以撤销的,除非公证不公平、不合法或者被胁迫,这不是当事人的初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经公证的债权文书上记载有履行内容,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并表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在立案期间),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和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核。公证书内容不合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注销公证书并予以公告,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货物和有价证券的内容;(二)债权
    2023-05-31
    13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如何行使强制执行权
    行政机关行使强制执行权,应当《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包括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一、被交警记了身份证号什么后果正常说是不会有影响的,因为如果是交警做出行政处罚,一般都会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进行申辩的,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复核,并记入笔录。如果是走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就会当场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所以如果交警只是记录,拍照,并没有给你行政处罚的通知书或决定书,那么一般只是口头警告,并不面临处罚。二、作出强制措施前是否要告知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前需要告知当事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2023-06-21
    130人看过
  • 知情权主体如何成为股东知情权主体?
    1、股东知情权诉讼原告应当且只能是股东,包括经工商登记公示的股东和未经工商登记公司股东名册明确记载的股东。此外,人均无原告主体资格。2、原告股东同时担任公司监事的,必须从股东知情权诉讼中排除监事的概念。这是因为监事会是执行业务监督的法定机构,其职权包括财务监督权。因此,监事对公司的知情权是职权层面的知情权,而不是股东权利层面的知情权。同样,公司高管也没有侵犯知情权的问题。没有必要通过法院的救济渠道来保护他们的知情权。3、能够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原告股东不得仅限于被告公司的现任股东。4、公司实际投资者不具备股东知情权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为了行使股东的知情权,必须自己的股东身份为前提,在成为显名股东之前,无权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股东知情权主体股东知情权的主体是股东,包括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股东和未经登记备案,但在股东名册上有记载的股东。另外如果实际出资人想取代代持人行使知情权的,必须先成为显名股东
    2023-08-05
    114人看过
  • 要如何强制执行小产权房
    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小产权房能作为房产法院强制执行,但一般采取的是以物抵款的形式办理,不能拍卖。
    2023-06-19
    455人看过
  • 如何强制执行探望权,探望权的强制执行的做法有哪些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以下方式: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这是实现探望权的最主要方式。3、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方的探望权利。4、通过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措施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5、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诉讼权利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得以终结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4-25
    55人看过
  • 探视权申请: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探视权强制执行可以持续多久离婚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后对于抚养权进行确认,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探望孩子。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故不许另一方探望或者为另一方探望设立阻碍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应当按照判决书内容为另一方探望孩子提供条件并不得阻拦,该探望权没有时间限制,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
    2023-07-16
    436人看过
  • 精神病强制执行是如何强制
    一、刑事案件中对精神病强制执行是如何强制?对精神病的强制执行一般是由政府部门强制医疗,通常精神病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刑事案件中对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流程有哪些?1、由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首先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审阅案情和病情等有关材料,拟定鉴定方案。3、对被鉴定人进行躯体的、神经系统的和精神状态的各项检查,必要时还应做心理测验、脑电图、CT扫描及其他特殊检査。4
    2024-02-06
    284人看过
  • 根据规定股权如何强制执行?
    一、根据规定股权如何强制执行?1、若是想强制执行他人的股权,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满足了执行条件的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申请强制执行能添加执行人吗?1、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能添加执行人,在强制执行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下列情形:(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
    2024-02-05
    86人看过
  • 如何执行强制还款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执行强制还款法院执行强制还款的方式有: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9.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二、执行强制还款要多久才能结案申请强制执行以后一般六个月内会有结果。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
    2024-02-13
    215人看过
  • 强制拆迁如何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一、强制拆迁如何执行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政策以及住房状况有所差异,我无法给到一个精准的农村拆迁补偿金额区间。通常而言,拆迁补偿主要包括房屋置换、临时居住设备提供、耗时搬迁补偿等方面。最终的补偿费用需参照你们那里政府的拆迁相关规定及协议内容确定。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我鼓励您向当地的拆迁管理处或者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
    2024-07-07
    126人看过
  • 申请暂缓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公司强制清算的情形(一)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二)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三)清算是公司终止很重要的步骤,也是必要步骤。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023-07-18
    315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情权
    词条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知情权
    相关咨询
    • 如何知道强制执行是谁执行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9-27
      在全国范围内,法院系统设有一条公开且统一的查询热线号码——12368。倘若由于时过境迁导致无法获悉最初处理某个案件的执行法官的姓名,您便可通过致电12368,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并叙述与之相关的案件信息,从而精确地检索出该名执行法官。
    • 如何通知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7
      一般法院执行人办事比较可靠。如果被执行人自己声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会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当然,申请人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中止执行,直到被执行人拥有财产并申请恢复执行。如果调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直接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
    • 强制执行探望权吗?探望权如何强制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如何行使探望权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我国婚姻法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的问题上,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夫妻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在协商时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有
    • 如何规范业主知情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8
      1、业主可以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使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护。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查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以下资料移交给业委会: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
    • 强制执行标的未被执行到位如何主张债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5
      可以。只要有新的财产线索就可以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