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2、小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解答: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则对劳动关系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它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小时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劳动法》意义上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对一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规定。
3、小时工可以兼职吗
解答: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上确认了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性。
而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4、小时工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吗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小时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这里,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法律并未进一步作出规定。
一般来讲,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由于时间上的要求,只能在全日制工作之余,比如全日制用工下班之后,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实际上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兼职问题。因此,一旦与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是否还能到其他单位做小时工,一般应以不影响该全日制用工的工作为前提;而且,必要时,还需要全日制用工单位的许可。
5、小时工订立口头协议行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与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6、小时工有试用期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作为小时工,即使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7、小时工的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解答:需要明确的是,小时工的工伤保险费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本市小时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解答:小时工执行的是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关于调整北京市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9元/小时提高到8.7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8元/小时提高到20元/小时。
法定节假日包括10天: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
也就是说,从今年7月1日起,在正常工作日,小时工每小时最低工资不得低于8.7元;在法定节假日,小时工每小时最低工资不得低于20元。
9、小时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由谁缴费
解答: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该条可以理解为:小时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需要自己缴纳,用人单位是不负担的,因为保险费用已随每小时的工资支付了。
10、小时工加班有加班费吗
解答: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而对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可以不执行上述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1、小时工工作期间,出了意外事故怎么办
解答:小时工在工作期间一旦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如果确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依法享受用人单位此前为其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有明确的侵权人,同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
那么,假如用人单位未为小时工办理工伤保险,小时工受的伤被确定为工伤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小时工负担相应费用。
167.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与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只要符合相关情形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2、小时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是多少天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______日,分别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形式为____________(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七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不管是全日制的还是非全日制的用工,都是受劳动法保护的。用人单位要给非全日用工,购买社会保险费全日制用工跟全日制用工的待遇应该是一样的,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缴纳的。非全日制合同在双方协议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
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解答
16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
16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346人看过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340人看过
-
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
107人看过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79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
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规定咋样??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6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
-
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4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
我国非全日制用工若干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9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科室和公司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非全日制员工。第三条招用报批程序 (一)公司各个科室应该在每年的12月份报送本科室下年度的非全日制员工用工计划,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至办公室存档。 (二)计划内的非全日制用工,由科室在招用时提交人员招聘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配合科室共同进行人员非全日制用工若干规定的招录工作。(三)计划外的非全日制用
-
非全日制用工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8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人形式。相对于全日制用工来说,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