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探视权怎么写申请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1:51:33 161 人看过

探望权起诉书与一般的民事起诉书格式差不多,包括原被告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其中,诉讼请求不宜过多,说明主要目的即可,重点在于“事实与理由”部分,对于提起探望权诉讼一方来说,如何陈述被告一方在抚养孩子方面有哪些不利的地方,自己的合法探望权得不到保障等等,一定是能够打动法官,而且事实和证据都很充分才行。

申请书

申请人:

被执行人:

请求事项

(一)依法对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行使子女探视权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

(二)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20)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现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其中载明:“原告李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被告王应给予协助”,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百般阻挠,导致申请人无法行使探视权,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为维护申请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一、夫妻离婚后怎么探视孩子好

离婚后,不直接抚

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的问题上,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

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夫妻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在协商时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有些直接抚养一方甚至拒绝就探望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这时,探望权人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探望问题了。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离婚后探视孩子上诉书怎样写
    一、离婚后探视孩子上诉书怎样写探望权起诉书范本原告:xxx,出生年月:xxx,住址:xxx被告:xxx,出生年月:xxx,住址:xxx为了保护原告的知情权和探望权,特原告提出起诉,起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事实与理由:xxx综上所述,请求法院对原告的知情权和探望权给予明确的判决,请求法院依法受理。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人:xxx二、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办理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三、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涉及婚前财产以及婚前同居财产,具体分割按如下原则:婚前财产,一般是一
    2023-04-30
    401人看过
  • 在我国离婚后关于探视权到几岁?
    对于探望权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设立探望权的初衷在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父或母行使探望权也有赖于子女的配合,儿童有独立的人格和思想,父母给予子女的心理关怀,必须建立在子女愿意接受的前提下。当子女不想见父或母时,如果一味强调父或母探望的权利和所谓的“长远利益”,而对子女的意志不加理会,必然会使子女受到更大的伤害。因此,可以借鉴《民法典》中对于未成年人的年龄划分标准。具体来说,当子女不满十周岁,因其尚不具备独立健全的表意能力和对自身利益的准确判断能力,故其拒绝探望,一般不宜作为探望权中止的事由;当子女为十周岁以上,因其已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能力和对自身利益的准确判断能力,故其拒绝探望,且没有他人强迫等情形,则应作为探望权中止的事由。一、拒不执行探视权有哪些后果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
    2023-03-07
    86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怎么写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书写内容要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必须十分重视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二、离婚协议书有效吗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离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
    2023-04-30
    343人看过
  • 申请小孩探视权探视权该怎么做
    对孩子的探视权由夫妻双方协商行使方式即可,不需要申请,如果对方不让探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孩子。探视权如何行使由双方自行协商,需要协调的是探望的方式以及时间,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行使时间以及方式等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4-23
    153人看过
  • 离婚夫妻的离婚探视权怎么写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权要写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一、离婚不让探望孩子有哪些方法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
    2023-04-12
    243人看过
  • 离婚协议没写探视权有探视权吗
    一、离婚协议没写探视权有探视权吗若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探望权的事宜,实际上此类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探望权属于法定权益之一,同样地,承担抚育责任亦为此类协议中的法定义务。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对方行使探视权时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则有权暂时终止其探望行为。待中止原因消除之后,仍可恢复探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二、离婚协议没有公证有效吗协议离婚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它的法律
    2024-04-13
    175人看过
  • 怎么写探视权起诉书呢
    一、探视权起诉书范本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事实与理由:200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女儿周小×由被告抚养。但对于原告的探望权未作约定。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周小×的父女亲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此致××法院具状人:周×××年×月×日二、探望权诉讼流程:1、拟写探望权起诉状。
    2023-06-25
    331人看过
  • 申请执行探视权时怎么写申请书?及具体是怎么执行的?
    一、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最高院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二、探望权的行使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父母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父母在协商时可能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故意提出不合理的探望时间、方式。有些直接抚养一方甚至拒绝就探望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果父母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或者直接抚养一方拒绝协商,探望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法院应当受理探望权人的请求,依法就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法院在判决中应对探望权的安排作出明确确定,增强可操作性,以免当事人在执行时发生争议。还应该指出的是,探望权人按照协议或法院判决具体探
    2023-04-13
    157人看过
  • 探视权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如何起诉探视权?
    一、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民法典》关于探视权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
    2024-01-28
    112人看过
  • 夫妻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怎么写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权要写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7-27
    244人看过
  • 探视权怎么申请探视权是什么时间的
    探视权时间的规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探视权中止的情况探望权的行使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因此,如果探望权的行使与子女最佳利益相悖,则应中止探望权或限制探望权的行使。中国大陆关于探望权的中止的法定理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国外的有关判例中,也多以违背子女利益为由禁止见面交流。中止探望权本为不得已的行为,应是在严重损害子女利益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如果不加以严格限制,动辄中止探望,不但会损害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的探望权,而且对于子女未必有利,我们很难作出禁止子女与父母一方交往一定会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绝对的判断。此外,探望权本为父母离婚后的权利,此权利的行使虽应考虑子女的利益
    2023-07-29
    215人看过
  • 探视权执行申请书范文
    一、探视权执行申请书范文申请人:被执行人:请求事项(一)依法对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行使子女探视权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二)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20)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现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其中载明:“原告李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被告王应给予协助”,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百般阻挠,导致申请人无法行使探视权,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为维护申请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支持。此致北京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李20年月日最后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针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或者有关单位,要求他们提供行使探视权的条件,但是强制执行的对象绝不可能是小孩。所以现实实践中,如果对方还是不依强制执行提供条件,最终还是很难探望到小孩的,只能
    2023-04-12
    292人看过
  • 申请孩子探视权上诉书
    一、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事实与理由:200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市××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女儿周小×由被告抚养。但对于原告的探望权未作约定。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周小×的父女亲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此致××法院具状人:周×××年×月×日二、探望的方式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
    2023-03-17
    434人看过
  • 离婚子女探视权、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一)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二)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三)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四)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一、孩子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夫妻二人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小孩的爸爸可以行使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按照《民法典》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
    2023-03-04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关于离婚后探视中关于探视的法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6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视权,不需要争取探视权,没有获得抚养权的时候就直接具有了探视权。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 怎么写离婚申请书写关于离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8
      离婚书面申请书一般是指起诉书,需要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申请探视权应该怎么写?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3
      申请探视权的范文应该书写一下,原被告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书写包括,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其中,诉讼请求不宜过多,说明主要目的即可,重点在于“事实与理由”部分,对于提起探望权诉讼一方来说,如何陈述被告一方在抚养孩子方面有哪些不利的地方,自己的合法探望权得不到保障等等,一定是能够打动法官,而且事实和证据都很充分才行。具体可以按照下列格式书写:申请人:被执行人:请求事项 1、依法对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行使子女
    • 中止探视权书面申请应该怎样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7
      首先,在调解探视权时,要将工作做细做实。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较为熟悉,掌握双方的离婚原因、矛盾焦点,而这些情况与探视权有很大的利害关系。审判人员应根据上述情况,围绕探视权的特殊性做工作,尽量化解双方在探视子女方面的矛盾,形成有可执性的调解书。而不可为图快结案,不顾以后是否有执行的可能性,草率协调,从而给执行工作带来被动性。 其次,双方调解不成的,法院可依法判决。法律文书主文不宜对探视的时间、
    • 关于离婚后如何区分探视权和实施探望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4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